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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教育部明訂 : 建教生 禁上大夜班 [列印本頁]

作者: eee000    時間: 2010-10-20 02:47:16     標題: 教育部明訂 : 建教生 禁上大夜班

聯合晚報╱記者嚴文廷╱台北報導

2010/10/19

 
避免建教生被壓榨,教育部新增規定,技職校院產學攜手合作專班學生,禁止上大夜班;高中職建教生,也要在兩周內全面清查。圖片來源/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建教生頻傳遭廠商或業者剝削勞力,教育部全面檢視產學建教合作管道,日前公布「技職院校產學攜手專班注意事項」,明訂學生不得上大夜班、休假休息必須符合勞基法規定、合作廠商必須登記立案完成消防檢查等,白紙黑字要求學校簽約時徹底執行。

教育部技職司副司長李彥儀強調,明年度的計畫全部照新規定申請,學校申請的計畫書內容必須包含所有學生權益事項,這將是能否通過的基本門檻,教育部也會組成專家學者複查,實地訪視產學攜手合作專班,避免類似建教生的案例發生。

至於高中職建教生部分,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表示,高中職建教生已經清楚告知學校與合作業者,禁止讓建教生上大夜班,工資部分勞力密集的產業有基本工資保障,技術產業也有生活津貼,教育部將在兩周內清查所有建教合作學校,確認所有學校業者都遵守規範。

所謂的產學攜手合作專班,是由高職、廠商、技專校院三方合作,勞委會職訓中心也加入,保障就讀專班的學生在7年內完整升學,同時藉由彈性排課,進入合作廠商實習工讀。教育部統計,今年就有41個計畫、56個班,共計有2500名學生參與,規模僅次於高職的建教合作班。

過去推動產學攜手合作專班,並未明文規定學生上工時間,僅由學校與廠商自行協調,三年前也曾發生中華技術學院與桃園航勤公司合作的專班,爆發工時太高,薪資偏低爭議,加上最近建教生頻傳遭壓榨勞力,讓教育部決定新增注意事項,明文保護學生實習權利義務。

注意事項明文禁止廠商安排學生輪值大夜班(夜間10時至晨間7時),工作時間也必須按照勞動基準法規定休假與休息,給學生的工作津貼或薪資也必須符合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且必須全數納入合約內容。

作者: 陸戰男兒    時間: 2010-10-20 06:43:43

教育部總算開始要做一些對的事情.[建教合作]是一種工作經驗與學習發揮的環境.

絕對不是廉價勞工毫無約束.
作者: cow10228    時間: 2010-10-20 16:06:47

偶爾做些好事真的不錯

但是

要是能再有人帶口罩出來前做好

相信好上加好!

(似乎強人所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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