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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 [衛小游]愛情≠結婚?[全文完]  關閉 [複製連結]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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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1-8-16 10:49:12 |倒序瀏覽
愛情≠結婚? 作者:衛小游

♀+♂=?
愛情成熟→結婚生子→婚姻幸福美滿
戀愛→分手
戀愛→結婚→離婚
戀愛→戀愛→戀愛
有了愛情之後,你(你)希望自己的結局是哪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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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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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匿名  發表於 2011-8-16 10:50:04


    緣起,我挺喜歡這兩字。畢竟沒有開始,何來結局?

    此番故事便是為了“結局”而寫,好奇在“愛情之後”繼而出現的是什麼?在故事開始前,我們來做一個推敲——

    一種可能是:愛情成熟→結婚生子→婚姻美滿幸福。(相信這是眾所樂見。)

    一種可能是:戀愛→分手。(自然以後就沒下文了,要有,也是另一章。)

    一種可能是:戀愛→結婚→離婚。(這種情況也相當常見了。)

    一種可能是:戀愛→戀愛→戀愛。(愛你愛到死。傑克,這真是太神奇了!)

    除上所述,當然還有無限的其它可能。而這個故事可以說就是在發掘種種的可能性。故事中的男女屬於哪一種情況,也許你可以嘗試對號入座看看。

    PS:故事結局在完稿後全偏離了原來的預設,大大的走了樣,可見得我實在太平凡,沒有辦法扭轉乾坤,更無法決定命運。他們的結局,終究掌握在他們自己手中。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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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匿名  發表於 2011-8-16 10:50:34
第一章

    ♀詠賢:伊是一根大木頭,我好怨!

    我常常抱怨他不懂女人的心情、不懂得體貼、不懂我……

    我抱怨他不懂女人心——當然不是要他去懂別的女人,而是要他偶爾也多替我想想。

    我們在一起這麼多年了,五根手指頭都不夠數呢!

    整整七年,我跟他在一起整整七年了。

    七年或許不算什麼?只不過是把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時光都賠在裏頭而已!

    忘了當初怎麼會跟他在一起的,他這麼的無禮、自私、健忘……甚至連今天是我的生日,也忘了!這算什麼?

    這也不算什麼。反正我又不是他老婆,只不過是一個可以高興時就摟摟抱抱,不高興時就踢到一邊去的“女朋友”而已!

    女朋友算什麼東西?

    我媽常問我,什麼時候要結婚?

    我不敢跟她說阿母,你問錯人了,又不是我不結婚,不結婚的人是伊——

    我不敢說,怕一說,媽一生氣,她會說我“跟不對人”,不許我們再來往,然後要我回家相親。

    我大多時候是很孝順的,尤其爸死的早,媽辛苦維持一個家庭的生計,對一個讀書不多的農婦來說,她跟國父一樣偉大。

    這一輩子,我最愛、最感激的人,是我媽。

    最愛、最疼的人,是大弟。

    最愛、最讓我痛的人,則是他。

    老媽與大弟住在一塊,最近老跟我抱怨她近幾年身體狀況大不如前,恐怕就要追隨老爸離去,就這樣走,她不甘心,她還沒抱到孫子呢!

    大弟年紀還輕,剛退伍,沒有固定的女友,幾個有來往的年輕女孩都不入她老人家挑剔的眼。一時間,媽的兒孫夢還打不到他身上,矛頭就指向我。她說抱抱外孫過過癮,也強過兩手空空,只能看別人當奶奶。

    有時我被她催得煩了,會回她幾句,比如“什麼叫“外孫”,“外”就是見外,見外就是別人的。就算我生了小孩,小孩還不是跟別人的姓?你抱別人的小孩過什麼癮?”要讓孩子跟母姓,不是一件太容易的事。

    我們總是這樣國台語交雜使用,當然我講國語講得順,而她盡說台語,也照聽我的國語。

    我的伊就不行了,台語他只會聽不會講——最多講個幾句“呷飽未?”、“困飽未?”應對進退尚可,深奧的台語就不成,發音還不標準,像摸四圈缺人,臨時被捉來插花的。

    他們溝通的媒介是我,我很可憐。

    我一頂嘴,媽就板起臉孔了。“啥米時代了?啥人規定囝囡只能跟老爸姓,老母的姓就不是姓?”

    她什麼時候去參加女權運動?都沒跟我講。

    我又頂嘴:“就算孩子跟我的姓,我的姓還不是爸爸的姓,啥米時陣才輪到咱查某人出頭天?”

    她不耐煩的舉起她那雙因勞動而滿是粗繭的手臂,揮呀揮的。“啊,恁講黑我攏聽無啦,我只問恁加伊啥米時陣要結婚,趕緊生一兩個孫來讓我抱。恁咁知我再等無通多久啊,我最近常常夢見恁阿爸,伊要來帶我轉去啊,怨咐知……”

    “阿母,麥擱講啊。”我沒有辦法聽她說下去。

    爸的死對媽打擊很大,那一兩年,她瘦了很多,如今再怎麼調養,都調不回她往昔的健壯。

    我要她別再說了,她也就沒再說了,一個人靜靜地,抿著嘴委屈她了,我媽是個靜不下來的女人,鄉下婦女,都有一副大嗓門。

    她看來很落寞,每每,只消她轉過身,用她寂寥的背影面對我,我就覺得不結婚是天大地大的罪。不孝莫過於此。

    我跟他,在一起七年,頭幾年我想我們還年輕,還想享受幾年單身自由的生活,不結婚,是共識。但,是誰說過:女人的青春就像一隻不回頭的鳥,一飛就飛得老遠,打死都不再回?!

    我的青春就是那隻鳥,不但飛了,還死了!

    我今年二十九歲,每回我照鏡子,就要歎一次。眼角的小細紋已經到了不用保養品就會跑出來的悲情地步,再個把年頭,邁入三十大關後,不知又要老到什麼程度?

    女人是一朵最容易枯萎的花,如果遇到不懂得珍惜的人,枯萎得更快。

    最近幾年,有了結婚的打算,我逮到機會就猛向他暗示。

    我想,結婚也好。都一起生活這麼久了,認識七年,也同居了六年,早像一對平凡夫妻,就差一個婚禮。

    所以當在街上看見婚紗禮服展示的婚紗照時,我就會拖著他一起看,然後故意說︰“好漂亮的新娘禮服喔,更想穿穿看呢。”是真的很想穿穿看,多麼希望有一天能為他穿上白紗。

    偏偏他就是最不解風情的那一種人。他竟說:“發神經,大冷天穿那種無袖禮服,不是自討苦吃?”

    我訕訕然,但決定要很有度量的原諒他。畢竟他還是關心我,因為天氣真的很冷。

    經過珠寶店,櫥窗裏的珠鑽閃閃發光,想起電視上“看——流星!”的鑽石廣告,我又頓時萌生了希望。“好美的鑽石喔,“一顆傳永恆”,多棒的廣告詞啊,真是浪漫透了。”真希望他當場進去買一顆戴在我手上,那就更浪漫了。

    “別傻了,鑽石攝氏六千度就熔了,世界上哪來什麼永恆?”

    他的話,很能澆熄人的妄想,我的願望就像一閃而過的流星一樣,真的就只是“一閃而過”,我的浪漫也被沾了一手的蕃茄醬給弄糊了——我們那時正在吃熱狗。

    不是沒有對他暗示過,經歷了這些,我想他並不是完全沒有感覺。但他不回應的回應,讓我灰心。

    求婚對他來說,真是這麼難的一件事嗎?

    只不過希望他從口袋裏掏出一枚戒指,說一句“我愛你”——

    就這麼這麼簡單,我就點頭了,連玫瑰花都不必準備,更不介意戒指有沒有鑲鑽石,也不管“我愛你”可信度有多高,我就甘願點頭了,要求已經這樣渺小,竟然他還是像根石柱一樣,一點表示都沒有。

    如果不是我太瞭解他的無趣使一般女人不會對他有興趣,他的惰性不會讓他“向外發展”,我一定懷疑他是不是另結新歡了,才不與我共組家庭。

    一個家庭啊,爸爸跟媽媽,雙親跟孩子……

    閉上眼就彷彿看見了一幕幕溫馨的天倫畫面。畫面裏的男女主角應是彼此相愛、體貼的吧!

    體貼?跟一個不懂得體貼我、不懂得愛我的人在一起,真的能夠一起走完人生嗎?有時我不免懷疑。

    不談來自我媽那邊的壓力,就是在生活裏,也難免要面對一些令人尷尬的事。你知道,當年紀愈來愈大,而你身邊的朋友一個個結婚生子,紅色炸彈轟得你亂七八糟、措手不及,人人詢問你何時結婚時?那情境,多麼令人巴不得學鴕鳥鑽進地洞裏。

    可惜水泥地太硬,而我頭大,鑽不進去,很悲情。

    現代社會離婚率雖高,不結婚的人總體算來仍是少數。

    一對交往七年的男女,不結婚,人家會怎麼想?也許人家正等著看這對男女分手說拜拜呢。

    難免會覺得,如果就這樣過一輩子的話,跟這樣一個男人在一起,實是自討苦吃、自虐。若真聰明,就該趁還算年輕,還有點本錢的時候,趕快抽腿離開,沒必要陪著一團混亂的未來廝混,反正到頭來也混不出個什麼東西。

    偏偏年復一年、日復一日,想歸是想,分手的話……說不出口。

    愛上一個像他這樣的男人,八成是前世孽綠。

    一個可惡的臭男人!

    午夜十二點剛剛過了,我二十九歲的生日,竟就這麼結束了。

    本來我還在期待他會不會突然給我什麼驚喜,教我一輩子甜在心頭,甘願愛他至死不渝——顯然,事實證明,這個不久前才和我做過愛,現在則睡得像隻死豬的混蛋,壓根兒就忘記了“昨天”是什麼日子!

    我扭開床頭的臺燈,藉著昏黃的光線看他的睡臉。

    不久,他眼皮抖了抖,掀開一小縫,瞄了床頭上的鬧鐘一眼,睡意濃濃,口齒不清地含糊:“幹嘛,這麼晚了還不睡?”

    他睡覺的時候只要有光線就會睡不好,一個壞習慣。

    我捏著肘,偏頭看他,考慮下一步該做什麼?是好好教訓他一頓,還是乾脆狠狠地咬他一口?

    見我半晌沒反應,他皺起眉:“睡覺了好嗎?我明天一大早還有早餐會報呢。”

    去他的早餐會報!

    我不說話,心裏覺得很哀怨。

    為什麼這輩子我什麼好好的人不去愛,偏偏去愛上這傢伙。有點想哭,誰有肩膀能借靠一下……

    “詠賢?”有點不耐煩的。

    居然敢不耐煩?也不想想是何人把我氣得不想睡覺只想扁人的?我瞪著他,眼對眼的。

    很想吵一架,想想還是算了。跟他生氣,到頭來氣壞的還不是只有我,他甚至會忘記我們曾經吵過架。

    就再原諒他一次好了。我在心底記下一筆。

    氣不過,索性鑽進被窩裏,把棉被一把拉過來蓋住自己,不讓他蓋。冬夜啊,就讓他凍一凍,看看他腦袋裏的大條神經會不會變得細一點。

    總算,總算他清醒了些。“很冷耶。”話才說,他大手一拉,又把棉被拉過去,換我沒得蓋。

    我不甘不願的鑽進被裏,貼著他溫熱的身體睡。他一手關掉臺燈,一手環住我。黑暗裏,我睜著眼,睡不著,有一堆話應該要說,卻哽在喉頭,半句也吐不出口。

    “唉……”

    我歎氣,他沒反應。

    我仰起臉,親吻一下他的胡渣子。“喂,我愛你。”喂先生聽見沒?

    “無聊,快睡吧。”

    這種反應,喔,我受傷了,我的心好痛……

    我如果勇敢,該離開他的懷抱的。

    只是,不容易呀!



    行銷部門的會議上,一群男女職員聚在小會議室裏開會。

    幾個同仁認真的檢討上半年度銷售的成果,積極的協商因為應臺灣經濟不景氣所造成的低迷買氣。

    “所以這一個方案我們決定……經理?”

    “田經理?”

    我轉頭看向那頻頻叫喚的人,勉強打起精神來。“我在聽,講繼續。”

    李課長點點頭,繼續報告:“我們決定要變更行銷的方式,與廣告代理商合作,製作一系列的廣告和舉辦SP促銷……”

    偽裝,好累。

    此刻我根本無心在工作上。會議上究竟決議了什麼,我一點想記憶的動力也沒有。

    勉強想從部屬的報告裏捉出幾條重點以做判斷,捉來捉去,卻只捉到一隻手——

    會議頓時停頓下來,李課長納悶又尷尬的看著我。“經理,請問我的手有什麼問題嗎?”

    手?喔,是的,我捉住了他戴戒指的手。

    “不、不,沒什麼問題——小李你結婚幾年了?”

    “三、三年……有什麼不對嗎?”

    “三年?”三年前我還只是個副理。“我有沒有去喝你的喜酒?”

    “呃?有啊。”小李下巴都快掉下來了。

    我不理其他部屬投來的眼光。“是嗎?時間過得好怏,你小孩都兩歲大了吧?”

    “啊,是。”小李摸摸後腦勺,點了點頭。

    我咧嘴笑了笑。“沒事了,繼續開會。”把遊移的心思捉回來,我看著自己桌前的報表。

    一月銷售量、二月銷售量,三月、四月……我想當五月新娘,因為很久很久以前的那個五月裏,我第一次遇見了他——戈洵美,我的伊。

    會議結束後,大家回到座位上,惠惠敲了門,走進我辦公室,將會議紀錄放在我辦公桌上。

    惠惠是我的秘書。

    “田姊,你今天怎麼了?一副魂不守舍的樣子。”

    我苦笑。

    其他部屬雖擱在心裏沒說,不過我想我今天的表現足夠讓人茶餘飯後八卦好一段時間。

    “唉,還有什麼事能讓我這麼沮喪。”我伸直腰杆,整個人往椅背靠。

    惠惠夠瞭解我。“是洵美大哥嗎?”

    我撇嘴,“還有哪個混蛋?”天底下能讓我沮喪的男人,他排第一順位。

    “混蛋?”惠惠挑起眉。

    我拿起那份紀錄,拍了拍桌子,“可不,大混蛋一個。”意識到自己的舉動太幼稚,不符合我這年紀女人的作為,我又把紀錄循規蹈矩的放回桌面。

    “呃,可是洵美大哥是公司裏排行前十名的單身漢之一耶。”

    我醋酷地道:“是喔,前十名。”

    想起前陣子公司裏一群無聊人士弄得什麼最佳情人排行榜,這混蛋居然榜上有名,難道他們不曉得他已經死會了嗎?

    這混蛋雖然很木,但他可是我田詠賢的男人;我們雖未結婚,但他的所有權已經歸我。

    “田姊,你在吃醋嗎?話好酸。”

    “吃醋?為那傢伙?別說笑了,我是女強人,怎麼會吃醋。”只是說——他是我的,誰敢覬覦他,我會跟她拼命而已。

    見惠惠吃吃偷笑,我抿起嘴。“有什麼好笑的?”

    “不,不是在笑田姊。”惠惠掩住嘴。“我只是在想,像田姊這樣事業有成的女人,一旦陷入情網,跟年輕女孩也沒什麼兩樣。”

    “年輕女孩?”我橫眉豎眼。“你是在暗示我不年輕了?”

