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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離婚後小孩子探視權要如何爭取 [列印本頁]

作者: 牛奶    時間: 2010-4-30 16:20:56     標題: 離婚後小孩子探視權要如何爭取

各位大大不好意思.我不知道這樣的題目在這發問對不對.如果不輔合板規.請板主刪文                                                                                                                                                                               我有一個朋友(女性).離婚半年.當初跟她前夫協議好說.離婚後2個小朋友(幼稚園)隔周可以跟她一起度過2天一夜.不過她前夫卻不履行.每次她要去帶小孩時.總是推說小朋友要補習...等一堆理由.不然就叫我朋友去找男方的母親要人(婆媳不合.還有被打過).我有幫她問過.有人說最好最快的方法就是去法院爭取.法官假如判我朋友贏.必要時可以請警察來.不過我朋友想說小孩子怕警察.到時每次都要找警察會傷害小孩子.想請問各位除了上法院還有啥好辦法可以幫我朋友的.讓她可以安心探視她的小孩.謝謝.
作者: 陸戰男兒    時間: 2010-5-1 10:08:00

大人之間的爭執最無孤受害的確是[小朋友].所以離婚前請一定要三思啊.

針對問題我的建議是

第一:好好的與前夫及其家人溝通一下.去探望小朋友時最好攜帶一個[伴手禮]去這是一種禮貌與尊重.

第二:可直接到學校或補習班附近先行探望小朋友.讓孩子去爭取希望會比自己大.

第三:各區鄰.里長辦公室都有調解委員會.可申請協助.這一樣會有[法律效益]在.

希望能幫助到你的朋友.不過假如可以最好是勸夫妻復合對小朋友傷害會較低.
作者: 牛奶    時間: 2010-5-1 11:41:28

謝謝板大您提供的3點建議.我會把它轉告我朋友.讓她自己去衡量.謝謝.我想第3點可能比較可行.
作者: 陸戰男兒    時間: 2010-5-1 12:01:08

原帖由 牛奶 於 2010-5-1 11:41 發表
謝謝板大您提供的3點建議.我會把它轉告我朋友.讓她自己去衡量.謝謝.我想第3點可能比較可行.



希望對你的朋友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其他的問題.歡迎你隨時來提出.

只要我知道的一定[知無不言].如果不知道我也會請你去找尋答案的.

[夫妻之間的生活]是一門高深學問.不是書本上能夠解釋的.

只有靠自己的經驗與別人的經歷慢慢去摸索.才會走出美麗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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