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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居士應具備的條件 [列印本頁]

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0-9-15 00:36:01     標題: 居士應具備的條件

上面是講理想的居士。理想的居士,是從一般的居士中產生的,也是要從一般居士的立足點上做起的。

那麼,一般的居士,應具備一些什麼條件呢?

在《雜阿含經》卷三三第九二七經等的規定,在家居士,應該具足五個條件,稱為五法具足,那就是:

(一)信具足

信心第一要緊,如不建立深切的信心,一切的問題,都是不必談的。對佛教,首先要有正確的信仰,信仰的中心是佛法,佛法能使我們離苦得樂,所以要信仰。佛法是由佛說的。佛法是由僧眾結集(編輯)、傳流、住持、弘揚的,所以也要信仰。合起來,便是信仰「佛、法、僧」,稱之為三寶。信仰的入門,便是皈依三寶,皈依三寶,是將整個的身心,無條件地汩沒在三寶的光輝與恩德之中,皈依三寶之後,便能從三寶的啟導之下,得到人生大道的指歸──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八正道。
   
(二)戒具足

主要是指五戒──不殺生(不殺動物,而非即是吃素)、不偷盜、不邪淫(不與夫婦之外的異性交媾)、不妄語、不飲酒。五戒本是三皈弟子的必修德目,皈依三寶與受持五戒,本不該看作兩個階段的兩層意義,如果皈依了三寶而不受持五戒,好比只向學校登記註冊,而不真去上課求學,那只是種善根而得不到現實的利益。五戒十善是人天道中的人天業,如果不能受持五戒,那就連人天道中的人天果位都保不住,豈能解脫生死?
如果嚮往出家生活,而又為現實環境之所不許,那也不妨於五戒之外,可以另於每月陰曆的六齋日(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及月底最後兩日),受持以一日一夜為期限的八關戒齋,所謂八關戒齋,是指:

1.不殺生

2.不偷盜

3.不淫(一日一夜不可與異性交媾)

4.不妄語

5.不飲酒

6.不著香花鬘,不香油塗身;不歌舞倡伎,不故往觀聽

7.不坐臥高廣大床

8.不非時食(俗稱持午,過日中之後,只許飲水,不得進食──這一條戒的詳細內容,請參閱拙著《律制生活》一書中的〈佛教的飲食規制〉)

有關八關戒齋的詳細內容,請參閱拙著《戒律學綱要》第四篇〈了生脫死的門徑〉。
如果修菩薩道的居士,另外可以加受菩薩戒,這雖不是《阿含經》中的規定,但在大乘佛教的居士,確有受持菩薩戒的必要,因為受戒一事,相似於宣誓,且比宣誓的意義更莊嚴,比宣誓的效用更宏大。戒的力量乃是抗惡性極強的防腐劑。

菩薩戒的主要內容,請參閱《戒律學綱要》第七篇〈三世諸佛的搖籃〉。

(三)施具足

施的內容,是以尊敬心供施父母、師長、三寶;以悲憫心布施孤苦、貧病;以公益施捨促成社會大眾的福利。

(四)聞具足

持戒、布施,是重於福德的培養與經營,若要求得佛法的正知正見,並期如理奉行佛法的話,那就必須從聞法入手。看經也是聞法之一,但是,經義博大精深,親近善知識,「往詣塔寺,專心聽法」的點化講授,仍是必須。這也是居士進寺院的最大目的。

(五)慧具足

這是對於真諦的體會或領悟,也是從聞法的精進實踐而得的一種實證經驗。佛陀時代,每對俗人說一次法,便有很多人,由聞法而見諦,證得初果,那就是慧具足的典型。

本文摘自「學佛知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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