    惠惠瞠目。“田姊,你今天怎麼了嘛,地雷這麼多。”

    我乾脆公告。“我最近易爆得很,有些地雷你別來踩。”

    “哪幾顆?”惠惠拿筆準備記下。

    我一一細數——

    “年齡問題。”

    惠惠拍我一下:“別吧,你又不老。”

    “謝謝你的安慰。”我老不老,不是聽聽甜話就能自我欺騙的。二十九歲還不算老嗎?我不以為,尤其是近日更有快速衰老的感覺,都是因為得不到愛情灌溉的緣故。尚稱安慰的是,女人的年齡自此可以不再增長,永遠二十九歲拒絕長進。

    “還有呢?”惠惠又問。

    “結婚。”我咬牙切齒的說。

    孰料惠惠竟說:“等等,這顆還不行爆。”

    我挑眉。“怎麼不行?”

    惠惠沖出我辦公室外,沒三秒又沖進來。“田姊,你的信,先收了再爆吧。”

    一封紅色的信件丟到我桌上來。

    我一看紅色信封就知道這是顆炸彈。一時氣悶,把信丟進垃圾桶裏。“反正我還沒說警報解除前,不准在我面前再提到這些事。”否則我怕我會沖上樓去,逼他跟我上法院,問他要自由還是要我?

    “Yes sir——可是容我提醒,經理,垃圾桶裏那喜帖是從我們的大客戶那裏寄來的,報告完畢。”惠惠為防爆炸波及,迅速逃出我辦公室。

    “亞通?”我低叫了聲,從垃圾桶裏將喜帖拾起,仔細一看,果然是從“亞通”寄來的。

    亞通公司的少東要結婚了,何等大事。我心頭一熱,拿起話筒直撥他的分機。是他秘書接的。

    “田經理,我們經理在開。”上秘書說。

    “那麼待會兒請戈經理打電話給我,謝謝。”

    我掛了電話,重新拎起那喜帖,看著看著,將上頭的人名換成了自己——田詠賢和戈洵美,將訂於某月某日結婚,筵席地點在凱悅飯店,敬請親舊好友蒞臨同喜——

    同喜啊,有那麼一天嗎?我們之間……

    公司裏知道我們戀情的人不多,都是一些不會嚼舌根的人,例如惠惠。公司的立場,總是不希望手下發生辦公室戀情,因為感情會影響績效。戀愛熱度百分百的人無心工作,而一旦升手,本是胼手胝足的事業同伴,說不定因此反目成仇,為工作帶來低氣壓。

    我也是個主管,這些道理我懂。

    我們也總是儘量避免在公司裏出雙入對,我們各自有車,各自上班,各自回家,所以就是上頭老闆,也不很知道我們的事。

    有時候,不被知道也是件麻煩,有很多事常就是因為不知道,所以碰著了別人的痛處都不曉得,傷害跟被傷害的,雙方都很冤。

    我不愛有人在我面前表現出對我的男人一副很有好感的樣子。他也許不覺得怎樣,但看在我眼底,我會不高興。

    我不否認我是個小心眼的女人,尤其在感情上。

    人的感情有時就像出籠的獸,很難約束得住,特別是愛情。

    愛情常常沒什麼道理,譬如問我究竟愛他哪一點?我也很難說個明白。太久了,久到我忘記當初究竟為什麼跟他在一起。

    是當時的我太好上手?抑是他曾說過什麼甜言蜜語?真的記不得了,刻骨銘心根本只是個神話,沒有常常復習,時間一久,誰記得住。

    我突然記起一件事,那就是他好久好久沒說“我愛你”了,儘管如此,女人總是傻的,我還是愛他,好愛好愛啊……

    近中午時,他打電話來。

    “找我什麼事?”

    我說:“下班後一起去吃館子好不好?”突然想重溫熱戀時的心情。

    他沒有半點遲疑:“吃飯?不行,晚上有個飯局。”

    “那算了。”我摔了電話。

    瞪著桌上那張喜帖,想用力把它撕個稀爛。管他是誰要結婚,又不是我,我何必為它費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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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1-8-16 10:51:18
第二章

    他晚上有飯局,我想今晚他不會太早回去。

    下了班,我一個人到餐廳吃飯,吃法國菜,先喝餐前酒,然後一道道菜色慢條斯理的吃。

    填飽肚子,我繞到附近商圈閑晃,在專櫃買了兩套新一季的套裝,鐵灰色和暗紅色,我穿不起粉嫩的春夏色彩,只得繼續扮一個符合自己年紀的老女人。百貨公司打烊前才回公寓。

    如今的我們已同為公司的經理,有著不低的薪水,買一間獨戶的房子對我們來說不是問題,問題是,買那麼大的房子來要做什麼?

    我們只有兩個人,兩個人不需要太奢侈的空間,而本來住的公寓環境亦不差,所以仍然住在這裏,沒有搬家的打算。

    將車停妥,我打開公寓鐵門,拾級而上,我們住三樓,其它樓層各有其他住戶。提著衣服和後來又添購的兩雙鞋以及買給他的襯衫、毛衣和領帶——連買東西都不忘買他的份,算不算犯賤?

    回到自己家門口,正掏鑰匙開門,樓下的鐵門又被打開,一對年輕男女嬉嬉鬧鬧的奔上樓,看見我,他們咧著嘴跟我打招呼,又嬉鬧的上樓去。

    他們是住在樓上的小夫妻,前幾年搬進來,也算是老鄰居了。只是他們年輕,我老,他們總是嬉鬧,我們總是正經八百,有打過照面,卻一直熟不起來。也沒什麼心思去與他人打交道,日子就這樣五過下去。

    繼續翻著皮包,掏出了鑰匙,手上一堆紙袋弄得我手忙腳亂,一時之間不知該先將袋子放下好,還是將就著開門。

    不小心一串鑰匙掉了地,然後,門就開了。

    是他。

    他頭上被著毛巾,赤裸的上身還滴著水珠,腰上系著短褲,兩條光溜溜的毛腿露了出來。

    以前還是女孩的時候,覺得有腿毛的男人很噁心,真正開始跟男人交往了,才知道,即使是西裝筆挺的男人,西裝褲管拉起來,個個都像原始人。有了經驗,習慣以後,反而覺得沒有腿毛的小男生根本不能算是男人。我想我的適應力是很不錯的。

    “在洗澡啊?”我把紙袋一古腦兒堆進他懷裏,才彎腰撿鑰匙。

    “你上哪去了?這麼晚回來。”

    “去逛街啊呃?會很晚嗎?才十一點多而已呀。”我進了門,把鞋脫在玄關,從他懷裏把紙袋拿回來,踩著拖鞋走進客廳裏。

    他關上了門,跟在我身後,捉著毛巾擦頭髮。

    他是個愛乾淨的男人,平常回來,第一件要緊事就是洗澡,其它都可以緩一緩,我想他也是剛回來沒多久。

    我們住處的清潔工作都是趁著假日一起做,反正房子小,白天幾乎都不在,不很髒,還算好整理。

    “晚上的飯局還好嗎?”

    “還不就是那樣子。”

    “唔。”我把買給他的衣服從紙袋裏拿出來,站在他身前,拿著衣服比試。襯衫是白色的,他說白襯衫好搭配,我便總是替他買白襯衫。

    毛衣是羊毛制的,背心式,可以穿在西裝裏,會保暖些。

    領帶有幾何花紋,簡單大方,駝色;他有一套駝色西裝,正缺一條搭配的領帶,剛好看見一條還不錯的,就買了。

    他的尺碼我是熟悉的,畢竟都替他添置衣物這許多年了。

    他捉了浴袍穿上。“買這麼多衣服做什麼?又穿不完。”

    “一天換一件,怎會穿不完。”

    “那太奢侈。”

    “有什麼關係,反正又不供養老人小孩,賺了錢不花,還有什麼意思。”我拐彎抱怨。

    他故作不懂。“你總有理。”

    “是喔。”我把手探進他浴袍裏,捏了他腰側一把。“你最近胖了些,都吃了什麼?”

    我們最近鮮少一起吃飯,除了偶爾一起吃早餐外,我都不知他中餐和晚餐究竟吃了什麼東西。因是冬天,我猜他薑母鴨和羊肉爐鐵定吃了不少,這多出來的肉就是證據。

    他握住我的手:“中午沒吃什麼,晚上就豐富了,海陸大餐、滿漢全席,不長肉也難——嫌我胖,以後早上早點起來陪我去跑步。”

    我縮回手。“才不要,冷得要死,你自己去。”

    “我起來你還睡得著?”

    我是怕冷,他是我的暖爐。

    “開暖氣就睡得著了。”

    也許是不甘心,他拉近我,摸著我的腰,大概也想摸出一點多餘的肉來。摸了半天,卻蹙起眉。“瘦了一圈,你是怎麼照顧自己的?”

    我輕歎︰“為伊消得人憔悴。”現在才發現,沒誠意。

    “哪個伊?”

    瞪他一眼。“你管。”

    我冷他,他一聽,馬上降溫,放開了我。

    我微慍:“就知道你不在乎。”

    他推開我。“去洗澡,全身汗味,臭死了。”

    我賭氣。“是,我臭,你香。”

    累了,不想多說什麼,把新衣服拿回房間衣櫃裏放好,拿了換洗衣物,便躲進浴室裏。

    在浴缸裏泡了半天澡,舒服得差點沒睡去。

    穿著高跟鞋逛街實在自虐,以後還會不會這麼做,不曉得,誰讓他害我心情不好。

    他害我鬱卒,我就想虐待自己,也許我是想博取他的關心吧,又是一種犯賤的行為!

    也罷,不必追究。女人若為男人犯賤,男人要負責。

    吹乾了頭髮,把髒衣服放進洗衣籃裏,他的衣服整整齊齊堆在裏面,我們向來趁著假日,把衣服一起送洗,省時省力。

    也許不結婚也不是沒有好處,不結婚,我就是獨立的個體,侍不侍候他大老爺,全看本人高不高興——雖然我在不高興時還是常常做出侍候他的舉動。

    一件衣服沒丟中籃子裏,我伸手拾起,簡單的對折,放進籃中,順便也將剛剛投進的衣物一件件拿起來重新折過,一不小心,把他的衣服也翻了出來,一攤開,我的視線集中在他襯衫領上的那抹鮮紅。

    這是什麼玩意兒?一個唇印?!

    我從來都不知道口紅印對我有這麼大的影響,現在我清楚了。

    他今天的飯局是在酒家進行的嗎?

    好啊,戈洵美,你欠我一個解釋!

    捉著那件襯衫,我披著浴袍奔出浴室。

    他不在客廳,我又沖進房裏,見他開著臺燈,半躺在床上看雜誌,我緩下腳步,將襯衫藏在背後,一步步地走近他。

    心想!他一回來就洗澡,該不會就是為了湮滅證據吧?我被他騙了幾年?

    我在他床畔坐下。“喂,你今晚的飯局是在哪吃的啊?”

    “餐廳呀。”他頭也不抬,鼻樑上一副黑框眼鏡讓他看起來稚氣許多。我以前怎沒覺得他竟有一點baby face?這男人也三十有二了,為什麼他似乎愈老愈年輕,而我卻愈老愈醜?

    危機浮上心頭。我爬上他的腿,壓著他。“餐廳?什麼樣的餐廳?”

    “詠賢,你下去,別壓著我。”他拿下眼鏡,把雜誌往床頭放。

    我不聽話。“什麼餐廳?快說,有很多女服務生的嗎?”

    “什麼女服務生,快下去,我今天真的累了,明天又得早起,別害我…”

    “我害你什麼?”我瞪著他的脖子,想掐住他叫他別跟我打哈哈。誰知我還沒出手,他就先下手為強。

    一瞬間,一個大翻轉,我由上變下,他的臉埋進我敞開的衣襟裏。

    他在我耳邊低喃:“別害我精力大失,今天太晚了。”

    他的喘息彿在我胸口上,我一陣輕顫,不由得扭了扭身子,想推開他,今天我不想要他,我們還有話沒說清楚。

    他低吟一聲,唇壓了下來,封住我的,靈巧的舌尖勾動深層的欲望,他輕咬我的蓓蕾,雙手也探進我裹身的袍子裏遊移,引起我全身戰慄。

    裸裎似乎是再簡單不過的一件事,尤其我們都太熟悉彼此的身體。

    我想喊停,他也想,但是直到高潮,我們都沒能夠停下來。

    一番雲雨之後,他埋在我體內,閉著眼,好似就要睡著,我推他,他愛理不理。突然想起一句話,“欲只能吋進,愛卻能無限長遠。”他對我是欲多還是愛多?我一直不相信這世上有柏拉圖式的戀愛,認為那充其量只是一種那色西斯的水仙情結,自戀得要死,以為愛上別人,其實愛上的只是自己眼中的倒影。這種人,世上太多。

    我慶倖我愛得不僅是他的靈魂,我也愛他的身體。

    我們都是成熟的人,有自身的欲望,幸運地,在性事上,我們契合度很高。肉體的愛欲勝不過的,就只有衰老的必然,我想我是老了,女人一老,對精神層次的愛開始吹毛求疵。

    最近愈來愈缺乏安全感,光是性愛已不能滿足我,我不免悲哀的想:我們之間還能維持多久?

    “睡覺了。”他抱著我翻過身,讓我趴在他胸膛上。

    “睡你個頭。”我捶他,一動手,這才發現他那件襯衫還緊緊捉在我手裏。老天爺就是要我今天非跟他問個明白。“洵美,不准睡,我有話問你。”

    他死不睜眼。“別問了,明天再說。”

    “不行,你非把話說清楚才准睡。”我伸手去撥他眼皮,非把他弄清醒不罷休。

    “固執追問的女人讓人討厭。”他不耐煩的拿開我打擾的手。

    “固執睡覺的男人何嘗不?”我嚴肅地、正經八百。

    他倏地睜開眼。“究竟什麼事?”

    我把他那件襯衫往他臉上丟。“就是這件事。”

    他撥開襯衫,捉著它,一臉茫然。“這算什麼?”

    有女人把她的唇印留在我男人的衣領上,那麼親密的一個地方,還不算什麼嗎?

    我真的氣了,翻過身側睡下,帶著怒火入夢,不理會他。

    “莫名其妙!”他也動怒。

    許久,他躺下,背對著我。“你最近怪得很,我哪里得罪你了?”

    很多很多地方,你讓我心寒。我在心裏說。

    “你到底要生氣到什麼時候?”

    “到我們結婚的時候。”我脫口而出。

    感覺到他的身體在瞬間僵住。“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根本不想結婚。”

    他的話,像冷煤,迅速凍結了我們之間的氣流。

    “你從來都沒有跟我說過。”我不曉得他是那種不結婚的人。如果他不想結婚,那麼我殷殷企盼究竟算什麼?一個荒唐的笑話?

    “我一開始就說了。”

    “我沒有印象。”

    “你忘記了。”

    我忘記了?也許,我向來善忘,但他究竟是什麼時候說的,我不該一點印象都沒有。

    我也許善忘,然而今晚的冷,我想我會一輩子記得。



    冷戰就這麼持續著,絲毫沒有緩和的趨勢。

    那天吵架後,隔晚我就把他趕到客房去睡,他不讓我,抱著枕頭死賴在兩人的房間裏;我以為他會求和,但他沒有,我更是不能先低頭,他沒再碰我,我們相敬如冰。

    好啊,兩個人一起走了七年,有什麼鮮事能放了七年還能保持新鮮?接吻像刷牙,做愛像如廁,兩人之間變得平淡,彷彿就這麼結束,也很理所當然。

    不說話也不會死,我何必作賤自己殘餘不多的自零。我不是個任人予取予求、沒有自我的女人。

    “這項提案我反對。”在高級幹部的會議上,我反對他提出的計畫案。

    “什麼理由?”他停下報告,一雙眼冷然的看著我。

    我無畏的迎視他的目光。“我認為以目前公司實際的經營狀況,戈經理這項計畫難以配合,我們無法在短期內達到預估的成效。”

    他立即反駁我:“投資的眼光需要遠放,商場上誰先搶得先機誰就是贏家。”

    他以開發部的立場來看市場經營,根本與我站在行銷的觀點不能夠一致。“話雖如此,但若評估有誤,反而會使公司蒙受巨額的損失,公司資金運用吃緊,我不認為現在是開發新計畫的好時機,風險太大。”

    “風險是企業的轉機。”

    “也有可能重挫一個正常營運的企業體。”

    就這樣,回家不說半句話的兩人,竟在公司的會議桌上激烈得辯論起來。我有我考量的基礎,論理,我不輸給他。

    “你——”

    “我如何?”

