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標題:
德國為何沒有流浪狗?
[列印本頁]
作者:
喵吉拉
時間:
2010-9-16 22:22:31
標題:
德國為何沒有流浪狗?
為什麼德國沒有流浪狗?
一個國家偉不偉大、道德水準高不高,可以從它(政府)對待動物的方式評斷出來。
—甘地(Mahatma Gandhi)印度國父
有思考能力的政府一定會反對所有的殘酷行徑(撲殺),無論這項行徑是否深植傳統,
只要有選擇的機會,就應該避免造成其他動物受苦受害,除非你能夠擁抱並接納所
有的生物,而不只是將愛心侷限於人類而已,不然你不算真正擁有德政。
聯合報載,一月三十一日,千人走上臺北街頭,反對政府長期以來就流浪狗問題採
用撲殺政策。這一大群關懷流浪動物人士掌握包括親友在內的15萬張選票為籌碼,
選定大選之前向候選人們呼出他們的訴求。台灣流浪動物救援聯盟陳正育向媒體表
示,動保人士此次訴求重點,在於強調政府數年來針對流浪狗政策著重於撲殺,這
種方式不但有失人道且不經濟,故應改變政策,以結紮代替撲殺犬隻。而若與外國
相較,尤其是人口數多出台灣四倍之多的德國,流浪狗的數目為零,而台灣流浪狗
的數目竟高達七十幾萬之多,此巨大之懸殊,實足以引為台灣之借鏡。
陳正育所言有據,筆者居德二十餘載,經常往來於大城與小鎮之間,從來沒有見過
一隻流浪狗。德國有註記的家犬約六百萬,包括未去登記及收養於動物之家的,估
計約八百萬,而生活在動物之家的狗平均約二十萬左右,其中多數來自於包括台灣
在內的外國。
德國為什麼沒有流浪狗?在一個除非犬隻身心重病,無法醫治的情況下才准予將之
安樂的國度,為什麼能夠每一隻狗都得到照顧?為什麼沒有一隻狗需在路上徘徊乞
食?為什麼在一個擁有八百萬狗口的國家不須有捕犬隊的存在?為什麼如此眾多的
狗口,卻無須為了控制數目而將之安樂?
動保法落實是因素之一:德國法律規定,棄犬者〈包括遷居而將犬隻留在原地者〉
需繳約台幣九十萬之罰款,嚴重虐待犬隻者可判至兩年之坐監徒刑。德國法律賦與
警察監督、糾察、取締虐待動物行為之權責;比如即使只是發現犬隻被拴以鐵鍊,
或關在溫度太低的房中,此係違犯法律,即可偕同警察蒐證,立時提出控告〈此點
與台灣受檢單位,你推我拖,互踢皮球,或一紙公文飛來飄去,最後不了了之的辦
案方式如南轅北轍啊!〉。
德國的寵物店不准販賣犬隻,此規定有母法為據:犬隻飼養法對於每隻狗包括休息
、運動的空間,犬舍的建築材料、規格、濕度、溫度、光線........,均有嚴格的規
範,此為寵物店無法提供的條件。〈如台灣夜市街頭販犬的情況在德國更不可能存
在〉。繁殖場亦有相同的規定,加上繁殖同業公會基於動保意識、倫理角度及品質
的保證而自律甚嚴,且互相監督,因而繁殖的數目受到合理的控制。比如公會有小
型母犬一生不得生產超過兩胎的協定,又比如某類犬隻如狼犬,最高生育年齡為八
歲,再如比利時狼犬,每年在德國繁殖的總數不得超過七十隻。因有限的繁殖數目
及健康的品質,故所出售的犬隻價錢極高,繁殖場的協定不但利己利犬,且不會對
社會造成負擔。一般德國人都具有替狗作絕育手術的觀念,即使是高價購來的狗,
通常也會將之結紮,而生活在收容所的犬隻亦一律須作絕育手術。
德國的動物收容所因係由公益團體所經營,所以都能得到政府的資助,不足之款數
由會友會費及募款而來,而來收容所領養狗者大都需繳些許手續費,如被領養的狗
需作身心治療,則手續費亦可免。如果飼主有不可抗拒之原因,如死亡、重病、失
業、破產.......,而必須將狗送到動物收容所,亦必須繳付手續費或樂捐。
在德國想要擁有狗的人,通常會到收容所去收養,欲領養狗者需通過考核,包括領
養狗的動機、有否照顧狗的經驗、家居空間、經濟情況........,通過審核者需簽署
接受動保義工隨時追蹤及審查犬隻生活狀況的法律文件,此為避免犬隻再度易主的
防範之法。
「勿以虐待動物為樂,牠對痛苦的感受和你一樣」
,此為幾乎人人都能琅琅上口的
德語押韻詩句。幼稚園及小學教師也會教導孩子勿向家長要求寵物作為生日或耶誕
禮物。以上垂手可得之兩例,可窺見德國動保教育之普遍。
德國政府無需花費任何公帑以捕犬、留置犬隻及殺犬,若有此筆預算,運用於監督
、控制狗口來源,且資助動物收容所尚綽綽有餘。台灣已有代表十五萬張選票的人
士參加替狗爭權的遊行,能吸取國外經驗,傾聽有心人士諫言而願意大刀闊斧,斬
除多年有關流浪狗問題衍生而出的沉痾之候選者,必能因「民之所欲,常在其心」
而受到尊重、信任、愛戴,進而獲得勝利。
....................................................................................................
