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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公立收容所=痛徹心扉的絕望+揮之不去的死亡氣息 [列印本頁]

作者: bass1207    時間: 2010-7-19 07:40:27     標題: 公立收容所=痛徹心扉的絕望+揮之不去的死亡氣息

昨晚我失眠了
因為在睡前,我看到這張照片(以安樂死)
對我來說~
讓人最心痛的照片,不是血肉模糊、缺手斷腳,而是充滿絕望與死亡的那種

照片是新屋收容所的義工Annie在新屋收容所裡拍的
Annie長期在她的部落格,PO新屋收容所的收容狀況
大聲疾呼在安樂死前,給裡頭的動物最後的希望
雖然~這樣的呼求很微弱
雖然~透過網路的傳散,的確讓極少數的狗貓在大限前重生
但比起新屋收容所恐怖的安樂死數量
Annie為弱勢生命的悲鳴,還是被粗蠻與冷血寫的體制壓制掩蓋了

去過公立收容所的朋友應該很清楚
裡面~沒有生機更沒有喜悅
瀰漫的全都是痛徹心扉的絕望+揮之不去的死亡氣息
接觸動保10多年,有段期間(約有一年)也曾在公立收容所擔任義工
對公立收容所的狀況非常瞭解
也因為瞭解,所以我痛恨官僚的顢頇無能與怠惰
這也是我為什麼長期的把抗爭焦點鎖定在官方
因為~目前台灣動保最大的瓶頸與惡勢力
不是社會上虐待動物的惡徒,也不是沒有責任心的棄養飼主
而是動保相關主管單位:動物防疫所(與轄下的公立收容所)及捕犬隊

這幾個單位長期怠惰失職,甚至帶頭違反動保法
每天在公立收容所中,上演一齣齣的死亡悲劇!
在收容所外,不忍動物受苦的民眾抱持的想法是:救一隻算一隻
但在收收容所內,官方卻是:殺一隻算一隻!
其實可以這樣說~
台灣官方的動保政策,就是界國家的力量,對流浪動物進行大規模、有系統性的滅殺
這個滅殺政策,用的卻是我們百姓的納稅錢
但最諷刺與最糟糕的部分是:滅殺,完全不能解決問題
官方不想用更細緻更人性的方式,從根源解決流浪動物問題
因為他們壓根沒把動物當成生命,更別指望他們會尊重生命
人道與尊生,從來就不是官方流浪動物政策的核心價值
因此~即使動保實行10多年了
政府的政策還是維持一貫的:不斷的虐抓與滅殺

而公立收容所~就是流浪動物們的絕命終結站
只要您逛過一遍公立收容所,您就能一窺台灣流浪動物問題的淒苦全貌

很遺憾的是,公立收容所長期備受漠視
連絕大部分關心動保的朋友,也將公立收容所視為禁地
最常聽到的說詞不外是:「裡頭太恐怖,每隻狗都好絕望,我不敢進去」
因為怕自己無法承擔那種絕望的壓力,就指望:反正有其他人會去
但~撇過頭或是裝作沒看到,地獄還是好端端的存在
不去面對或是拿出更積極有效的方式,迫使公立收容所徹底的改革
收容所的惡境永不可能改變

公立收容所,應該改名叫「亡靈收容所」
一雙雙純潔但卻是充滿驚懼的眼神,透露了的最深沈的絕望與恐懼
有時他們會發出急切的悲鳴與呼救聲,似乎想告訴我們:
「為什麼會是這樣?」
「我為什麼會在這裡?」

健康的、病的、殘的、老的、少的、當然還有BABY們
他們的命全都在倒數!
最讓人心痛的場景,莫過於狗媽媽跟BABY們一起被抓進收容所
或是狗媽媽在收容齊聲生了BABY

出生的喜悅以及生命的尊嚴與莊嚴,在收容所裡頭都是個屁
自身難保的狗媽媽,仍在大限來臨前,盡母性的天職哺育保護著小BABY
但在死神無所不在的凝視下,這些努力終將是枉然的

收容所裡的狗這的狗,很多都是生平第一次打針
但他們打的針可不是疫苗,更不是醫療用的藥劑,而是安樂死的針

假如~您關心動保、更不捨生命
希望您可以走進所在地的公立收容所,給這些風中殘燭最後一點希望與溫暖
假如~您還是無法突破心結,自覺無法承擔絕望而退縮,不敢進入收容所

您還是可以做幾件事
多多轉寄、轉貼公立收容所的認養訊息
或是,當您有親友想養寵物時,請他們把公立收容所列為第一個考慮的對象

多一個生命得救,官方安樂死的統計表上,就會少一個數字

把生命的尊嚴與價值極度扭曲與踐踏的公立收容所
絕對不是一個正常人可以忍受的情境
在惡質官僚與消失中的生命間周旋,是件吃力不討好的事
因此~我個人要對在公立收容所擔任義工的朋友們獻上最高的敬意