    爭論不休,未了,他抓著桌上的麥克風突地站了起來。“田經理,別意氣用事。”

    我緊握著手上的一隻筆,怒瞪著他:“究竟是誰在意氣用事?”我可沒有像他這樣把我們之間的私人問題搬上臺面,他怎可這樣質疑我!

    全場因著我與他的態度,陷入了一片膠著。

    沒人敢說話,總算龍頭老大咳了幾聲。“咳,關於這件提案,我想請兩位經理各自呈上你們的報告書,我們擇期再重新評估提案的可行性。”

    散會後,老闆叫住了我和他。“戈經理、田經理,能把今天中午的時間空下來,一起去吃個飯嗎?”

    能說不嗎?我回過頭,給了老闆明確的答案。

    他則冷著臉從我身邊走過去。

    他的肩擦過我的肩,我踉蹌了下,他也不扶我。

    我抬起頭,見他離去的身影那麼決然、那麼堅定,莫名的恐慌襲上心頭,難道我要失去他了?

    我一驚,伸出手去——

    捉了一把空氣回來,他已遠離。

    我的心,竟這般承受不起他的無情。

    老闆拍拍我的肩膀,我頓時回神過來,強自偽裝鎮定。

    中午吃飯時,老闆說:“你們都是公司優秀的領導人,你們也應該都瞭解錯誤的決策會影響公司的前程。男女之間的事,有時很教人傷腦筋,如果真的沒辦法好好溝通,不妨一起去度個假,旅費我負責,如何?”

    天啊,老闆知道我們的事——我還以為他不知……薑果然是老的辣,我太低估他了。

    偷偷看了坐在身旁的他一眼,他正默默吃著盤中的食物,好似一點也不驚訝老闆知道這件事。是我太後知後覺了,還是他其實根本不甚在意我們的事被上司知道?

    我們好久沒一起出來吃飯了呢,難得出來一次,卻是這樣的情況,真諷刺。

    “不必了,老總,我們現在沒有度假的心情。”他放下刀叉。

    過分。吃乾了抹淨,就說這樣的話?

    也不想想我們有多久沒有好好出去玩過?有多久他沒說過一兩句甜言蜜語?當初他追求我時信誓旦旦的浪漫,都飛到哪里去了?

    是喔,是喔!沒有度假的心清。愛記恨——討厭……

    他不想去我想去啊,我想暫時丟掉這些繁重的工作,重溫一下戀愛的感覺,他為何如此不懂我的心?

    “是嗎?”老闆調解不成,有些尷尬,轉頭問我:“詠賢,你意見如何?”

    我不再管這個不體貼的臭男人了。

    “好,我去。”我一個人去。

    我看他,他沒反應,更堅定了我一人去旅遊的決心。

    “早上在會議上說的話,那不是意氣用事,我不是那樣的人,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我會給老闆一個完整的評估報告,至於採不採用,你們自己決定。”這話,是說給老闆聽的,更是說給他知道。我那麼信任他,他不該懷疑我的能力,因他是我最親密的人。

    他若要傷我,我沒有抵抗能力,但我不許他傷我,絕對不許。

    我若受了傷,也許一輩子都無法復原。我不想至死永遠無法原諒他。恨一個人至死,太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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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交出了一份厚厚的對新開發計畫的評估報告,我便帶著老闆的好意上個人帶著簡單的行李飛到北海道度假。

    在滑雪場,教練剛剛離開,我獨自一人笨拙的練習滑雪的技巧。

    北海道好冷,我怕冷,但冰點的低溫能讓我腦袋凍結,不去想太多無意義的事。

    一個不小心,我滑了一跤,笨重的滑雪裝備讓我手忙腳亂,才剛剛站起來,就因為場地太滑,整個人幾乎要跌下坡道去滾成一顆雪球。

    正當驚魂之際,一雙手臂攙住了我。

    “你沒事吧?”

    這醇厚的嗓音多像一個人,但他說的是日語,不是我熟悉的語言,不是他。他正忙著推動他的計畫,怎可能追來此地,我不作夢了。

    “我沒事,謝謝。”

    “你是初學者嗎?沒有人在一旁看著很危險的。”

    “我的滑雪教練剛剛有事離開了。”多溫馨,一個陌生人的關心。“我想我還是回旅館好了,我好像沒什麼運動細胞,學了好久還捉不到要領。”

    他拍拍我的肩:“別沮喪,也許只是教法不對。”

    “哦——很多人對我這麼說過,我已經換了三個教練了。”

    陌生人聞言,哈哈大笑。“是嗎?”他話題一轉:“你是來度假的?”

    我說:“北海道的遊客恐怕比當地居民還多。”

    他又笑,真是個愛笑的人。“確實如此。”

    我們聊天聊了一會兒,有人來找他,他為他的必須離開歉然的向我道歉,我滿不在意,跟他揮手道別。

    沒了滑雪的興致,收拾用具,回到附近的溫泉旅館。

    在溫泉泡了一下,感覺全身筋骨都活絡起來,好舒服。

    溫泉是露天的,男女雖然不共浴,但用的是同一個池,池中間用矮籬圍了起來,隱約聽得到隔壁男池傳來的聲音。

    我側耳一聽,就聽見了那熟悉的笑聲。

    是那人,真巧。

    沒有泡太久,我起身穿衣,想回旅館休息。走到路口處遇見一大群人,他們人多,我一個失神,就被推擠到一旁,差點滑倒。

    “小心。”一隻手臂扶住我,還沒看見他的人,我已從聲音判斷出扶我的人又是他。

    很巧,真的很巧。

    我憑他的聲音認出了他,他也認出了我,但我不曉得他憑哪一點?我既未開口說話,在滑雪場時,我們都帶著雪鏡,遮住了大半臉孔,根本看不出彼此的相貌,他是怎麼認出我?

    “你像我一位故人。”他說。

    “故人?”或許這就是解答。

    他笑。“我叫千羽真之。”

    “田詠賢。”我伸出手與他交握。

    他笑了。“來自臺灣?”

    “臺灣人。”我確認了他的詢問。

    “真巧,她也是一個臺灣女子。”

    他那位故人,後來如何了呢?跟他比較熟稔以後,我好奇地問他。

    “我認識她的時候,她已經是別人的妻子了。”他話裏有一種落拓的瀟灑,很吸引人的。

    一句話,一段苦戀,一個甜蜜的回憶。

    他當了我的滑雪教練。

    待我習會滑雪後,他道:“如何,教法不同,成果就有差別吧?”

    我原沒預計我能夠在一個假期中學會滑雪,不禁興奮得吻了他臉頰一下。就像個朋友那樣。

    他握住我的手:“我那位故人不屬於我,你呢?”

    我一呆。

    我……我應屬於誰?



    我屬於我自己。結束半個月的假期,我回到臺灣。

    從機場出來,叫了TAXI回家。

    已經不早了,我想他應該已經下班回家。好一陣子沒見面了,見了面,第一句話,要說什麼好?我有點緊張。

    也許距離真的有助於思念,決心不要冷戰下去了,人生這麼短暫,愛他都來不及了,又何必與他稱斤論兩,斤斤計較。

    情人之間,不該這樣浪費時間的。

    我迫切需要他一個溫柔的擁抱。決定了,什麼都別說,就一個擁抱吧,我想念他。

    不再遲疑,急急開了門,一室的冷清霎時將我滿腔熱切降溫三十度。

    他不在家。

    是上哪去了?出外?或者還在公司加班?

    我猜測了一夜,隔天到公司,這才得知他去高雄出差三天,明天回來。

    將自日本買回來的紀念品分贈給同事,惠惠向我報告這半個月來公司的大概情況。

    他的提案還是通過了,公司調來大筆資金支持他的開發計畫,這是下了狠心的決定,我無話可說,也只能全力支持。

    也許我真的考量太多,也許我真的缺乏前瞻的眼光,算了,工作歸工作,不該讓工作上的意見不合成為我們之間的感情障礙。

    再穩定的感情若不能好好經營,隨時隨地都可能崩解。況我珍視彼此這份情,更是不願輕忽。

    打定了主意,我安心的等他回來。

    我沒料到的是,在等待的期間,居然自他人口中聽聞了不少關於他的事——

    惠惠告訴我:“田姊,你要多注意了,聽說戈經理最近和他部門裏一個年輕女孩走得很近。”

    我還聽說,這回他下高雄出差,便是帶著那個年輕女孩一起。

    年輕、年輕啊,我也年輕過,二十二歲那正當美麗的年紀,我遇見了他,將我的愛情毫無保留的奉獻給他,那時候我是年輕的,不是嗎?

    我可以選擇相信這件事,我也可以選擇不信。

    而我選擇相信他不會背叛我、背棄我們的愛情。

    在日本,千羽真之這男人令我一顆枯寂的心動搖了,但我選擇回來;我相信他也會同我一樣,在彼此心中,視對方為自己以外,最重要的那個人。

    他會回來。

    “你回來了?”看見我時,他眼中有一絲不可解的情緒。

    我追著他的眼,想探索那眼神所代表的意義。“我是回來了,你呢?”

    “我站在你面前,不是嗎?”

    “你是在我面前,但你的心在不在你身體裏面?”我戳著他的胸口。

    “傻話,怎會不在。”他將我擁入懷,滿是胡渣的下巴抵著我的額,許久許久,彷彿下了決心似地道:“我想你。”

    我反抱住他,眼眶不爭氣的濕濡起來。他想我呵。“我也是。”

    我們沉默著,細細品味大戰後難得的安詳氣氛。

    “別冷戰了好嗎?”

    “你受不住?”我不急著給他答案。

    原來他也是會心焦,會為我牽腸掛肚的。

    這男人太不可愛,他從不把心情明白對我說。

    “鬼才受得住,誰想一回家就看見一個夜叉……”

    “夜叉?”我橫眉豎眼。

    “喔,可不。”他儘是笑。“況且抱著冰塊睡覺,也不是件舒服的事。”

    “冰塊?”我冷著臉。

    “你可以證明你不是。”他撫著我的唇,清楚的暗示我,他想要什麼。

    如果我不讓他得遑,不知他會不會欲火焚身?在大冷天沖冰水可不是一件明智的事。

    “也許是。”我作勢要推開他。“反正我冰冷、無趣,我想我們還是分床睡好了。”

    他也真放了我。“是,你冰冷、無趣、令人厭倦了。我要去洗澡。”他丟下我,要回房去拿換洗衣物。

    我揪住他衣服後領。

    “我令你厭倦?”雖知是開玩笑,但聽來真令人不舒服,希望這永遠不會有成真的一天。“你敢這麼說!這是真心話嗎?”

    他回過頭,狂野的吻住我。他不言,他的行動說明了一切,他想要我,想得發狂。

    我心有不甘:“你全身是汗,髒死了。”

    “我知道。”突地,他攔腰抱起我,走向浴室。“一起洗。”

    我勾著他的頸子:“好,幫我擦背。”

    浴室裏,我們是不冷戰了。因為,另一場戰爭,正打得火熱。

    “日本之行,可有斬獲?”出錢送我去度假的老闆召我簡報。

    “有,回來以後,冷戰結束了。”相信這是他所樂意聽見的答案。

    果不其然,他笑了。

    “回來以前呢?”

    我側頸思考了下,才笑道:“原來二十九歲的女人還頗有吸引男人垂青的魅力,自信增加不少。”感謝真之。

    老闆挑起他那對長眉:“他可知?”

    我搖頭。“他不知道,我沒跟他說。”

    一雙大手按在我肩上,我差點沒從椅子上跳起。

    是伊,我的洵美。

    “我不知道什麼?”他皺著眉看我。

    我噙起笑意。“你確定你想知道?”

    “不十分想,但是不許你隱瞞。”

    這男人,挺彆扭的,是不?

    “你不也有事瞞著我?”惠惠說的那件事,繪聲繪影,我想不全然是空穴來風,我信他,但事情必定仍是有一些蹊蹺。

    “我有事跟老總談,待會兒你別想逃。”

    “我等著。”能談開最好,省得我疑心。

    見老闆興致盎然地看著我倆,想是我們從未在他面前表現得這樣明目張膽,他覺得新鮮。

    “那我出去了。”跟老闆說了聲,把辦公室留給他兩人。

    本想回六樓行銷部,途經開發部,我禁不住好奇,腳步一轉,往他辦公室遛達去,順便看看那傳聞中與他走得很近的年輕女孩。

    他秘書是認得我的。

    我問她:“你們部門最年輕的女孩是哪一位?”

    顯然是清楚我的來意,她領著我到一般員工的辦公場所,指著電腦室裏一位長相甜美的女孩道:“新來的,剛從國外留學回來。”

    “很漂亮。”我說。

    “是很漂亮,能力也不錯,經理挺看重她。”

    “原來如此。”就像七年前的我——那時我初入職場,遇到許多不如意,是洵美讓我堅強。

    那女孩走了出來,看見李秘書,便問:“李小姐,看見經理了嗎?我有事想找他呢。”

    李秘書大約是顧慮到我,遲了半晌未答,我於是接了這工作。“他在樓上跟董事長談話。”

    她注意到我。“請問你是……”

    聰明的女孩,懂得打探敵情。

    我笑了笑。“我是行銷部的經理,田詠賢。”

    “田經理好。”她似乎是第一次聽聞到這名字,顯然之前並無人跟她提到過。

    他沒有在她面前提起過我。我安心了。他不會對不相干的人提起我的名,這是我們之間行之已久的共識。

    我們之間存在著旁人所無法介入的默契,這是七年相處所換來的珍貴寶物。

    我很高興知道這年輕女孩並不因為她擁有的年輕而對我有所威脅。

    年輕,他擁有過,不再是新鮮而迫切渴望。

    起碼目前為止,這女孩尚不足以介入我們之間。

    羊毛出在羊身上,我與他的問題出在彼此,結婚與否,才是決定這感情最後歸依的指南。

    後來,我跟他說了真之的事。他臉色大變,緊緊抱住我,纏得死緊。我想他以後不會再讓我一人獨自去外地旅行。因為外國的男人比他更有欣賞我的眼光。

    他跟我說了那件印有唇印的襯衫的事,他解釋說他那天晚上原沒注意到,隔天回家才發現,但拉不下臉跟我說清楚。他沒有去酒家,也沒跟其他女人搞七撚三,那唇印是何時印上去的,他也記不起來,大抵是扶一個跌倒的女人時不小心印上的吧。

    我相信他的話。

    從頭到尾,他未提及關於他部門裏那位年輕女孩的事,我想,這件事,就算是告一段落了。他不說,表示我不必杞人憂天。

    我捍衛我的感情疆土,是至死都不會輕言讓步的。

    我尊重我們之間的情感,我相信那就是愛。但是,既然是愛,為何不願給我一個承諾呢?