我真的好希望路上都沒有流浪動物
看到這一篇文章,想與大家分享!這篇文章我是在FB上看到的
看完德國為何沒有流浪犬?我忽然想到我之前常看的一個節目
動物星球頻道的「動物褓姆」
這裡的動物褓姆指的是警察!美國的動物警察...
舉凡任何虐待動物等等的行為,警察都有權行使公權力把虐待者抓起來!
每次看到那些惡棍被警察押走,心理就覺得好爽!
動物也是生命,為何沒人保護他們??
而我們的教育真的很失敗...現在的小孩都很狠心
愛護動物的孩子少之又少..他們甚至不懂得要尊重生命
我真的不懂現在的孩子上課都上到晚上8.9點
很辛苦不是嗎?但...怎麼品德教育這一塊做的非常差?
唉~對於尊重生命這一點,我真的很感慨...
國中生點火燒關在籠子裡的小狗
學生用BB彈射擊流浪狗...
這些學生是怎麼了?他們真的不知道動物也有感覺嗎?
這一切..我們的社會和政府是不是也做了最大的幫兇
真的很無奈...多希望政府能用點心出點力
別在讓流浪狗滿街都是了。
作者:
broker1329
時間:
2010-9-17 01:42:51
大大我們不是德國人
我們是台灣人
所以就不是個守法的民族
政府對流浪漢就粗暴以對
更何況是動物了
作者:
A.I.
時間:
2010-9-18 18:09:26
其實這主要是跟台灣這方面的法律系統有相關聯性
剛好我是讀相關科系的
台灣的法律源自大陸系成文法典國家
而大陸系成文法典國家最具代表性
且最具有權威的便是德國 其次是日本
這兩個國家都具有非常完整的法律制度
而台灣則只是抄襲他們的法律系統
但抄襲並不是壞事 世界上大多數國家也是抄襲他們的法律制度
甚至連日本也是抄襲德國的法律制度而來
所以這裡的抄襲並無貶意
只是因為是抄襲 所以台灣跟其他國家一樣
關於這方面的法律制度也未臻完善
因此對於流浪狗的安置措施也無可避免的會有不當的情形
故若只一味的拿台灣跟德國比較 是沒有什麼意義的
台灣該做的應該是把我們的動物保護法修改的更加完備
國內亦有專家學者主張可以照抄德國的動物保護法
但另一派則認為台灣的環境跟社會風俗風氣都跟德國差異甚大
且觀念亦不相同 如果照抄收到的成效也許不會太好
這也是為什麼台灣的動物保護法一直沒有長足進步的其中一個原因
另外一味批評台灣人守法問題也是沒意義的 如果法律制度健全
那不管是任何國籍的人都會遵守的
我家裡也有養3隻狗 都是可愛的長毛臘腸狗
所以每次在新聞上看到虐狗事件時
都會跟板大一樣覺得很生氣難過 畢竟狗狗也是生命
更何況他們也沒做錯任何事卻要遭到如此殘忍的對待
但我們能做的就是呼籲政府趕快修法
這樣才能朝著德國的0流浪狗數量看齊
作者:
c015115
時間:
2010-9-19 20:00:11
台灣人也可能做到像這樣的行為阿
只是法律不周延
作者:
jong
時間:
2010-9-19 23:54:19
1. 在德國養狗要繳稅!
第一隻狗一年要繳120歐元.
有些州(省)還規定要要投強制險! 類似我們汽機車的第三人強制險!
一年大約在75歐元到200歐元不等....
2. 飼主管理 :
飼主被強制規定要能控制狗! 這包括大小便!
還有繫繩規定! 還有像出門要戴口罩!
最重要的是.... 非法繁殖或"不報戶口", 會慘遭重罰!
(看你敢不敢不送去結紮)
3. 還有一堆規定!
我是覺得, 社運團體在宣揚某些概念時, 應該要說清楚講明白!
你們覺得新加坡人會真的比較有公德心嗎?
你試試在街頭吐口香糖在地上試試!
若沒有嚴格的法律和認真執法的司法機關!
我才不相信地球人會有多有道德或有公德心......
污染地球最厲害最大宗的, 從工業革命以來, 都是以歐美為破壞地球為首要戰犯!
重點是.... 有嚴格的飼主管理辦法和認真的執法的司法!
才有辦法構建比較優質的環境!
這包括.... 養寵物者, 與不養寵物者!
也就是說.... 國家會設法協調這兩種人的衝突和共存的問題!
所以"道德勸說"或是"品德教育"是沒有用的!
若期待地球人, 會自動自發善待地球和生態, 那簡直是緣木求魚!
唯有法律才是構建的基石!
你們回想"古代".... 台灣人真的這麼有公德心... 不隨地吐痰喔!
那還不是靠 吐一痰罰六百之類的得來的!
4. 所以, 就算是那一場遊行和社運人士! 都搞錯方向了!
沒有棄養, 何來撲殺?.....
與其罵政府撲殺, 不如推動立法更嚴苛的法律!
讓養寵物者.... 多認真思考甚麼叫"責任與義務"!
就好像我跟鄰居抓到社區某飼主放狗亂大便!
我堅持提告侵權!
我堅信, 唯有法律和錢! 才能"勸說"飼主!
要讓他痛, 他才會知道甚麼叫"公德心"!
歡迎光臨 SOGO論壇 (https://oursogo.com/)
Powered by OURSOG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