《 本帖最後由 喵吉拉 於 2010-9-19 22:32 編輯 》
作者: 陸佰    時間: 2010-7-19 20:35:50

愛牠就不要拋棄他動物也是有生命的呀
作者: 樂多    時間: 2010-7-20 11:24:38

如果我中樂透  一定捐一千萬給照顧流浪動物之家  希望那些動物可以繼續生存  那些中樂透得主都捐給財團法人  希望他們也能重視流浪動物團體.
作者: jong    時間: 2010-7-23 01:09:18

原帖由 bass1207 於 2010-7-19 07:40 發表
台灣官方的動保政策,就是界國家的力量,對流浪動物進行大規模、有系統性的滅殺
這個滅殺政策,用的卻是我們百姓的納稅錢
但最諷刺與最糟糕的部分是:滅殺,完全不能解決問題
官方不想用更細緻更人性的方式,從根源解決流浪動物問題
因為他們壓根沒把動物當成生命,更別指望他們會尊重生命
人道與尊生,從來就不是官方流浪動物政策的核心價值
因此~即使動保實行10多年了
政府的政策還是維持一貫的:不斷的虐抓與滅殺 ...


我只針對這段話回應....
"台灣官方的動保政策,就是界國家的力量,對流浪動物進行大規模、有系統性的滅殺
這個滅殺政策,用的卻是我們百姓的納稅錢"

但反觀動保人士提出的, 以絕育代替撲殺! 那也是用納稅錢!
還有提出"永久收容", 那也是納稅錢!

1. 我曾在PTT提出, 寵物稅概念! 也就是'自籌財源"!
不能因為國家亂花錢,  你我就提出錢坑法案!
他們花大錢, 你我花小錢, 是這樣嗎?!....

有些人士, 自認為自己擁有"自由"!
國家憑甚麼來抽稅?...
但... 卻又大聲說一些"錢坑".... 這叫甚麼?
只想享權益, 不想盡義務!

就好像新加坡抽很重的汽車牌照稅, 去抑制汽車成長一樣!
雖然會有財富不公產生, 但"自由"不能濫用!

2. 所以有了寵物稅, 就要有"法"! 這就是配套!

所有寵物都要強制執晶片! 比照檢舉垃圾一樣, 你的鄰居有權檢舉你,
你家的寵物沒植晶片, 沒替小貓小狗"報戶口!
一但查獲.... 把你名下財產充公1/3,

然後, 隨地讓狗貓亂大小便, 或出入禁止寵物地區, 一經查獲,
把你名下財產充公1/3,

若是寵物"號稱"遺失, 又沒申報, 也沒依規定繳規費給政府幫你"協尋",
一經查獲, 比照棄養!
把你名下財產充公1/3,

3. 約束了飼主, 就要給虐貓虐狗嚴懲了!
只要"棄養"有刑事責任!
不論判幾年, 虐貓虐狗也一樣刑度!
這就符合比例原則!

若如貓X論壇每次總有人說.... 要判死刑!
OK!
若棄養判死刑! 那虐貓虐狗也判死刑! 我支持!

然後其它兩條....
隨地讓狗貓亂大小便, 或出入禁止寵物地區
沒植晶片, 沒替小貓小狗"報戶口!
則刑度為一半... 十年有期徒刑!

4. 福利!
比照煙害防制, 絕對禁止場所, 則為寵物禁止區外, 其它非禁止區!
則不能限制寵物進出!

5. 因為有寵物稅!
永久收容所和絕育就可以實現!
也因有稅, 所以可以有稽查員!
幫愛狗愛貓人士查察虐貓虐狗者!
比照113
但同樣的, 稽查員也要查飼主!
包括植晶片還有亂大小便等.....

6. 我認為, 想要獲得必先付出!
"自由'不能無限上綱!
看看到鄉民常講... 甚麼沒配套... 沒人道....
但我要講的是.... 在財源沒有明確化之前! 法律沒有把權利和義務變為同等之前!
政府目前採取補捉並定期安樂死的作法, 並沒有錯!

你有繳稅, 我也有繳稅!

網路說, 絕育比撲殺便宜?
但請問, 絕育後, 貓狗去那裏?
永久收容嗎? 這不要錢嗎?
放回原地嗎? 那住戶要花人力時間金錢來幫環淨清潔嗎?
再花十幾年時間嗎?.... 那這十幾年的時間成本, 誰來還給我?

7. 源頭不處理! 永遠只是惡性循環!
愛狗愛貓人士罵政府....
沒養狗養貓者罵愛狗愛貓人士....