    他說他告訴過我,為何這麼重要的事我會不記得?我怎可能忘記他曾說過他不打算結婚?

    這種話像電擊一樣,聽過一次耳朵就轟轟作響,不太可能會忘記的呀。

    接到媽打來的電話。我哼嗨幾句,就把話筒扔給他。是他不結婚,我媽這燙手山芋,我不接了,看他怎麼給她交代?

    他捧著話筒,聽我媽說了一個半小時的話,他不能、也不敢辯駁,乖得像個好女婿,結束通話時,他揉著頸子,直喊酸。

    我好心,替他抓龍,卻不安好心的問:“我媽說了什麼啊?”給他體會一下我平常所承受的壓力也是好的。

    好半晌,他不答話。抱著我坐到他大腿上,圈著我的腰:“詠賢,現在這樣很好,我們不要結婚好嗎?”

    我沒答他,只問:“如果我懷孕了呢,也不結婚嗎?”

    感覺環在腰上的手臂倏地收緊。“我會很小心的……”

    我一時未解。“小心什麼?”

    他竟說:“不會讓我們奉子成婚。”

    只要種(動詞),不要種(名詞),是嗎?

    唔,真是個混蛋。

    我打算從今天起把我的避孕藥都換成維他命——他那些保險套我也打算一個個拿針穿孔,除非他從今天起都不再碰我,否則……走著瞧。

    時常經過這家婚紗店,擺在櫥窗裏那套雪白的新式禮服吸引我的目光,有好一段時間了。

    也許是因為它真的很美,典雅又不失新潮,緊緊捉住我的心,我想穿,穿一次過過癮也好。

    從醫院回來的途中,我又經過它,這回,沒再掉頭離去,我推開店門走了進去。招待小姐立即迎上來招呼:“要拍婚紗嗎?”

    我盯著櫥窗裏那件新娘禮服,先是點頭,而後又搖頭道:“我要當新娘。”

    招待小姐一呆。“當新娘?”

    我點頭,咧嘴笑道:“對,當新娘,現在。”

    “現在?”

    “沒錯,別懷疑你聽見的。”指著櫥窗裏展示的那套禮服道:“我要穿那一套新娘禮服。”

    這世上,有錢一切好談。

    招待小姐找來了駐店的造形師、化妝師跟美容師,還為我將那件宣傳用的禮服從假人模特兒身上剝下來,換到我身上。

    我先做了臉,設計髮型、化妝,搭配首飾……等等。四小時,一連串繁複的工作結束後,站在鏡前的我,穿著白紗,心裏的波濤激得半天高。

    “還滿意嗎?”店裏的人戰戰兢兢的站在一旁,小心翼翼地詢問。我想他們大概以為今天遇見了一個瘋子。

    我是瘋,想當新娘想瘋了。

    “很滿意,謝謝。”我清楚的聽見他們人人鬆了好大一口氣。“能借個電話嗎?”

    “請。”一隻無線電話立即遞到我面前。服務周到的一家店。

    我按了幾個熟悉的號碼。接通了。

    “喂,找你。”

    他的聲音從話筒傳來:“檢查完了嗎?醫生有沒有說什麼?”

    “一點貧血,不礙事。”我還以為最近時常頭暈目眩又有點想吐,是因為我懷孕了,結果不是,令人失望。

    “那就好。”

    這是什麼反應,好像鬆了口氣的感覺。他就這麼不想我替他生娃娃!

    我嘟起嘴:“洵美……”

    “怎麼了?”

    “你現在出來好不好?”想他看看我穿白紗的模樣。

    “什麼事?”

    “我在林森路口那家婚紗店,你……”

    “你在那裏做什麼?”

    “啊,我頭暈,你快點來。”

    我按了通話結束鍵,將電話還給店家。“謝謝。我想在這裏等個人,可以嗎?”

    “可以可以。來這裏坐吧,要喝點飲料嗎?”

    “不用了,謝謝。”我在招待用的軟沙發坐下,耐心的等著人來。

    冬天已經過了,春天就要來臨了吧。雖然不年輕了,但作作夢可不犯法。我想像我的伊騎著白馬來,牽起了我的手:“結婚吧!既然你都已經穿好禮服了,為了避免麻煩……”也許他會這麼說,正中我下懷,那就太好了。

    下午,陽光透過玻璃照了進來,刺目得令人睜不開眼。

    街頭行人翻閱著擺在店外的攝影集,我等了許久,他一直沒來,我幾乎睡去。

    店門在這時不費力地被推開來,走進店裏的高大身影背著光,教人瞧不清他的面貌。

    我眯起眼,瞪著那男人朝我走近。

    “久違了,故人。”一個久違的笑容沖著我來。

    “真之!你怎麼來了?”

    他眨眨眼:“來當你的新郎,這回,我又遲了嗎?”

    我微笑,任他牽起我的手,有些失望地道:“不,遲到的人,不是你。”

    而我等的那個人,他終究不來,是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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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1-8-16 10:52:05
第四章

    ♂洵美:不結婚,不是因為不愛你。

    第一次見到她,三天前吧。

    那時她抱著一大疊文件自影印室出來,急似一陣風,從樓上刮到樓下。

    正上樓的我,倒楣的被她撞個正著。

    她那疊高過她視線的文件讓她踩空了腳步,梯度頗高,這一踩空可能會教她跌個頭破血流,腳骨折斷兩三根。

    我根本不及反應,她便一頭跌撞下來,重力加速度,差點沒把我壓得胸腔出血,雪花花的紙張散了滿地。

    她以為她在表演什麼?天女散花?

    叫她別壓著我,偏她笨手笨腳,手腳都不聽她使喚,害得我們在樓梯間掙扎了將近五分鐘才脫困。

    幸虧無人看見,否則本人一世英名就要毀於她的拙笨。

    從我身上爬起來,她不住向我道歉。

    我藉機仔細打量她。

    一張生面孔。

    瓜子臉蛋,清清秀秀,不特別美,但眉宇之間透著一股罕見氣質。

    “新來的?”

    “嗯,真對不起。”她尷尬的點頭,蹲在地上拾著一張張的文件。

    她穿著剪裁保守的藍色套裝,成熟的衣飾配著她那稚嫩未曆風霜的臉蛋,顯得有些不搭調。

    裝老成,舉止卻十十足足像個菜鳥。

    她在地上摸索了許久,將飛散四處的紙張一張張拾回。小巧的鼻頭泌出了細微的汗,我冷眼看著,並未出手相助。

    看她一張張將紙拾回,推成一疊,抱在懷裏,漸漸地往我腳邊移動。

    “先生……”她已來到了我腳邊。

    “何事?”

    她未抬起頭,目光放在我擦得發亮的皮鞋上。

    “尊腳……”她聲音細如蚊納。

    “如何?”

    “可否移開兩秒鐘?”她捉著紙張一端,緊張兮兮地道。

    我移開兩秒鐘。

    “謝謝。”她拾起了那張印了一個大鞋印的文件,用手拍著,似想把上頭那鞋印拍掉,想也知她徒勞無功。

    瞧她又將那疊文件全攏在懷裏,高過她頭。

    我不覺蹙起眉,她還想再跌一次?樓下可沒再有一個人給她當肉墊!這裏不是灰姑娘的家,她臉上最沾了灰,但她不必把自己弄成灰姑娘一樣狼狽——健保的給付畢竟有限。

    在她下樓前,我善心發作的叫住了她。

    她回過頭來,訥訥地看著我。

    我在她又要失去平衡前,將她手上那疊紙分擔了一半來。

    她一楞,隨即微笑道:“謝謝。”

    “送到哪里?”

    “六樓。”她說。

    六樓?這裏是十六樓耶。“為何不搭電梯?”搬這樣重的文件,是想謀殺誰?

    “呃……搭電梯頭會暈。”

    暈電梯?公司電梯空調、速度、安檢都是一流,沒聽人抱怨過。“只聽過暈車、暈船、暈飛機。”

    “人總有弱點。”她沖著我笑了笑,無視於我的奚落,這表現令人意外,看來她也並非全無優點,起碼她談吐引人注意。

    替她將文件送到六樓,不等她再三道謝,我搭電梯回到開發部。她不是那種會讓人一見就印象深刻的人,一埋首工作,我就忘記了她的臉孔。

    第二次見到她則是昨天。

    昨天公司從外頭特聘講師舉辦講座“職業與家庭”,”半人員都得到齊。像這種講座,除非真正有興趣的人來聽才不會覺得枯燥,被逼著來湊人數的,像我,就深覺無聊。

    談職業男女如何在事業和家庭裏取得平衡,對我這種沒有家庭的人來說,無異鴨子聽雷。

    尤其演講者的口才又不甚好,不太能引起聽者共鳴。

    無聊之下,我開始打量起周圍的人。

    現場放投影片的緣故,燈都關掉,只留講臺上的一盞,其它地方都暗暗的。四周的人打瞌睡的、會周公的,比比皆是,相形之下,最前排一個聚精會神的身影輕易地吸引在我的目光。

    那纖細的背影挺得那樣直,偶爾伏案抄抄寫寫,我猜她是在做筆記。乖乖,好學生不多見了。

    正好奇她的身分,她便舉手發言,聲音是那樣果決有力,我想這女子前途必定不可限量,不知是何許人?

    孰料我太早下評論,她居然問了一個奇怪無比的問題。

    她問:“請教張老師,如果結了婚,我先生不肯讓我辭職回家帶小孩,他要我繼續工作,而我不願意,這時候該怎麼辦?”

    很罕見的情況,與一般所認知的恰恰相反。

    演講者思索了一會兒:“請問這是你現在所面對的問題嗎?”

    我想應該是吧,這種情況畢竟不多見,通常是女人回家帶小孩的比較多,如果不是切身經歷,問它幹嘛?

    “不是,我只是先問一問,免得以後遇到不曉得該怎麼辦?”她說。

    乖乖,可真會未雨綢繆。想太多。

    “溝通,夫妻之間溝通最是重要。”演講者道:“不知道你是比較重視家庭或者是事業呢?”

    家庭,我猜這女人應該滿顧家的,否則何必這麼問。

    “當然最好是能夠兩全。”她又說。

    兩全?這小姐不知世上沒有真正的兩全嗎?有得必有失,事之必然,她未免大貪心。

    講座結束後,昏睡者終於紛紛轉醒,大家睡眼濛濛魚貫走出會議廳,我定睛一看,走在我前頭的人不就是那位“兩全”小姐。

    她有一個姣美的皓頸。長髮綰起,用一個髮夾夾著,幾縷發絲鬆開,服貼在那玉似的頸項上,耳垂則鑲著兩顆五釐米方圓大小的珍珠,背影看來好不成熟,許是哪個部門的高階。

    我好奇,想喚她回過頭。“兩全……”

    “小賢。”

    “鄭大哥。”她迎向那喚她“小賢”的男人去。

    他倆並肩雙雙走過我面前,我仔細一瞧,暗叫了聲。她不正是那位“暈梯”小姐嗎?我看著她的背影,自嘲的搖搖頭。

    那男人陪她走樓梯,不知是否也知她暈梯的怪毛病。

    “在公司還適應吧?”鄭大哥問她。

    “嗯。”她頭垂得好低。

    “那就好,否則真難以跟小君交代哩,畢竟是我帶你進來的,有什麼事,儘管來找我,你知道我辦公室在哪。”

    “好,好的。”

    鄭大哥在下個轉角離開了,她一臉落寞。我猜她對這男人有好感。瞧她這樣失神,准要跌跤。

    果不然,不消片刻,我聽見一聲慘叫。

    她跌倒了。

    我只來得及攙起她。

    “你總是這樣漫不經心嗎?”

    “啊,你……”

    “對,是我。”我察看她的傷勢。

    她跌破了膝蓋,腳踝也許扭到了,淚眼潸潸,一張帶淚臉蛋好不可憐。

    女人的淚令人生厭,老的小的都一樣。

    還以為我的心早已麻痹,無感無覺,如今見此,怎還會有悸動的情緒表現?

    她彎下腰看自己的腳。“還好,不是很嚴重……”

    不嚴重?這傷起碼讓她好幾天不良於行。我冷笑。“與其催眠自己,不如趕緊就醫。”

    她驚訝的抬起頭,眼睛瞪得大大的。“沒那麼嚴重吧!”

    “沒那麼嚴重?你試著走走看。”

    我放開扶在她後腰的手。

    她試著跨出腳步。

    才站穩,就疼出了另一泡眼淚。“痛……”

    事實勝於雄辯。

    我建議她:“也許你該告假回家。”

    “我才剛進公司……”

    “那又如何?”

    “請假……不太好。”

    我靜靜看著她。“那麼你現在想怎麼辦?”我承認我是不怎麼憐香惜玉。

    “呃,我……”她低頭瞄了瞄腳傷:“我回部門,樓下應該有醫藥箱。”

    “喔。”醫藥箱,她當醫藥箱萬能。

    她扭著手指:“嗯,那我……我下去了。”

    我雙手環胸,不打算助她一臂之力。“慢走。”

    她困惑的看著我。“你、你不幫我嗎?”說得彷彿男人照顧女人是天經地義。

    “你不是不嚴重?”我瞥她一眼,繞過她身邊,走回開發部。

    畢竟還算不上真正冷血,回過頭,看見她還站在那裏沒動,我道:“建議你還是上醫院讓醫生檢查看看,扭傷不是那麼容易好。”

    由於沒再回頭,她後來怎麼樣,我就不知道了。

    直到這會兒又看到她,才記起那回事。

    “拜託幫幫忙,請把磁片裏的資料救回來。”她拿著一張磁片,在資訊部裏捉著人喊救命,一臉彷徨,想必又是出了差錯。

    這小女子,挺會給自己惹麻煩。

    她尖聲喊叫:“什麼,救不回來!”

    資訊部的同事擺擺手,表示已經盡力,愛莫能助。

    她拿著一張已毀的磁片,孤伶伶地站在一群男人與電腦之中,像極了被棄養的貓,無助又可憐。

    “怎麼辦,那是很重要的文件檔……”她哭喪著臉。

    “硬碟裏沒有備分嗎?”有人好意點醒。

    “沒有,今早電腦出了問題,一堆資料全被銷毀……”

    看來這女人麻煩大了。

    有人同情心頓起。“來、來,找個人去幫你看看電腦,說不定還有得救。”

    她眼睛一亮。

    但那好心人立刻澆她冷水:“但別抱太大希望。”

    “希望救得回來,不然我就得加一個禮拜的夜班了。”

    那真悲慘,可不是。

    一名喚作小胖的職員隨她下樓去,我注意到她穿著拖鞋,左腳腳踝裹著傷藥,看來昨天那一場意外在她身上造成不少傷害,走起路來還一拐一拐的,令人大發同情。

    十五分鐘後,小胖回來。

    部門裏有人好奇地問:“有救嗎?”

    小胖做了一個殺頭的手勢。大夥“啊”了一聲,了然地埋回電腦螢幕前繼續工作。跟科技產物混久了的人,多多少少有些麻木。

    看來“暈梯”小姐在定要加一個禮拜的夜班了。同情她。

    “小戈,你今天大不專心。”

    我回過頭,看見資訊部主管疑惑的看著我。

    “有嗎?”我與他正在討論一件案子的進度。

    他大老笑了笑。“我不是瞎子。”

    我甘冒大不韙指出:“但你年屆退休。”

    “還不至於看不見你心思飛往它方。”

    “何方?”我笑笑地。

    他亦與我比詐。眯著眼:“所謂伊人,在水一方。”

    在水一方?天大的笑話。我揶揄:“不知你退休後是否打算開一間作文班。”

    “不,我將轉戰本公司高級顧問。”

    不打算繼續閒扯,我道:“這件案子還要不要繼續討論?”

