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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司法特考 - 監所管理員.素質] 北所涉貪案重判 法官指大膽索賄(51名被告,包括管理員14人) [列印本頁]

作者: eee000    時間: 2010-6-23 03:10:37     標題: [司法特考 - 監所管理員.素質] 北所涉貪案重判 法官指大膽索賄(51名被告,包括管理員14人)

2010.06.22 08:43 pm

新聞速報 【中央社】


     台北看守所部分管理員被控利用職權幫收容人夾帶香菸、檳榔、酒等違禁物,並藉勢勒索、收賄。板院今天宣判,法官認為,被告大膽索賄,毫不遮掩,應予嚴懲。全案可上訴。

     板橋地方法院表示,謝金燦與薛金圳等北所管理員,利用封閉的環境與權勢,在北所「養小弟」,收編與教唆雜役藍繼正、王志豪,被控分別向收容人藉勢強索財物若有不從者,則對收容人謾罵、叫囂,或令收容人從事洗馬桶等較辛苦的工作

     他們也藉勢,被控迫使收容人寫信要求家屬匯款至特定帳戶,甚至向收容人強索重型機車,也接受性招待、喝花酒、飲宴,還與行賄的掮客等人稱兄道弟。法官說,「其惡形惡狀,竟然視為理所當然,花天酒地的程度,直接又大膽,令人大開眼界。」

     法官表示,矯正機構的監所管理員本來應該具有教化、戒護功能卻對收容人相互利用,且仗著權勢,「將收容人視為個人提款機」,恣意強索財物,甚至有人在犯罪後,還企圖誤導法院審判

     法官說,被告的行為「毫不遮掩,以借錢為名,強索賄,犯罪行為太過大膽囂張。」因管理員在北所權力過大,讓收容人不敢不從

     此案共有51名被告,包括北所、士林看守所、台北監獄等管理員有14人,其餘為掮客、收容人、受刑人、收容人家屬等。 其中,謝金燦被控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藉勢勒索財物罪、刑求賄賂罪,法院判刑 19年8月,褫奪公權 8年。被告薛金圳判刑18年10月,蘇石錦 17年4月,陳代富8年10月,藍繼正10年8月,王志豪4年4月。

     另外,被告楊姓收容人等與親友,被控分別向公務員行賄,造成監所有特權階級、政風敗壞,分別被判刑。此案可上訴。

     板橋地檢署檢察官王正皓去年4 月中旬指揮調查局台北縣調查站大規模搜索台北看守所、士林看守所管理員宿舍,以及台北監獄台北分監管理員住家等地點後爆發。990622


《 本帖最後由 eee000 於 2010-6-23 14:21 編輯 》
作者: eee000    時間: 2010-6-23 13:49:59

北所弊案 管理員拿錢不辦事險遭追殺

2010.06.23 05:34 am

聯合報╱記者饒磐安/即時報導

台北看守所爆發弊案,法官查出,一名管理員收了外省掛幫派兩萬元,承諾夾帶香菸、檳榔,並多加照顧被收容所內的一名幫派分子,但這名管理員拿了錢未辦事,遭幫派分子放話追殺,管理員後來嚇得竟要這名收容所內的黑道分子寫信證明已在所內被照顧,停止「追殺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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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所弊案 收容人連早餐都要夾帶

2010.06.23 05:34 am

聯合報╱記者饒磐安/即時報導

台北看守所管理員夾帶違禁品弊案,法官查出有的收容人還嫌所方的早餐不好吃,甘願花幾萬元買通管理員,夾帶才幾十元的奶茶、三明治等早餐進所享用;還有收容人指定要用名牌香皂洗澡,也同樣的花幾萬元,請管理員夾帶幾百元的香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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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所重大弊案 多名管理員遭判重刑

2010.06.23 05:34 am

聯合報╱記者饒磐安/即時報導

台北看守所去年4月間爆發國內獄政史上最大弊案,多名管理員集體利用職權幫收容人夾帶違禁品,「收編」雜役當爪牙勒索收容人,接受花酒和性招待。板院今天宣判,多名管理員被依貪汙治罪條例重判徒刑,刑期最重的達1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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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所弊案 法官痛斥破壞教化功能

2010.06.23 05:34 am

聯合報╱記者饒磐安/即時報導

台北看守所爆發弊案,令承審法官「大開眼界」。法官發現不肖管理員在監所猶如一方之霸,有雜役供差遣,夾帶違禁品如入無人之境,痛斥不肖管理員和行賄白手套稱兄道弟,勒索金錢和接受花酒、性招待,造成監所特權階級,嚴重破壞法律秩序和監所教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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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所涉貪案 法院:安檢應落實

2010.06.22 10:21 pm

中央社╱台北縣22日電

台北看守所部分管理員被控涉貪,板橋地方法院今天宣判,並認為獄政機關的「矯正功能」破壞殆盡,必須改善管理員與收容人「近距離」接觸的制度,落實安檢,才能防弊。

對此,台北看守所副所長杞炎烈表示,為了亡羊補牢,將加強管理員法紀教育,配合政風單位定期、不定期抽查管理員備勤室,並落實戒護區值班台的安檢。

法官表示,審理過程印象最深刻的是,蘇石錦、謝金燦等被告定期索賄,每個月前往新莊市及台北市接受喝花酒,甚至性招待,「大膽索賄的情形,令人大開眼界」。不計算勒索次數,遭勒索的對象至少有13人。

也有管理員透過雜役勒索重機車,利用戒護的機會收賄後,夾帶藥物、茶葉、檳榔、色情書刊、違禁收音機、超量香菸、MP3及洋酒等違禁品進入,或帶出信件。

更誇張的是,有收容人嫌北所膳食難吃,透過管理員打點,連早餐都可以夾帶進羈押房。有人入監服刑後,透過北所管理員在監獄的人脈,還可以獲得「雜役」身分。

也有管理員為了讓受刑人風光出獄,1次夾帶300粒檳榔,成為國內獄政史上罕見的弊案。承審法官今天感慨表示,戒護區值班台管理員基於同事情誼未落實安檢,所以包括體積小的香菸,甚至體積大的陶瓷罐裝高粱酒,照樣可以闖關。

法官認為,人性雖有貪婪的隱憂,但制度上,管理員與收容人近距離接觸、管理上安檢疏漏、權力不對等關係,造成管理員收買雜役,也間接誘發貪瀆弊案。

不過,台北看守所指出,目前所內管理員有200多人,收容3100餘人,扣除休班、白天輪值,夜間僅有80多名人力戒護。因需戒護人數多、範圍廣,相對增加管理員與收容人接觸的誘因與機會,所方不易查核管理員品行與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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