源頭是甚麼?! 原始的飼養!
也就是飼主的管理!
試想, 沒有棄養, 就不會有撲殺和絕育的爭端!
沒有棄養, 沒有沒公德心的飼主, 就不會有狗貓在我家門口大小便!
沒有棄養, 就不會老是檢到貓狗, 就不會有"誤送"虐貓虐狗的事件產生!
有了強制植晶片, 就沒人敢棄養!
有了寵物稅, 就有稽查員去查"不報戶口"的!
就有稽查員去查虐貓虐狗者!

這一切的源頭, 都是來自濫用"自由"!
只看見只要享權利, 卻不想盡義務的!

養寵物要有牌照要繳稅, 有甚麼不好?!
會痛? 這才是人類的劣根性吧!

8. 再說"大規模、有系統性的滅殺"
言過其實了吧!
若政府這麼厲害, 那我家附近就不會有這麼多浪貓浪狗了....
正是因為沒有系統性, 才會產生群聚! 也因如此, 才會讓不肖飼主們,
可以趁機混水摸魚! 就好像有人先丟一包垃圾, 就會出現一大堆一樣!
最後變成, 沒養貓養狗的人罵政府也罵愛狗愛貓人士!
愛貓愛狗人士罵政府, 也罵民眾冷漠不友善!

9. 最後要說的是, 您的論述, 是在呈現"現況"!
但不能把現況, 就來怪罪收容所!
因為先有了不正常的飼主, 才會變成今天這個局面!
至少, 有了收容所, 我的痛苦指數, 才會降低一點點....

我覺得, 網路在推的方向都錯了!
根本不解決, 只是徒增對立而以!
作者: 狩獵的狼    時間: 2010-7-24 22:15:05     標題: 回覆 #4 jong 的帖子

大大的話真的蠻有道理的

在一直痛聲疾呼要政府重視之前
是否要從飼主教育做起
而且非法繁殖場
跟黑心寵物店的問題
也是急需做出規定的
加強繁殖場的認證管理
跟寵物店寵物來源管制
購賣寵物強制晶片植入
如果真的想養寵物
不會在意那點晶片的錢

從根本治療
才能根絕流浪動物的問題
作者: 三哥    時間: 2010-7-25 12:38:52     標題: 回覆 #1 bass1207 的帖子

但願大家喜歡寵物的人好好珍惜

別讓狗狗成為流浪狗~~讓狗狗的陸成為~~~絕命終結站
作者: 戰鬼    時間: 2010-9-11 01:21:19     標題: 小時後的夢想

傻傻的我  小時後想著說  長大後要蓋一坐公園收容中心

來照顧背棄養的寵物   但是長大後才知道   這離我太遠了



哀~~
作者: 骨灰級玩家    時間: 2010-10-15 07:05:20

曾經,我也是那沒公德心的飼主!!養了又丟棄真的是一種不好的行為
元兇就在這一環,如果沒有飼主的棄養就不會有今天流浪貓,狗的問題。
政府應修動保法,為家裡的寵物報戶口(植晶片)比照人類辦理
不要因一時興起的念頭造成社會的負擔,愛牠就要好好的照顧牠
一生不離不棄。
作者: 39515017    時間: 2010-10-20 20:12:31

一切都只能怪為了一時的衝動與快樂而去養寵物的人
那些人真的很可惡
都沒有想過寵物狗跟寵物貓因為被人飼養貫了
把他丟棄他在外面是沒辦法謀生的
只為了一時的衝動與快樂
真搞不懂那些人的心是不是大陸製的
作者: 漢林    時間: 2010-10-21 11:10:18

原帖由 jong 於 2010-7-23 01:09 發表


我只針對這段話回應....
"台灣官方的動保政策,就是界國家的力量,對流浪動物進行大規模、有系統性的滅殺
這個滅殺政策,用的卻是我們百姓的納稅錢"

但反觀動保人士提出的, 以絕育代替撲殺! 那也是用納稅錢!
還有提出" ...

對這位大大我也知道你的憤怒 但是你說虐待動物要判死刑
我也是心有戚戚焉 問題是不可能的 因為現在台灣連殺人後
被判死刑了還都不槍決 還有些人要幫這些死刑犯上訴
我不懂 這些人可能他家裡的人沒被殺才會這樣吧
不過我也満贊成你說的寵物稅 要養牠就要把牠當成你家的一份子
寵物不見了也要 報備不然就要當他的主人棄養要重罰
ps 我只是說出我的看法不是要筆戰喔
作者: jong    時間: 2010-10-25 02:42:57

原帖由 漢林 於 2010-10-21 11:10 發表

對這位大大我也知道你的憤怒 但是你說虐待動物要判死刑
我也是心有戚戚焉 問題是不可能的 因為現在台灣連殺人後
被判死刑了還都不槍決 還有些人要幫這些死刑犯上訴
我不懂 這些人可能他家裡的人沒被殺才會這樣吧 ...