    他瞥我一眼。“你心思回來,還有什麼不能繼續。”

    是,我們繼續。

    “小戈。”才說繼續,他又打岔。

    “何事?”

    “終有一天,你要爬過我這位置。”

    我曰:“當然——而且不需要很久。”戈洵美不是甘心居於下位的人。

    “追求情人可也有這樣的勇氣?”他眼露精光。

    這人知我太深,我且回避一避。“要看此人是否值得。”這回答,我自認十分得體。

    “年輕人……”他話未說完,似也不打算說,僅是哈哈大笑。

    我到很多年以後還記得此君的笑聲。

    後來,這位仁兄果然退休,卻不轉任公司顧問,轉行開了一家國小作文班,自得其樂,不在話下。



    同在一家公司捧人飯碗,只有兩個可能讓我們永遠不會再碰面,一是我離職,二是她離職。

    我方晉升,她方入門,離職的可能在短期內微乎其微,因公司規定新人即使是試用,至少也需做滿兩個月。

    這天下著雨,我的車送去維修,一時興起,搭公司的交通車下班。

    一上了車,找位子就坐,許久才發現一道緊盯著我的目光。

    我微笑地轉過頭,與那道視線接觸。

    好一雙含嗔帶怨的靈靈大眼!

    那張紅菱小嘴吞吐著說:“你坐到了麗娟的位置。”

    “什麼?”

    她困窘著,艱難但不嫌麻煩地又重複了一次:“你坐的這個位置是麗娟的。”

    這次我聽懂了。“我不曉得交通車的位置是固定的。”不與此女爭位,我站了起來,就站在原來座位的旁邊,一手扶著椅背。

    下班人潮陸續散去。

    車開了。

    她口中的“麗娟”一直沒有現身。她身邊的位置也就空著。

    整個車廂裏的座位都被坐滿,只剩她身邊這個“麗娟的位置”沒有人人坐。車子開動後,我瞥見她臉色有些不自然。

    她不知從何處翻出了一本舊雜誌,一副很專心地在閱讀著。

    我趁機打量她。她左踝上那種臭臭的藥布已經拿掉,換上一塊像是金絲膏的東西。身上的一件暗灰套裝像極了窗外烏雲的顏色,不知是衣著的關係還是怎樣?她的臉色也灰濛濛的。

    車內有同事認得我。“洵美大哥,你怎麼不坐?”

    如果全車的人都坐著,只有一人站立,此人難免成為眾人目光的焦點。

    “沒有我的位置啊,我平常又不坐交通車。”

    然後,乘客們的注意力漸漸轉移到她身邊的空位上。

    我清楚看見她的耳根微微泛紅,但我視若無睹,不動聲色。

    “咦,你面前不是就有一個空位嗎?”

    “啊,那是“麗娟的位置”。”

    我話才出口,便有人道:“麗娟今天請假沒來上班。”

    “是嗎?”

    我見她的手顫抖了下,那本雜誌的書口都要叫她給捏爛了。

    某位同事熱心地補充:“我跟麗娟同部門,她請了一個月的產假。”

    眼前女子她唇色泛白似死人。

    我俯首詢問:“那麼我可以坐下嘍?”

    “當然,請坐。”這聲音聽來居然有點咬牙切齒,希望我不是招惹到一個女煞星。

    我笑盈盈地在“麗娟的位置”坐下。

    落坐時,我的肩碰到了她的肩,她似受驚小鹿,立刻避得我遠遠的。

    一把濕傘掛在窗溝,殘存的雨水順著傘尖滑下,一滴、一滴,讓我不自覺又注意起她的腳。

    原可以不搭理對方,坐到下車。

    卻仍是問了這麼一句:“腳傷痊癒得如何?”

    她目不轉睛,輕聲道:“不要跟我說話。”

    “什麼?”我不信她果真那麼說。

    抿了抿唇,她擱下掩面的雜誌,眼角帶淚。我一怔,只聽見她說:“我討厭你。”

    她討厭我?!

    哈,被一個女人討厭,原來是這種滋味。

    我幾乎沒大笑出聲。她一見我臉色,頓時抿起嘴,捉起窗溝上掛著的傘,從我大腿上踉蹌的橫越過去。

    她在一條商店街下了車,走得狼狽,交通車重新上路,把她的身影和傘一塊拋到大老遠後。

    倔強!

    旁人並不知我們底細,我轉過面來,看見她剛剛閑翻的那本舊雜誌掉在座椅上。

    封皮上印著雜誌名,叫作“愛情的結局”,是一本小說連載刊物。

    隨手翻了幾頁,便將之拋到一旁。

    “結局”這字眼令人不悅。

    結局出現在結束之時,結束以後,任何事還有何可說?

    人之生來是為了死,死亡就是生命的結局;如同愛情的結局若是婚姻,婚姻就是愛情之死。

    開始跟結束之間的拔河賽,總是後者得到勝利,而我唯一能做的,除了不參與其中,沒有別的辦法。

    自那日以後,當然不是沒有再見過她。

    偶然幾次相見,她的眼神總訴說著同一句話:我討厭你,別來惹我。

    我自然安分地不去招惹她。

    女人是世上最奇怪的一種生物之一,情緒來時,像風又像雨,你永遠摸不清她究竟在想些什麼?也許這一刻她對你笑,下一刻她張牙舞爪要將你挫骨揚灰。所以我從不去招惹她們,免得惹禍上身。

    畢竟要將一個女人侍候得服服貼貼並不容易,比養只秋田還困難。她們是帶著原罪降生的夏娃,要將亞當驅逐出伊甸園,男人一旦屈服于一個女人膝下,他就失去了喘息的空間。

    而沒有人不需要呼吸——

    等等,如此,我還坐交通車回家做啥?

    也許不願意讓一個人記恨我,是個還過得去的藉口。

    我記得麗娟請了一個月的產假。則,“麗娟的位置”有一個月的空窗期——除非有人跟我搶。

    “我可以坐下?”

    她瞥我一眼,“請便。”不再搭理我。

    “真怕又坐到麗娟的位置。”我揶揄。

    她倏地抬起頭,目不轉睛地看著我。“那次是我不對,我不該那麼說,對不起。”

    我一怔,沒料到她會向我道歉,一時之間,不知該怎麼繼續?只得道:“我也有不對。”

    誰知她得寸進尺。“你是比我錯得多,你不該令我那麼難堪。”

    “我不是有意的。”我忙不迭賠罪,心想:我今日可是來讓人作賤?

    “算了,也許不該提,忘了也罷。”她倒寬宏起來。

    我就說我不懂這些女人,只得跟著「忘了也罷”。

    一群人陸陸續續上了車。

    眼光自然又望向她的腳踝。已經沒貼金絲膏。

    她今日蹬了一雙白色涼鞋,足尖露出粉色的腳趾,煞是可愛。

    我瞧她正襟危坐,如臨大敵,想勸她放輕鬆點,我只是坐在她身邊,並不打算吃了她。

    車才剛開,若要聊天,可以聊上好一段。

    “想不想聊聊?”

    我以為她會說“不想”。但她說:“聊什麼?”

    聊什麼?這真是個好問題。

    我也不知道要聊什麼。

    想了想,我掏出筆,在手心上寫下自己的名字,伸到她眼前。

    “戈——洵——美。”她睜大著眼,逐字念出。“我在公司人事公告上見過這名字,以為是女性同胞。”

    我哼聲。“抱歉讓你失望了。”

    她總算有了笑容。“筆能否借我。”

    “請用。”我大方出借。

    見她拉我的左手,在我手掌心寫字,力道輕的緣故,感覺麻癢癢的。

    “嘿,用你自己的手。”想收手,她牢牢捉住。

    “就快好了。”她專心地在我手上“留字”,臉蛋靠得那樣近,似要埋進我胸膛,只消低頭,便見得她長睫不時煽動,模樣煞是可人。

    我不否認她這神態真是可愛,但我知道她不是故意想要引誘——沒有一個女人會用這笨拙的方式引誘男人,但這笨拙的方式又天殺的有效。

    “好了,請看。”片刻,她放開我的手,又將筆插回我衣襟中。

    我攤開手掌,那三個娟秀的字像刺青一樣烙在掌中。

    “田詠賢”三個字無比鮮明,恍如一朵開在夜裏的曇花,香氣濃郁得足以驚醒熟睡中的人。

    我警惕自己:我只是來道個歉,並不想招惹她。

    “這樣算是初步認識了,對嗎?”她問。

    “可以算是。”我答。

    她點點頭。“再進一步認識,就算是朋友了,對嗎?”她再問。

    “可以那麼說。”我答。

    “那麼,如果當了朋友,你就不會再欺負我了,是不是?”

    這倒是個有趣的問題。她在打什麼算盤?我說:“不一定。”

    她眼睛倏地大瞪。“為什麼?”

    “我才要問你,我何時欺負你?”我與她根本不相識,何來欺負之說?這指控太嚴厲,我從不欺負女人。

    她一臉被我欺負的小媳婦樣。“你的態度傷人。”

    喔哦,原來我是傷到了她“脆弱”的心靈。

    “我並沒有招惹到你,你不該像對待敵人那樣對我,那會讓我以為我做錯了什麼事,而事實上我或許沒有。”她的語氣萬分委屈,以為真做錯了什麼事的變成是我。

    “是什麼原因讓你這樣認為?我從來沒有你說的那樣惡劣。”

    “也許說者無心,聽者有意。”

    我笑道:“想太多的人總是自討苦吃。”

    “你看,你又來了!”

    “我!”我又怎麼了?

    “你為何如此憤世嫉俗?”

    我憤世嫉俗?第一次有人這樣說我。“若是,也不針對你一人,我向來如此。”

    她若有所悟,歎了歎:“看來以後跟你吵架一定很傷神……”

    我打斷她的幻想。“喂喂喂,我不跟女人吵架,尤其是你。”

    我萬萬沒料到,此後歲月裏,我最常與她“吵”。也許也不是完全沒料到,否則我不必如此著急想逃離她,不知是否因為我的心早已知道遇上她,我是一點抗拒的能力也沒有……

    她回眸。“你對我偏見甚深。”

    “我看你對我的偏見才嚴重。”

    “男人不該讓女人嗎?”

    “現在講求兩性平等。”我才不讓女人。

    “不過仍只是假平等,你看看那些嘲弄兩性問題的政客。”她說。

    “那不關我們的事。”兩性問題留給女性主義者去探討吧,本人深入研究的興趣不高。

    “你看你,半句不離沙文作風……”

    我投降了!這女人話匣子不開還不知她如此伶牙俐嘴。再與她扯下去,鐵定沒完沒了,我匆匆起身,逃難似地下了車,逃開這喋喋不休的女人。

    我步行回住處,走馬看花。

    掌心微微發燙,攤掌一看,她留下的字跡赫赫然烙在掌心上——

    “田詠賢”啊……

    但願我逃得了這一劫難。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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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1-8-16 10:52:34
第五章

    女人的笑容像一張網。

    我不知道我這麼像一隻誤入盤絲洞的昆蟲。

    一朵燦爛的笑容迎向我。

    “這是什麼?”

    “你的筆,昨天掉在車上。”

    我看著那支廉價的墨水筆,我早忘了它,也只有她記得。

    訕訕地收進筆筒。“多謝。”

    田小姐笑道:“不客氣,上來找人,沒想到在此遇見你,順道送還。”她說著,轉身走了。

    我盯著她的背影,覺得她走路的方式搖曳生姿。

    從不覺得她特別美,此刻看來,感覺大大變調。一支走味的香水,是哪里不對勁?她的錯,抑是我出了問題?

    “這女孩還不錯。”一隻手搭在我肩上,一副我與他志同道合的樣子。這位仁兄姓趙,與我同階,未婚,花名在外,一堆女友時常置閑無人認領,虧他應付得來。

    想到他也許開始打起田詠賢的主意,我不由得道:“你想招惹窩邊草?”

    他亦頗富幽默地答我:“吃得飽即可,誰管草兒長在什麼地方。”

    是,受教了,我八股。

    看來此君是心意已決,我多說無益,不如閉嘴。

    果然不出三日,便有風聲傳出——

    行銷部的田詠賢變漂亮了。

    依此再推——

    戀愛中的女人最美麗。

    依此再推——

    田詠賢戀愛了。

    再見到她,她穿著湖綠色上衣,白裙,一頭長髮綁成一束高高懸在頭頂,隨著步履搖曳,讓人忍不住想伸手摸一摸那頭黑髮,看看是不是真的。

    她看起來大方年輕。

    她笑著走到我面前。“我看起來如何?”

    士別三日,刮目相看。但我含蓄地稱讚:“你氣色很好。”

    “同事說我打扮太老成,幫我改造。”她說。

    “你同事頗有眼光。”總比她成日那總灰濛濛的打扮好,但如此改變,卻又招蜂引蝶。

    “你欣不欣賞?”

    女人打扮通常不是為了取悅自己。

    “沒有人會不欣賞。”我彷彿聽見辦公室裏其他男性職員滴口水的聲音。

    她沒有很得意,只是如釋重負地籲了口長長的氣。說:“不枉我花上這些時間。”我一怔。她這話是什麼意思?

    這女人,難懂。



    直至同居六年,我還不敢保證自己已完全摸懂她的心思。

    記得有一回我曾問她:“小趙追你追得勤,你怎麼反而選了我?”

    她白我一眼,答我曰:“因為我笨。”

    她笨,所以選擇跟我在一起。這是什麼答案!損她還是損我?

    我不甘心,同樣的問題,不同時間、不同地點,我又問了她一次。這次她卻回答:她愛我。

    所以我說這女人難懂。

    不過難懂歸難懂,也不完全無跡可循。

    她第一次那樣回答,是因為我們剛吵架——我不曉得她為什麼非得跟我吵不可,總之是鬧得有些不愉快。

    她第二次的回答,則是在我將她吻得暈頭轉向之後。看來想要女人乖一些,是需要使一點下流手段的。

    但是這手段偶爾也會失效,否則我們今天不會吵架。

    我不懂她為什麼一定要我給她承諾?她如果不相信我會愛她一輩子,就算我給了承諾,又有什麼用?婚姻在我來看,不過是勞神寶力的一場人間遊戲,它能提供她什麼保障?我的心若要變,它拴得住我嗎?

    偏她總看不透這一點,硬要與我在這事上周旋不休。

    決定由她去氣,反正過幾天就風平浪靜。我慶倖詠賢不是愛記仇的女人。有些時候,她甚至有些迷糊。

    想起我們過往的一切,對她真是又愛又恨。

    愛她,巴不得將心掏出來予她看,讓她知道她對我的猜疑完全是沒有必要的。七年交往,我對她絕對忠實。除了她,我不會再對其他女人假以青眼。

    恨她,恨她在要求我懂她之餘,她亦不懂我。恨她這麼傻,選擇不相信自己。她氣得哭了,我知道。

    她背對著我,雙肩抖得厲害,我忍住將她抱進懷裏安慰的念頭,打定主意要她自己先回過頭來,我才安慰她。

    我等了許久,她倔強的不肯轉過身來,一夜僵直著背睡著,明天准腰酸背痛。直至她哭累了睡著,我低聲喚了幾聲:“詠賢……睡著了嗎?”

