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標題: 魯凱族文化特質 [列印本頁]

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0-11-26 00:25:53     標題: 魯凱族文化特質

 

在部落民族中, 會所是分布頗廣的一個文化特質。

在魯凱族的會所制度中,以大南社的會所制度最發達;在廣大的台東平原上,魯凱僅大南一社,面對人數眾多的異族(阿美、卑南、排灣)勢力環繞之下,必須有強大的軍事組織以求生存,會所因運而生,另外,也可能是受到鄰近阿美族或卑南族的影響。一般言之, 凡是在某一會所參加了成年禮以後, 就不可再變換會所。會所裡的各種階級有各別的權力、義務和應遵守的事項。會所訓練非常嚴格, 一個人只要參加了會所,他的時間就等於全部獻給了會所。

魯凱族祭典有小米收穫祭、買沙呼魯祭、搭巴嘎饒望祭等。

頭目擁有土地、獵區與河川,平民須將日常所得的部份納貢於頭目,頭目再回送一部份給需要救濟的平民或宴請所屬的平民、勇士一起來分享當季的收穫,這也是收穫祭的社會意義。

魯凱族將社會群體區分成貴族、世家和平民各級。貴族與世家階級兩者之間,不只沒有隸屬關係,甚至有敵對的態度;世家階級為一獨立的系統,有異於貴族與平民的來源與神話。

在貴族制度中,私有財產制非常發達:除了少數的公有財產,如道路、休憩所、集會場所、敵首棚架、泉水、公墓等屬於全體公有外,一切在部落以內的自然財產,例如:山林、河流、獵場、土地、家屋基地等,原則上都是歸頭目家系所有,皆可算是頭目的私有財;頭目也可藉此向平民徵收貢賦,或是指派勞役,而屬於貴族的旁系親屬,僅能和宗主頭目共享其階級地位象徵權利,像服飾、紋身、階級名號等,而實際的權威和財產繼承權利則是由頭目本家保有,對平民階級來說,多是以勞力換取生活所需。

文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歡迎光臨 SOGO論壇 (https://oursogo.com/) Powered by OURSOG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