喔! 您誤會了! 虐待動物要判死刑, 那是"他們"說的....
我的立場是.... 棄養與虐待, 都要相同罰則!

我是這麼覺得.... 因為我們不容易親見棄養動作, 但虐待卻很容易看到....
若一隻被虐狗或貓, 都能用這麼大力去找出來...
那為何不用相同力氣去找棄養者呢?....

這社會很少人會思考... 源頭是甚麼...
只在乎.... 感觀刺激!

當某人看到被虐待貓狗, 就會刺激其感觀....
不管他個人承不承認, 因為見血 才會被刺激到!
這就是社會問題了...

棄養, 不會造成感觀上的刺激, 自然就引不起所謂"愛貓愛狗人士"的同等關注!
就好像看到飼主帶狗去亂大小便, 又不清潔, 這社會有多人會馬上出面制止呢?
不講不養寵物者, 只講有養寵物就好, 有多少人呢?

看似很小動作.... 但這就是道德心的淪喪的開始....
你我他會在公園直接大便嗎?....
一樣兩者都有罰金, 那為何他會帶狗去大便? 而他不會呢?....
那就是認知與道德感不同!
既是如此,  那我們還能期望他能夠有多負責認嗎?....
就像破窗理論一樣,  所謂有樣學樣....
越多飼主都帶狗去亂大便時.... 那請問.... 棄養呢?
這種"道德"和責任感 是否也會再他的內心中消失了?......

沒有養, 那怎會棄呢?....

瑞士養狗要先上四小時的課, 德國要繳寵物稅!
不是有多偉大的情操, 或對寵物有多好!
而是.... 相信"人" 絕不是"神"!
既是人, 自然會有不守規矩者, 也不是一干子打翻一船人....
而是.... 收了錢, 讓政府有能力去做管制!
讓不養寵物者, 獲得一個不受打擾的環境, 這樣....
就能讓 對寵物有敵視者少一些....
還有其它原因和事情 就不多說了....

我要說的是... 人既是不完美的, 那就該有自知之明!
而非高舉自由大旗, 說... 養寵物是自由!
對! 是自由! 但.... 嚴格的飼主管理辦法, 不是去意限制真正肯負責的
飼主, 而是嚇阻潛在的不盡職的飼主 不致於去亂養!
有稅!  當然就有錢建一些讓飼主與寵物都能在一起的公共設施....
也有錢, 可以去預防和追捕所謂虐待者!

這樣, 從源來做起! 那又何來 收容所 這種爭議呢?.....

沒有垃圾 豈會有垃圾場呢?
沒有棄養 怎來 收容所呢?

有了嚴格的飼主管理和寵物稅!
沒有棄養, 那路人甲 去那裏抓貓狗來虐呢?
有了稅, 就會有稽查員, 去查核飼主們是否有虐待情事....

用了這麼多力氣去追兇手, 那為何不用同等力氣去推動呢?

我只能說.... 人 是感觀動物!
說難聽點....
虐待者 見血會興奮!
那"正義者"呢? 也是見到血 才會激起他的動作!

這兩者的共同點就是 血!
所以又有何分別呢?
要分別, 就是 要用同量力氣去推更嚴格的飼主管理辦法和寵物稅!

因為人會思考和自我改進, 若只會高舉自由大旗, 只是竟做一些
看似正義但確絲毫沒有正面的事情....
那真的其兩者, 分別並不大!

我認為只想享權力者, 不思盡義務者, 真的只會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建了永久收容 以後呢? 還是棄棄棄....
那然後呢? 再建...  無限迴圈!....

最後我能說.....
治標不治本, 只是徒惹爭議而以....
作者: devil0118    時間: 2010-11-2 16:30:31

我覺得政府真的需要嚴重看待這個問題
現在的網路那麼發達   
一堆虐待動物跟安樂死的影片在網路上流傳
這讓外國人看到 不也是在傷害台灣的名譽嗎
養寵物要打晶片  但是  政府又有硬性規定嗎
偏偏被棄養的那些動物  就是身上沒有晶片的


我覺得 如果那些政治人物能少打一點口水戰  
只要能多花一點心思在這方面   

有時候我真的認為  當這些愛動物的人在網路上發言
但是  情況依然如此
作者: 機動戰士    時間: 2010-11-3 22:25:23

如果有一天你執政了..........或許你會做得更激烈......這一句話是我還在當學生時,老師告誡的一句話.
現在我們都自認為看法是正確的....但是從沒有一個真正解決的方法....

先要求自己....把動物當人看吧......一樣是生命.....互相尊重......
記得....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每個人所做的都是對的.....但是也有錯的.....
不需要指望政府能做什麼....因為...當有一天你執政了....你知道實情了.....或許...你會做得更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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