    沒回應,想必真是哭累了。

    這傻丫頭,就這麼不信我。

    難道她真不明白我當初為何避她如蛇蠍?像我這種根本不相信婚姻的男人,不願結婚,也給不起承諾。

    決定愛她,已是此生唯一例外。

    歎了口氣,將她摟抱過來,讓她舒服的躺在我懷裏。

    她嚶嚀了聲,偎向我,螓首靠在我頸窩處,發絲搔得我有些癢。

    我撥了撥她額邊秀髮,不意外在她左額角近發根處找到一道不明顯的舊傷痕。

    這是她在三年前受的傷。

    那天我們吵得極凶,我們各自負氣出走。我到酒吧喝酒,她開車出去,我得到通知時,她已在醫院裏,面色如紙,恍如死去一般。

    傷勢不嚴重,僅頭上有一道傷口與幾處擦傷,但她昏迷了三天才醒來。

    那次車禍留下了一些後遺症——她忘了那一天我們吵架的事。

    關於那一次爭吵的記憶——我告訴她,我這輩子不可能與她結婚,她氣極了,指責我玩弄她的感情。

    天知道我沒有,我愛她愛入骨髓。

    幾年前她開始暗示我結婚,我不是不懂她的暗示,但我亦僅能佯裝不懂。讓她認為我不解風情,總比兩人又為此事爭吵的好,我無法想像若我失去她——那次見她一動也不動躺在病床上的經驗,嚇壞了我。

    愛一個人就是把自己的靈魂系在那人身上,她若痛,你也會痛。

    她若生氣,我亦不好受。

    然而我有我的自尊,我不可能在每次吵完後都拉下臉道歉——何況並非每回爭吵都是我錯在先。

    這回,不過是為了一件襯衫。簡直莫名其妙!

    我只願明早醒來,她氣已全消。不然,消一半也是好的。

    早晨醒來,一縷食物的香味將我喚醒。

    我睜開眼,厚窗簾覆住了窗子,看不見窗外的天色。

    我不習慣睡眠時光線太強,自從與詠賢一起生活以來,她配合我的習慣,睡覺不開小燈,連窗簾也拉上,怕一大早晨光照進室內,會影響到我睡眠。

    我看著掩上的窗簾,心中泛起一股暖意。想摟摟她溫熱的身軀,身邊卻空空無人。

    她不在床上。

    我再無睡意,掀開冬被下床穿衣。

    循著那股子煎火腿的香味出了房門,我料想她應在廚房里弄早餐。

    這小女子是認錯了想道歉,今早才特地起床弄早點?

    我開懷地想,心情像撥雲見月一般舒暢起來。本來嘛,兩個人在一起是為了快快樂樂過生活,不是為了折磨對方。

    如果她能夠體諒我,我們又何至於傷害彼此如昨夜?

    我走出房門,尋香到廚房找到她窈窕的身影。

    她背對著我,也許正在煎蛋。

    我悄悄走近她,雙臂一伸圈住她纖細的腰身,喚道:“詠賢——”

    鏘當!

    鍋鏟掉到地上,發出一聲巨響。

    我跟她都楞住,瞪大眼看著地上那顆白色的蛋。

    五秒鐘。我們僵立五秒鐘。

    她回過頭來怒瞪著我,嬌叱:“你做什麼!”

    “我……只是抱抱你呀。”我無辜地攤開雙手。我做錯了什麼?

    “你成功了,你嚇到我了,你可以得意了,”她根本不聽我說,逕自冠了一堆罪名在我頭上。

    我忍住氣。“我得意什麼?”

    她抿起嘴,理也不理我,彎下身收拾殘局。

    “詠賢,你把話說清楚。”

    她不理我。我兜在她身邊轉,活像個傻瓜。

    “詠賢,你說話呀。”

    她撈起那顆蛋,丟到垃圾桶裏。“你自己心裏有數。”

    見鬼,我有什麼數!我一點頭緒都沒有,難道說——她還在生昨夜的氣?

    這是唯一我想得到的,再有其它,我投降。

    “你走開啦,在這裏礙手礙腳的。”

    我看了她一眼,決定聽從她的話。我不想招惹正在氣頭上的女人。我去盥洗。

    十分鐘後,我刷好牙,刮好鬍子,洗好臉,換了衣服,回到餐桌前。

    她已經坐在那裏吃早餐,見到我,一張臉面無表情,我難以預測她究竟氣完了沒?

    我饑腸轆轆地在餐桌前坐下,伸手想拿盤中烤好的土司。

    她突然打我的手,將那片土司拿過去。

    我冷起臉。“這是什麼意思?”

    她頭也不抬地道:“冰箱裏有土司,桌上有烤麵包機,你說我是什麼意思。”

    要我自己動手?我隱忍住,仔細看了眼桌上的食物。火腿一份、蛋一份、鮮奶一杯——“你沒有準備我的早餐?!”

    她反道:“你奢望我替你準備?”

    “當然。”既然她都下廚了,多做我一份會怎樣?

    “真抱歉,我不知道只不過跟你同居,就得當你的傭人!!”

    我蹙起眉。“你說話不要這麼沖。”火藥味太濃,是大吵一架的前兆。說話留三分餘地,是相處之道。

    她聽我這樣說,也有了自覺,冷靜下來,不再開口說話。

    我只得起身拿麵包烤,順便給自己倒了杯牛奶。

    許久,她道:“你今晚去睡客房。”

    我差點嗆出牛奶。要我睡客房!她真狠得下心。“我不。”

    她昂首道:“反正我不跟你同床。”

    我氣極。“那麼也輪不到我去睡客房。”

    她雙目圓睜。“你……你就不能讓讓我?”

    我鐵著心,“錯不在我身上。”再下去勢必要兩敗俱傷,我捉起西裝外套,奪出門外。

    工作去。

    見面心煩,相見不如不見。

    後來在公司裏見到詠賢,她眼睛紅紅的。我想是我出門後,她又掉了淚。

    我想我不應該那麼氣她,她說得沒錯,我是男人,為何不讓讓她。退一步海闊天空,不就風平浪靜了嗎?

    我在固執什麼?見她難過,我心裏會好受到哪里去。讓自己心愛的人哭,我是個笨男人。

    “這項提案我反對。”在高級幹部的會議上,她突然出聲反對我提出的計畫案。我楞住。她還要意氣用事?

    我們現在可不是在家裏,打打罵罵也無所謂,現在是在公司,是公事,事關上億美金的開發計畫,她在搞什麼飛機!

    不、不,我不讓,這不能讓,她要出狀況,我絕對與她周旋到底。

    會議被迫終止,老闆有意作和事老,開支票請我們去玩。

    玩?開發案迫在眉睫,哪來時間去玩?她要去,就讓她一個人去好了。我不在乎!

    話是這麼說,她一離開,我後悔了。

    詠賢去北海道,歸期遙遙。

    我想她。

    她若還想吵架,我奉陪就是。

    只要她快回來,她要我讓幾步,我都照辦。

    如何讓她不離開我,一句“我愛你”夠不夠?

    不夠。詠賢要婚姻。

    她終於又回到我身邊,我有一種失而復得的感覺,我開始真正害怕起來,萬一有一天她要離開我,我用什麼留住她?

    這幾年我們在一起時都有做避孕,就算詠賢沒有做,我也儘量小心翼翼不讓她受孕。

    一旦她懷孕,我愛她,不想傷害她,自是不可能要她墮胎。孩子若出生,為了不讓它成為私生子,就一定要結婚。

    然而、然而……該死!我恐懼婚姻。

    我自己就是在悲劇家庭中長大的,母親悲慘的婚姻生活難道還不足以警惕我嗎?

    我身上流有那男人的血液,我怕我也生有負心的基因。我不要讓詠賢也成為婚姻下的犧牲品,不結婚才能真正保護她,忠實於我們的愛情。

    時光若能回到七年前,我寧願我從沒有去招惹她,沒有遇見她,也就不需要在愛與婚姻中抉擇。

    詠賢最近常頭暈目眩,中午時,我送她去醫院檢查。

    她說她想吐,我擔心她是懷了孕。

    桌上電話鈴響,我迅速接聽。果然是詠賢。

    我急問她:“檢查完了嗎?醫生有沒有說什麼?”

    “一點貧血,不礙事。”

    我鬆了口氣。“那就好。”

    “洵美……”

    我輕聲問:“怎麼了?”

    “你現在出來好不好?”

    詠賢的語氣有點像在撒嬌,軟綿綿的。

    “什麼事?”

    “我在林森路口那家婚紗店,你……”

    婚紗店?“你在那裏做什麼?”

    “啊,我頭暈,你快點來……”

    “別掛電話,詠賢——”

    她掛了電話。

    這傢伙在幹嘛?我有點不放心,捉了車鑰匙離開辦公室。

    “李秘書,我出去一趟,有電話進來幫我留言。”

    “好的。”李秘書道。

    我走了兩三步,又回過頭:“李秘書,請教一件事。”

    李秘書抬起頭。

    “女人如果貧血,要吃什麼東西比較補血?”

    李秘書似笑非笑,我有些窘,像是被看賽。

    她說:“我聽說葡萄很補血,如果沒有新鮮葡萄,葡萄乾也有點效用。”

    葡萄。“知道了,多謝。”

    我立即下樓到地下停車場。

    途中我腦中一直盤旋著一個問題——詠賢在婚紗店做什麼?

    我看見一個陌生男人拉著詠賢的手。

    我推開婚紗店的玻璃門沖了進去。“放開她!”

    詠賢與他同時轉過身來,他們的手還握在一起。

    “洵美……”

    伸手將詠賢拉到我身邊,忍不住緊緊抱住她。剛剛進來時瞧見的那一幕,讓我以為我已經要失去她。

    “洵美,洵美,放開我,你弄得我好痛。”詠賢在我懷中掙扎。

    “不,我不放,別離開我。”

    “你放開我,我不會離開你。”

    我逐漸冷靜下來,鬆開手臂的力道。眼前的女子穿著一襲新娘白紗,美得不像是真的。“你穿這樣做什麼?”

    詠賢神色惻然地笑了笑。“誰叫我愛上一個不結婚的男人,這輩子恐怕也只能穿穿新娘禮服,過過當新娘的癮。”

    我頓時愧疚起來。“詠賢,我……”

    她噘起嘴。“你什麼,你要跟我說你愧對我,你要跟我結婚嗎?如果你不是要說這些話,那麼就閉嘴。”

    “我……我愛你。”

    我明顯地看到她臉上浮現的失望。

    “你愛我,但卻不願意付出。”

    “不是這樣的,我付不出婚姻,所以付出了我自己,這樣還不夠嗎?”

    詠賢推開我,後退數步,絆到了裙擺,整個人往後跌去

    “小心。”我伸出手。

    她身後的陌生男人先我攙住了她。

    詠賢靠在那男人身旁,神色複雜地看著我。“戈洵美,你太自私。”

    我黯然道:“對不起,詠賢,我勇敢不起來。”

    詠賢哭倒在那陌生人身上。“你這個傻瓜……”

    如果我夠膽量,我便敢要詠賢嫁給我,在婚姻的圍城裏掙扎出一片生機,然而我怯於改變現狀,我害怕失去她。

    我看著他們兩人,不由得歎了口氣,沉沉垂下眼簾。

    是,我是個自私的傻瓜。

    後來才知道那男人就是她提過的,在日本認識的那個千羽真之。

    我對這名字很敏感,發誓不想再見到他。他覬覦我的詠賢。

    “討厭鬼……”詠賢坐在我車裏,臉上淚痕斑斑,從離開婚紗店到現在,嘴裏不斷吐出類似討厭鬼、臭男人……等等零碎字句。

    她說的我都承認。

    我沒有把車直接開回家裏。我繞往黃昏市場。

    詠賢注意到了。她的聲音因說了太多話而有些沙啞。“幹嘛,要去哪?”

    “買葡萄。”我說。

    “買葡萄做什麼?”

    這女人顯然也沒什麼這方面的常識。“李秘書說葡萄可以補血。”

    “是嗎?你要補血?”

    我翻白眼。她明知要補血的人不是我。

    我撫撫她的髮絲。心想:再給我一點時間吧!我總會給你、也給我們的愛情一個完美的交代。

    我說:“你今天穿的那件婚紗很好看。”

    她揚起眉。“是嗎?”

    “是,我想你真的挺適合當新娘。”

    詠賢並沒有太敏感。她歎了歎:“洵美,告訴我,我為何會這麼愛你?”

    我低笑。“這正是我想知道的事。”我也想知道我為何這麼愛這個女人。

    然而愛情似乎沒有什麼道理。愛,就是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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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雙喜:誰說一定要嫁給你?

    買鞋不是難事。

    買一雙合腳的鞋,對我來說,卻無比困難。

    自從自己承擔起生活上一切責任,打理生活上一切俗務,買房子、投資股票、玩基金、買衣買玩樂,乃至填飽自己一張嘴,皆不如找到一雙合腳的鞋那樣困難。鞋櫃裏數十雙鞋,皆不是我理想中的鞋,只是臨時的應急品。我不得不穿它們,因我無鞋可穿。

    我想要的一雙鞋,必須順眼、舒適,並能夠遠行以配合我的腳步。長期尋尋覓覓,一直未能找到符合心中理想的那雙,但我不灰心,我繼續穿不合腳的鞋,忍耐不合腳引來的不適與水泡,繼續尋找。

    這事說給人聽,人笑我。

    其反應不外是——

    “你真的認為這世上會有一雙完全符合你個人規格的鞋?”不可思議狀。

    “何以不有?”我懷疑回去。

    “工業產品、大眾市場、一切商業化,只有平均值,沒有個人尺碼。”

    “平均償也許正符合我個人尺碼。”我笑應。我不在乎是我去合鞋,抑或鞋來合我。

    她笑得更大聲。“喔,那可不,千萬分之一。”

    “總有機會,比絕望好。”我不考慮千萬,我考慮一。

    “何不掏錢定做一雙?頂多貴一些。”

    錢的價值,在於能夠善用。

    定做一雙,是合腳了,依著自己的尺碼製造,起碼百分之九十契合,但——“那多無趣。”從沒考慮過花錢定制一雙自己的鞋。

    於焉,假日公休,我踩了雙涼鞋,頭戴大草帽往鞋店街走。

    文化路噴水池後方,是鞋店大營。

    數十家鞋店在此經營,一家毗連一家。有名牌貨,有水貨,價格十萬八千里差,但那向來並非我挑選一雙鞋的憑藉;我不講究數目字,我端看是否有鞋能吸引我套上它,以及套上它之後,腳的感受。

    常常逛去一下午,空手而返。有空再來時,上次沒找到合腳鞋子的店,我照樣會進去遛達,也許機緣就在這不錯失任何一個可能的認真理髮生。雖然我迄今尚未遇此機緣,但我從未放棄過這個信念。

    店家把鞋架推放到馬路上,一雙雙鞋,等待著與它能夠互相配合的人。天熱,走進一家有著冷氣開放的鞋店,冷空氣把人從酷暑裏解救出來。我看了看鞋架上最新一款的鞋。

    厚底鞋還是佔據了主流市場,新世代的女性想成為辣妹的意願,似乎比成為宜室宜家的主婦高了許多,不怪她們背棄傳統,這是流行,時勢所必然。

    鞋架上有數款新貨,夏季各款涼鞋紛紛推出,五花八門,令人目不暇給。

    包頭的娃娃鞋幾經改良,又推出新樣;方頭鞋跟變矮了,矮點的好,走路方便,穿起來舒適。

    幾款短靴似乎退了流行,被收進角落裏擱著。瞧,何止是人,鞋也有差別待遇。

    “小姐買鞋?想買什麼鞋?看到喜歡的可以拿下來試穿,最近很流行這款,配什麼衣服都好看……”

    銷售小姐永遠容不得客人自主,她們總有伶俐的口才可以左右你的決定。我不必對這殷勤反感,這是她們的工作。她們固然想賺你的錢,但你常常不能否認,她們大部分比你有看鞋的眼光。

    在店裏晃了一圈,看中了一雙白色包頭的休閒鞋,想穿它上菜市場買菜,或者偶爾穿它逛逛街,都會是不錯的享受。

    “小姐穿幾號?”

