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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學生須能區辨狼師 ) 國立高職男師 狼師長期性侵9學生 判刑73年 [列印本頁]

作者: eee000    時間: 2010-8-23 22:22:49     標題: (! 學生須能區辨狼師 ) 國立高職男師 狼師長期性侵9學生 判刑73年

狼師長期性侵9學生 判刑73年

中國時報【黃文博/台南報導】

2010/08/23 03:33


台南某國立高職五十七歲男教師,假借因果輪迴鬼神之說,聲稱自己通靈,只要與他性交,即可化解災厄,藉機長期對九位女學生猥褻、性侵,還拍攝近千張性交畫面,供「天兵天將」閱覽。案發後他已賣掉一棟房子,賠償給其中兩位被害人和解,但台南高分院還是依一罪一罰,判他七十三年徒刑,應執行廿七年。

判決指出,孫姓男子原為某國立高職教師,民國八十五年起,以任班導師機會,得知一名女學生家庭有問題,即趁機以前世業障之說加以誘騙,佯稱被害人前世為一男子,因曾經強迫女生與他發生關係,今世該名女子將會尋仇。

被告見女學生有幾分信任後,即佯稱自己通靈,只要與他發生關係,就可消業障,女學生在半信半疑下,平均每周要與他發生兩次性關係,被害人畢業後在外工作還不放過,時間長達十年。

被告自從誘騙第一位女學生得手後,即開始在班上找尋可以下手的目標,如發女學生有家庭問題受到困擾,即趁機以因果輪迴之說,讓她們先看「勸世書」,再找機會帶到汽車旅館、租屋處、學校內辦公室猥褻或發生關係。

從民國八十五年到九十七年間被發現為止,被告總共性侵九位女學生,而且還要求這些學生拍攝性交畫面,以便讓「冤親債主」、「天兵天將」閱覽,總共拍攝了約一千張照片,這些照片後來都變成罪證。

由於被告涉及九項罪名,台南地方法院依一罪一罰審判,共判被告七十三年徒刑,應執行廿八年;台南高分院審理時,被告已經將一棟房子拍賣,分別賠償其中兩位被害人各七十五萬餘元,二審法官雖將全案改判,但仍維持一審刑度,不過應執行徒刑改為廿七年。

作者: gggcc1    時間: 2010-9-2 19:15:36

我認為這位老師做這種不人道的事情下輩子他自己一定也會遇到這種事情,
希望這位老師出獄之後能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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