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標題:
永吉國中生跳水癱瘓,老師不在場,學校"國賠"300萬 --- #4 國賠經費來源
[列印本頁]
作者:
eee000
時間:
2010-8-27 00:23:14
標題:
永吉國中生跳水癱瘓,老師不在場,學校"國賠"300萬 --- #4 國賠經費來源
學生跳水癱 學校國賠三百萬
2010.08.26 03:18 am
台北市永吉國中林姓學生參加全國游泳賽,在學校游泳池做賽前訓練,姜姓指導老師離開現場時,林和同學嬉戲跳水,導致四肢癱瘓。台北地院認為老師不在場,學校應負三成的國賠責任,昨天判賠三百卅四萬多元。
本案共判賠一千一百多萬元,但法院也認為,林姓學生平時接受游泳訓練,卻頑皮不遵守訓誡,趁老師不在時,以玩笑及錯誤方式跳水而受傷,本身應負七成的過失責任。
林姓學生案發時十四歲,加入永吉國中游泳隊,多次參加全國游泳比賽成績優異。九十六年八月廿六日下午二點半,林為了參加九月即將舉行的全國游泳分齡賽,在永吉國中的游泳池實施賽前訓練,與另名同學輪流做跳水練習。
姜姓指導老師到辦公室拿計時器等用品,就在此時,林在跳台上對同學開玩笑說:「看我的跳水姿勢!」違反平日老師教導的正確跳水姿勢,反將雙手背在後面、十指交扣,高舉雙臂跳下去。
林姓同學跳入水中,一直沒有游出跳水範圍,岸上同學察覺有異,趕緊將他從水中托起,並通知老師急救。林送醫進行兩次手術,因頸椎第五節骨折、脊髓損傷,造成四肢癱瘓,小大便無法控制,日常生活完全依賴家人照料。
林的家人沒控告老師,只告學校。法官認定姜姓老師管教嚴格,但事發時不在場,無法及時阻止學生錯誤姿勢跳水,導致永久性殘廢,學校應為老師的過失負責。
《 本帖最後由
eee000
於 2010-8-29 00:16 編輯 》
作者:
predocjean
時間:
2010-8-28 04:33:45
這問題在於,學生頑皮本來就都是挑在老師不在場時,但老師要如何24小在旁守候?不能上廁所或什麼的嗎?
當然,如果老師是擅離職守就有過失責任。
作者:
av34022
時間:
2010-8-28 20:29:17
標題:
調皮的學生出事倒楣的永遠是學校
調皮的學生出事倒楣的永遠是學校真的不知到台灣家長知不知道什麼是家庭教育,唉,現在的老師真是不好當呀 ㄝ最好要燒香拜拜以免學生出事又要找老師..................
作者:
eee000
時間:
2010-8-28 22:35:16
事實上
本案法院判國家賠償300萬
國家賠償 錢的來源是我們所有納稅國民所繳的稅捐啊! 並不是說學校或老師要賠這300萬
國家賠償法
第 3 條
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情形,就損害原因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第 7 條
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應以金錢為之。但以回復原狀為適當者,得依請求,回復損害發生前原狀。
前項
賠償所需經費
,應
由各級政府編列預算支應之
。
《 本帖最後由
eee000
於 2010-8-28 22:42 編輯 》
作者:
predocjean
時間:
2010-8-29 04:43:34
標題:
回覆 #4 eee000 的帖子
eee大,您說得是沒錯,國家賠償是來自我們所繳納的稅,不過相對政府在其他事務幾千萬、幾億的浪費,三百萬實在好像"無關痛癢"。
主要是如果這樣的判決恐怕會給老師一輩子的陰影。如果沒有擅離職守的問題的話,應該還是要給老師一個清白,因為這道義上的責任也夠他難過了。
我們都當過小孩子,現在也都有小朋友,相信大家都知道大部份的小孩子都很皮,我現在回想小時候的許多頑皮的舉動就不禁捏把冷汗,真是幸運沒因此釀禍。所以現在教導小朋友時,我總會要他們思考,在許多情況下到底是否會有危險,或是每日都會提醒他們注意安全、要注意衛生、要有禮貌等等,希望培養由他們自己判斷是非的能力。
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健健康當的。
祝您假日愉快。
歡迎光臨 SOGO論壇 (https://oursogo.com/)
Powered by OURSOG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