    “六十八。”架上的展示品小了一號。

    “我去替你拿一雙來,請稍等。”

    “謝謝。”

    我趁著她去拿鞋,眼光流連著店裏其它的貨色。

    就這麼巧,我又看中了一雙高跟鞋,遠遠看著,愈看愈中意,我沒有想我要在什麼場合穿它,但也許它就是一雙合腳的鞋;正想將它拿下看個仔細,孰料憑空竄出一隻快手,慢了二分之一秒速,鞋就落到了他人手中。

    我轉過身去。看著另一位店小姐將我要的那雙鞋遞給她服務的顧客俊男美女,天生絕配。

    “這是零碼鞋,只剩一雙了。”我聽見那店小姐說。

    女顧客——因我不相識,我們姑且如此稱她吧。

    我瞄了瞄她的腳,長裙下正穿著一雙白色高跟涼鞋,露出的腳趾甲修剪得光滑潔淨,塗紅色蔻丹,腳背白皙潤澤,是一雙養尊處優的腳,小。

    我目視比對鞋與她的腳,尺寸恐怕不合。

    這鞋是零碼,我想我有機會得到它,但她不給我機會,她連試穿都不。

    “喜歡嗎?”她的男伴問。

    “還可以。”

    男人隨即吩咐,付款帶走了鞋。

    像是帶走我一直在追尋,卻又遍尋不著的東西,我瞪著那男人的背影,誰知我光是瞪這幾眼,竟然就這樣記住了。

    不合腳還要與我搶?有錢了不起嗎?錢,我也有。

    “小姐,你的鞋。”店小姐從庫存提來了我的六十八號休閒鞋。

    我沒有試穿,我買了它,但我悵然若失。

    從來都沒有人教我,一個高薪女性該如何過生活。

    在我成為一個高薪上班族時,我也沒有意料到我會在今天領有高薪。

    我有個人的辦公室,一個秘書,我在公司裏不是一個小螺絲釘,老闆器重我的才能,我是支柱。

    幾年前隻身進入職場。老母親在兩年前過世,她是我唯一親人,住在鄉下,不肯隨我上城,鄰居通知我時,她已走入生命的尾端,我在病房裏陪她走完最後一天。料理完一切後事,回到公司繼續工作,老闆發了撫恤金,同事要我節哀,客戶請我保重,朋友還要帶我走出陰霾……我可能有點冷血,不然為何我從送終迄今,沒有很傷心過。

    此後雖獨身一人,但並不很孤獨。我總覺得我是個很會享受生命的人,我懂得及時行樂。

    沒有人教我怎麼過生活,但我的生活,還頗愜意。

    今天上班,穿三宅一生米白套裝,搭配同色粗跟方頭鞋,曉君一早來見了我,說我懂得打扮,朝氣十足。

    當然,因為我還年輕,有活著的感覺。我笑。

    內線電話接來,是曉君。

    “楊小姐,楊志馬經理與你約時間,週三中午可有空?”

    “為何事約我?”我以為我們合約之事已談妥。

    約都簽定,直到下一次簽約期間,可以不相往來矣。

    “合約需再商談。”

    怪了,一切無誤,還有何事好談?

    “就約週三中午。”我說。

    “好的。”

    曉君向來是個值得信任的好助手,不枉我慧眼識人,當初將她調到我身邊。

    一通外線電話。

    我想曉君已幫我過濾過電話,我接起。

    “雙喜,週三下午可有空,請你吃飯。”這聲音,是A君。

    “已有約,下回請早。”中午已有約,下午再有約,太累了。我珍惜自己。

    “週四呢?”

    “約了牙醫。”我照顧我的牙齒同我照顧我的心臟一樣努力。怪的是,我並不奢活百歲。

    “週五?”

    “有何事必要見面不可?”我問。

    “終身大事。”

    我戲說:“祝好運。”

    “雙喜,週五可願賞光?拜託。”

    不再與他捉迷藏,我曰:“可。”

    一句話能讓一個人開心,何樂不為?

    聽見他籲了口氣,又急道:“六點我去接你。”怕我反悔似的。

    “七點,我得回家換衣服,我不介意你六點來,但恐怕我一身狼狽就只適合去吃面攤。”一天工作下來,我再怎麼朝氣十足也會被吸血吸到兩眼無神。

    “我七點準時到。”

    “承蒙招待。”

    掛了電話,正想提醒曉君暫莫讓私人外線電話進來。我有一大堆工作待忙,此刻無暇細說。

    孰料尚未行動,又一通外線。

    是B君。

    “雙喜,莫忘了今晚的約。”

    “一定記得。”

    B君滿意的掛了電話。

    欲通知曉君注意,電話又進來了。是C君……

    直至半小時後,我終於得以按下內線通話鍵,吩咐曉君仔細過濾電話,不希望再有無關緊要的私人電話進來打擾工作。

    曉君笑話我:“星期一的功課,ABCD已都來報到否?”

    “饒了我吧,求你莫再做紅娘。”最好擋下我所有私人電話,還我清靜,我現在最不需要熱線。

    “受歡迎總是好事。”

    “個個欲拖我回家見父母,麻煩。”

    “誰叫你取這樣討喜的名,“雙喜”可不正是雙喜臨門,當然個個搶著佔先。”

    我撐著肘,懶懶道:“先來後到不是問題。”

    “週三馬經理亦有機會?”

    多麼蕙質,曉君心思竟聰慧如許,這女人比多少英俊男人可愛的多。

    我坦然答之:“是,人人都有機會。”

    我清楚得很,我也只不過是他們的選擇之一。交遊上的忠貞對實際感情的培養,沒有太大的助益。我們都憤於留條後路給自己。

    “A君話多纏人,你最受不了這種人,我想他機會渺茫。B君品味高尚,可是稍嫌沙文。C君整天待在醫院裏冷血冷面,吃飯還談內臟經,難消受。D君風流,玩玩可以,結婚免談。E君條件雖好,可惜是鯀夫,背景複雜,要深交請先考慮清楚。”

    我大笑,“一個個被你說得一文不值。”那些男士聽了,恐怕要大皺眉頭。

    曉君不知是挖苦還是安慰。“更好的總是在後頭。”

    “如同得不到的總是最好。”我有感而發。

    “歷年來,多少女性經驗已足以證明事實的確如此。”

    “是嗎?你可記得我推薦你拜讀的“玉米田裏的先知”?”

    曉君反應快過一般男人。“你是說,實驗結果依據事先假設而不同?”

    “人類先入為主的習慣很難改變,我們太渺小,所知太少,而宇宙太玄奧。”

    “科學迄今亦無法分析人類的情感酵素,人的感情比較近乎哲學。”

    “任何學問,總要彙歸一處,原理其實都一樣。”我說。

    “知道原理,於生活亦無益,我們重視前人的經驗。”曉君說。

    “所以……結論是?”

    曉君如老媽媽似的教訓我:“不好的丟掉無妨,反正不覺可惜,但看到好的請捉住別放!機會是千萬分之一。”她逾職過頭,她忘了她比我年輕,我經驗比她豐富,看人比她准。

    但看得再准,有什麼用?

    男女交往,互相陪伴一段時光,也就足夠了,誰在乎天長地久?那是神話。千萬分之一,似買鞋。

    合腳的鞋難尋,我難免記掛起前不久錯失的那一雙,但沒有記掛太久,第一,我未試穿,它未必真的合腳;第二,再合腳的鞋也有壽終正寢的一天,總要換,所以我沒有空放太多工夫去想念。



    週三下午赴馬經理的約。

    地點在皇樓港式飲茶。

    我早到了,在預定位置坐下。

    侍者為我倒了一杯檸檬水,我啜了口,翻出最新一期的商業週刊閱讀。一向有速讀習慣,不到十分鐘,已將整本週刊瀏覽完畢。

    離約定時間尚有五分鐘,馬經理尚未到。我撥空打電話給曉君,問她想吃什麼茶食,打算打包回去。

    曉君說了幾樣,驢打滾、翡翠糕、鳳爪……我一一記在腦子裏。

    結束電話,馬經理尚未到場。

    臉上的妝被汗水洗得差不多,我決定到化粧室補個口紅。

    向來覺得在人前拿著小鏡子補妝是一件失禮的事,但許多女性似乎常常樂意這樣做。我不願意那樣,捉起皮包起身到化粧室。

    五分鐘後,我回到座位上。

    馬經理已到,正向我招手。我走了過去,與他寒暄。

    侍者推著茶食出來,我們各自挑了幾色,品嘗幾口後,我切入主題。

    “馬經理約我是因為合約的問題?”天知道我們都曉得不是這回事。

    他倒也坦然,說:“只有這種理由可以約你出來。”

    我認真打量他的穿著,他穿了一襲鐵灰色西服,身材挺拔,相貌也不錯,是個頗襯頭的男伴。

    “動機呢?”

    “想請你吃飯。”

    我大方地道:“要答謝我還不簡單。”我從不拒絕讓人當東主的機會,只是……答謝?虧我掰得出。

    “喔,可不,我們都知道那不簡單,你很忙。”

    也很難約。“尚未忙到沒有時間出來海吃一頓。”我說令人人都有機會。

    “今晚可願賞臉。”這男人還算聰明、積極。

    “我的榮幸,但可否另約時間?下周如何?”早在週一時已將這周剩餘的時間排滿,週三晚上,是留給自己的休息時間。

    “沒有問題。”他保持風度。

    我又把一個約往後推,真不知追在我身後的約會何時才約得完?

    總覺得一周僅有七夜實在太少,不夠用,我可不想進了墳墓裏時還有一堆約會沒有履行。

    下周就下周吧!時間是給了,但約不約得到我,就各憑本事嘍。

    週五赴A君的約。

    下了班,我回住處沐浴,把工作一天的勞塵洗去。

    裹了條浴巾,躺在床上小憩片刻,孰料竟睡著了,還作了一個短夢。

    夢見什麼,醒來時已忘記,只是依稀記得作了一個夢。忘了的好,沒有負擔。

    不用擔心一覺醒來,才發覺原來過去種種,均是一夢。總以為邯鄲生的夢無疑是人生在世最大的悲劇。

    睜開眼時,A君坐在我床畔,我是被他吵醒的。

    還未開口詢問,他先聲奪人:“雙喜,我等了許久,沒見你下樓,按電鈴也沒人回應,以為你出事了。”

    事實證明,我沒有。“有電話。”他可以打電話來叫我,我不信我有睡得那麼死。

    “沒人接,我擔心極了,你公司同事說你早已下班回家。”

    我納悶,無語。我真有睡得那麼死?

    “我跟管理員借了鑰匙,幸虧你沒事。”

    原來如此。“我只是不小心睡著,現在幾時?”我問。

    他亮表。“七點半。”

    “還需要我作陪嗎?如果需要,給我五分鐘著裝。”我身上只包著一條浴巾,遮不了上也遮不住下。

    一睜眼醒來看見一個男人在屋內,感覺很不好,好似私人的領域被侵犯,偏又不能將此君丟出視線。

    “我去外面等你。”A君戀戀不捨的離開。

    身邊一群男人,也許就屬他對我最癡。我不討厭他,兩人來往,不曾轟轟烈烈,但論長遠,比跟任何人有可能。感情這種事跟是否決定相守,沒有必然相關。

    五分鐘後,我套上一件連身裙,略施脂粉,挽著A君的手上餐廳。

    侍者領我們到包廂,突然見到一群人朝我們打招呼,我停住腳步。

    “終身大事?”我看他。

    他討好的拉著我,低聲道:“我爸媽催我把你介紹給他們認識,所以我,雙喜……”

    早該料到是這麼回事,但我以為這人不敢這麼做,所以才答應了他。

    “但我並不想認識你的家人,我們尚未發展到那種程度。”我抽手欲走。

    他企求:“就算是幫個忙。”

    “你得保證這一頓飯吃完後,我還可以說不。”我也不想打壞多年的友誼,給他臺階下。我只願他別打蛇隨棍,以為將我吃定了。

    我最討厭這樣。

    他明顯得鬆了口氣。隨即歎道:“你楊雙喜何時不能說“不”。”

    畢竟來往有一段時間,對於我這個人,他有一定程度的瞭解。我頓時心軟了,與他進入包廂中。

    艱難的用完這一餐,他送我回家。

    車上,他說:“爸媽很滿意你。”

    這是我的“榮幸”嗎?待價而沽!

    我不語。

    車開回我住處。停下,我開門欲歸,他挽住我。“我只是想照顧你。”

    問題是我並不需要人照顧。

    我不語。

    他隨我上樓。“雙喜,我愛你愛得發狂,嫁給我。”

    “再說,再見。”我關上門,決定此後與此君保持距離,以策安全——如果我並不真想嫁他的話,早早停止來往是利人利己。

    我不排斥婚姻,崇尚凡事隨緣。

    我不明白男女相交,為何最後總要址上婚姻。結婚與否,似乎成了一個關鍵性的焦點,決定此二人今後的相處模式。

    如果愛情最後總要以婚姻收尾,我拒絕。

    誰說我愛一個人,最後定非此君不嫁?那多無趣!

    男女的交往因婚姻這目的而顯得不單純,功利的意味太濃,也過於市儈。

    結婚還不簡單。但總得搞清楚結這個婚是要做什麼的吧。

    而不管是為了後代、愛情、家庭、社會抑或個人目的,最重要不可忽略的,就是快樂。

    不快樂而有目的之婚姻,令人卻步——起碼我絕不碰觸,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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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B君請我當她女伴,參加一個建築界的宴會。

    對於這人,我不知我認識他算不算深。可以肯定的是,我滿意於目前所認識的他,而他,亦滿意於我。

    “這是楊雙喜小姐。”他將我介紹給宴會中的人。

    男人的臉皮很薄,我從不讓他失了面子。

    “幸會。”我一一與他們握手。

    B君也將那些人介紹與我。

    我說:“久仰大名。”這句話很能滿足人的虛榮心,大多數人都見不得自己沒沒無名。

    席間,與一名男士共舞,他問我:“臺灣房地產景況大不如前,不知楊小姐有無心得?”

    考我!

    滑過一個狐步,我笑道:“城市商業大樓仍然短缺,一般地產景氣也有復蘇徵象,可以考慮入場投資。”

    他笑,我便知道夠了,想必已經通過考驗。

    B君將我帶回他懷裏,貼著身體跳一曲慢舞。

    他相貌英俊且賺錢多多,世間少有。

    他體格強健,能將我緊緊擁在懷中。

    假使我是十七、八歲的青春少女,我也許會夢想將來遇見這樣一個男人,他對我有佔有欲,企圖操縱我的靈魂。但仔細回想,我十七、八歲時,好似也從未如此幻想過?

    我曾經年少嗎?

    嗯,有點懷疑……也許我這人無趣,太早熟。

    “雙喜,我真不知該怎麼說。”

    “那就別說。”這是真心話,不知從何說起的話,不如別說,免得你我雙方尷尬。

    他聰明得緊,就此打住,沒有再說下去,卻低頭吻我,吻得我嘴疼。這男人,太享受掠奪,也太習慣——這習慣不大好。

    腳疼,舞完這一曲,我拒絕再接受邀約,躲到別墅招待用的露臺。夜涼如水。

    撫撫裸露的雙臂,倚著露臺欄杆吹著帶露的夜風,很是舒暢。露臺上置了盆石榴盆栽,令我想起兩句詩,怎麼說來著——

    曾是寂寥金燼暗,斷無消息石榴紅。

    這株夜石榴貪婪吸著夜露,若能這樣吸個千年萬年,說不得真能變化成精。我也不禁仿效它深深吸了口氣

    一縷嗆鼻的菸味飄過鼻端,我回過神,這才發現身邊不知何時多了一個人,他在抽菸。

    發覺我在看他,他偏過頭,將菸夾在指問。“熏到你了?”

    “還好,不很嗆。”

    他低笑。“來一根?”

    獨樂樂不如眾樂樂?

    我看著他手裏的菸盒,搖頭。

    他收了回去,沒半點尷尬之色,對於被拒,顯然很看得開。

    吞雲吐霧一回,他忽然問:“貴姓?”

    “楊。”

    他一怔,隨即點頭。“老包帶你來的?”

    “應該是。”B君是姓包沒錯,但“老包”?我不曾聽人這樣叫過他,B君不老,不過才三十有二。

    夜色裏,彷彿看見他咧嘴一笑。牙齒沒黃,還白白的,看來他不算老菸搶,但抽菸的姿態挺瀟灑。

    我清楚眼前是一派浪子型的人物。

    “雙喜?”他叫出我的名。

    “在。”在他叫出B君的姓以後,我沒有很訝異。

    “這名很好。”他說。

    “多謝誇獎。”

    “人也不錯。”他說。

    “只是不錯?”我挑眉。

    他朗聲大笑。“你是我見過最有意思的女人。”

    “我以為你會說我是你見過最厚臉皮的女人。”我面不改色。

    “我是說真的。”他舉起手,狀似發誓。

    我也立刻舉起手。“我也是說真的。”

    “哪里真?”他一手捉住我。

    我故意上下打量他。“嗯,從頭到尾,表裏如一。”

    “錯,我最是表裏不一的人。”

    “誰談到你了,我是在說本人。”

    “看不出來。”

    “那是當然。”我並不透明。“可以放開我嗎?”他的手勁大得驚人,手腕有些痛。

    “我不想。”但他放輕了勁道。

    不痛,我也就沒堅持要他的手離開我的手。

    他突然問:“我是不是見過你?”

    “應該沒有,我沒見過像閣下這樣輕狂的人。”

    他笑,鬆開了我。“是嗎?我怎麼老覺得我們一見如故。”

    “一見如故?你是說在黑漆漆看不清你我面貌的夜色裏?”我們所處的位置背著光,我根本看不清他的臉孔,只知道此君體形高大,以及一張嘴能言善道。

    他撫著下巴道:“不是照會過面,那就是緣分嘍。”

    我笑答:“相逢自是有緣。”

    他突然壓低下來。“如果早讓我遇見你……”

    他聲音模糊,我沒聽全。“你說什麼?”

    “如果早讓我遇見你……”

    我還是沒聽清楚。“怎樣?”

    “我還是會像現在這樣的想吻你。”說罷,他的臉罩下來。

    一個不禮貌的吻,卻持續了很久。

    黑暗裏,失去視覺,其它感官反而敏銳起來。

    我的唇被吻得發疼,我的舌被狂野的挑逗,菸草味刺激了鼻端,這吻是很意外的一個體驗。

    很久以後,他離開,隱約可聽見喘息,不知是來自我抑是他。也許都有。

    他在我耳畔輕喃:“我以為你會拒絕。”

    “為什麼要。”

    “為什麼要?”

    接吻是發生在男人和女人之間,再自然不過的一件事。“你吻得很好,我可以將這個吻解釋為我有魅力令人情不自禁;反之,此吻若拙劣不堪,則是侮辱,我會狠狠甩你一巴掌。”

    “謝謝你的誇讚,我想如此是同意我再吻你一次?”

    聽得出他躍躍欲試,但我推拒。

    “不,一次帶菸昧的吻已經足夠。”奇異的是,雖帶著菸味,他的味道,不難聞。

    他再次大笑。“你果然與眾不同。”看來他是個愛笑的人。

    “謬讚。”我這時又突然懂得謙虛了。誰能說我不能夠善變?沒有。

    他突然靜了下來。“看來一個吻打動不了你的心。”

    想打動我?他有何目的?“當然,楊雙喜向來不容易收買。”

    他仰頭大笑。“你令人難忘,但是我的女伴似乎在尋找我了。”

    我沒有看見有人在找他,也許這是個藉口,也許不是,我知道他不會是那種一個人赴宴的人。女伴,當然了。“順風。”

    “我願意你留住我。”他傾身向我。

    “君子不奪人所好。”

    “上天知道我不是君子。”

    “俗雲:盜亦有道。”

    他突然站直身軀,比我預料的更為高大。一百八?不、不,他更高一些。但聞他說:“我從不替自己的行為找藉口。”

    一個強盜,你怎能與他講理。我識相地放棄。“那麼,再見。”

    “你不問我叫什麼名?”

    我笑。“我知道,你叫白居易。”琵琶行:相逢何必曾相識。

    他亦笑,誰知他究竟懂不懂我的話,而我也沒奢望他懂。

    這年頭傳統文學事業沒落,乃至被遺忘,是最悲哀的一件事。很多人明白今日股市收盤點數多少,與餐桌上吃魚吃肉息息相關;但更多人不明白,傳統值得保存,文學應被尊重。論起永恆來,人的生命渺如恒河之沙。

    “我們很快會再見面。”他站直身體走向燈火處,高大的背影頓時讓我生起一股熟稔。

    我沒有張望太久,也不急著從過去的抽屜裏將薄弱的記憶取出,那太大費周章,況且這世上相似的人很多。

    今晚又跳舞,又站了太久,腳部的不適令我不得不找一個地方坐下來。

    赴宴的緣故,今晚穿的是一雙鑲水鑽的高跟鞋,購置許久,卻穿沒幾回,一直收在鞋櫃裏,一時找不到搭配禮服的鞋,才翻出了它,誰知它如此不中用,淨會折磨我的腳。我考慮丟了它。

    不知過了多久,B君找到我,一臉氣急敗壞。

    “雙喜,你躲在這裏。”語氣像在抱怨。

    我笑。

    躲?我只是在此稍事休息。

    看來躲貓貓的遊戲中,此君並沒有真正捉到老鼠。

    我伸長手臂,讓他將我從椅子上拉起來。

    “我累了,想回家。”

    他面露猶豫,彷彿“回家”不是個好提議。“我尚未將你介紹給另一個人,你該去認識……”

    “今晚至此已經夠了。”不願意再多說,我陪著他來,不見得必須擔任全職的女友角色。沒有人規定我不可以厭倦或者情緒化。

    而此刻,我縱容自己如此表現。

    B君對我的堅持感到頭疼。“但我現在還走不開。”

    這不是個理由,我笑道:“無妨,我能自己回去。”

    他定睛看我,似想從我眼神中看出我有幾分認真。

    十分。我十分認真。

    他改變初衷。“我豈能讓你陷我於不義。”

    我沒那麼陰毒。“怎敢?”

    這男人不習慣低頭,但他聰明,略作讓步。“我送你回去,陪我去同主人告辭。”

    我沒異議。給男人保留尊嚴是必要的。

    此刻的意見不合也許打擊了他的自尊,讓他“護送我”回家這件事,很快就能彌補他“受傷”的心。

    瞧,我多麼善體人意,哈!

    這樣的日子不知道又過了多少日夜。



    一周過後,又是新的一周。

    白天獻給工作,晚上獻給應酬。

    老實說,有時我更討厭臺灣這種商場文化。

    我原不喝酒,為著必須應酬的緣故,開始認識白蘭地與伏特加、幹邑與威士忌。

    有客戶鍾情臺灣高粱,櫥櫃裏便長期置有金門及玉山高粱,以備不時之需。

    男人很難不墜落,而身為一個職業女性,也很難不跟著男人墮落。我已經盡力把持。

    應酬之余,男人的邀約似也成為推拒不掉的生活習慣之一,一天沒有約會,一天就覺得有根筋不大對勁。

    前陣子易累、無食欲,上醫院掛診,大夫警告我需多休息,否則此具軀體用不到半個世紀。

    半個世紀,也夠長了,我想。但想到半個世紀之後,我若有遺願未能完美了結,我便需要再多一點時間。

    我讓曉君把我未來一周行事曆翻給我看。

    滿滿的行程,沒一刻喘息,我看得頭暈目眩。

    “曉君,我覺得累。”

    “楊小姐,你看起來需要休息。”

    “對、對,我的確需要休息。”我的身體強烈的向我抗議,偏頭痛。“能否泡一杯咖啡給我,多謝。”

    “稍等。”

    支開曉君,我瞪著那份行程表。

    扣除掉已經排定的例行交際,此周剩下的四個晚上,都已被預約,甚至還有候補。

    曉君將咖啡送來,我已用紅筆將表上一堆人名劃上叉叉。

    “決定淘汰這些人?”

    “不,只是取消與這些人晚上與我的約會。”我將行事層交給曉君。

    曉君接過,道:“愛自己是應該的。”

    “我知道。”少喝一點酒,少吸一點二手菸。

    畢竟自己說老不老,但說年輕也不算真正年輕了。二十八歲的年紀,比二十九少尷尬那麼一些些,但已相距不遠。

    我真討厭替自己“存老本”,彷彿人一生下來就是為必然的老化做準備,把全部年輕犧牲在積蓄上,多浪費。

    年輕應當及時行樂。

    然而曉君還是替我取消了那些約會。

    多出來的時間像是撿到的。

    原來晚上一個人在家聽聽音樂、看看電視、讀讀書,悠哉悠哉,也是好的。漸漸地,居然愛上這種感覺。

    A君打電話關照:“你最近消失無蹤。”

    我笑。消失無蹤還找得到我?

    “在家做什麼消遣?”

    我半開玩笑。“窩在家等死。”

    A君聞言變色。“別做傻事,你等著,電話別掛,我馬上趕到。”

    “喂喂喂——”這傢伙竟以為我要自殺,看來我倆思想差距的確很大。

    我掛了他電話,他還是趕來了。

    若不是他,我這一生勢必不會知曉,原來從天母到永和,不需要用到二十分鐘。

    “你飛車來?”

    “怕你出事。”

    “我一個好端端的人會出什麼事?”我才怕他在路上發生意外,我若成了罪人,他的錯。

    他擁住我,雙臂直打顫。“雙喜,別嚇我。”

    真想同他說:“老艾,是你自己嚇自己。”但終究沒說出口,這人舉動莽撞,但真正令我感動。像爹媽一樣,一日見兒女沒吃飽睡好,一日不安心。

    “讓我照顧你!”

    我推開他。“又說這渾話!”

    他急道:“但你總需要一個人陪伴,我保證當有一天,我們都老了,我仍然愛你。”

    我冷笑。“你想得未免太多。”

    “因為沒有人不會老。”他滿腔誠懇。“我們可以互相照顧對方。”

    這人太奇怪,不打算現在要怎麼過,老想著老了以後要如何如何。

    我說:“老也不是今天明天的事,誰知道楊雙喜享壽多少?”

    也許過幾日我出差去香港搭的飛機墜機,也許睡夢裏心臟突然停止跳動,我現在連計畫後天要做什麼都懶。

    人生人生,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他氣急。“你固執得像顆硬石頭!”

    石頭大半是硬的。“你早該知道我向來如此。”

    我泡了茶請他喝,希望他腦袋清醒些,喝完送客,叮囑他:“開車當心。”

    他忿忿然離去。

    我心頭似了了一樁心事,但願他從此不再上門逼婚,因我已七葷八素,昏頭了。打發掉A君艾氏,B君包氏打電話來。

    “雙喜,為何推掉我的約?”

    我心想,我又不止推掉你的約會而已。這人真是自大狂,曉君分析得有道理。

    “雙喜,說話,我知你在家。”

    看著自己的腳,我道:“我缺一雙合腳的鞋,上回跳舞後腳痛迄今,不願出門。”

    他默然。

    許久,他說:“不打擾你休養。”

    我知道B君這人不習慣人家給他臉色看。

    “承蒙關照。”我說。

    打了一個呵欠,繼續翻我的國家地理雜誌。

    他回頭又道:“對了,你要休養多久?”

    “問我的腳。”我笑答。

    “嘖,少打哈哈,明天讓人送新鞋過去。”他說。

    要命,來這招。

    無妨,兵來將擋。“新鞋磨腳,走不了二、三里路。”

    他居然大笑。“正好,我並非要你陪我健行登山,如果你不想跳舞,我們可以找一個僻靜的地方坐。”

    找僻靜的地地方坐?我簡直不敢相信這是B君說的話。

    B君這人耐不住寂寞,否則依他性情,他不會與我搭上線。我們原是不對路的人。

    他掛了電話,隔天,我也收到了鞋,名牌貨——這是後話,我們繼續說這一夜後頭接進來的電話——

    接著是C君。

    “雙喜,幾日不見你,甚思念你,明日可願與我共進晚餐?”

    我沒答應。“晚餐要吃什麼?”我問。

    電話那頭娓娓道來:“吃鵝的肝,豬的肚,用牛肋熬湯,佐以雞血醬料……”

    我急忙打斷他的介紹.;“我已決定吃齋一個月,再見。”啊,一個月內不必相見,不必聽內臟經,更好。

    接完數通電話,猶似自戰場歸來,累煞我也。

    原來當你決定疏遠一個人,此人過去的缺點便會自動放大到令你無法忽視的地步,太可怕,居然連半點瑕疵也受不了,過去我並未有潔癖。

    今晚我寧願埋頭大睡一頓。

    一覺醒來,也許楊雙喜大徹大悟,決定從此當一個深居簡出的人也未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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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1-8-16 10:54:07
第八章

    突然對他人生活方式好奇起來。

    “曉君,你下班以後通常做何消遣?”

    記得有位知名已故作家說他平生最很“消遣”兩字,好似人生沒有其它要事可做,時間多到需要殺死,活得不耐煩。

    此君是誰,已記不起來,我本人倒無這種想法,不是活得不耐煩,只是覺得人生說穿了也“就是這麼回事”,要道盡,三言兩語便可:生與死,悲喜交集。

    消遣還是很必要的。

    “到超市買特價商品。”曉君說。

    “訓練自己當家庭主婦?”不像曉君這等人所做的事,我問得詫異。

    曉君笑說:“才不,但與一堆太太小姐搶特價商品感覺很刺激。”

    我大笑。“不失為調劑身心的好消遣。”

    曉君接著說:“而且不傷身。”

    “除此之外?”總不會天天上超市購物,那太浪費時間。

    “偶爾到酒吧小酌,欣賞時常出沒的俊男美女。”

    我點頭。“有意思,人間眾生相殊為可觀。”

    “楊小姐最近做何消遣?”曉君反問我。

    “打毛線衣。”我說。

    她瞠目。“真不可思議。”

    我眨眨眼。“我也這麼覺得。”

    曉君與我相偕大笑。

    對現代都會女郎來說,打毛線衣簡直是古董級消磨時間的方式。現代人誰興凡事自己動手。機器織出來的衣物物美價廉。

    我們是有一雙手,但這雙手已不用來做瑣碎雜事,這雙手致力於塑出自己想要的面具。我們用面具迎戰生活,回到家,才卸除武裝。

    我常認為這時代的女人是英勇戰士,無時不刻與生活搏鬥。

    曉君拿出一張名片卡給我。“這是我偶爾會去的那家酒吧,還不錯,可以打發時間。”

    “謝謝,我會參考。”我接過,湊近一看,這家酒吧叫作“下班塞車時”。

    下班塞車時,我光顧這家曉君介紹的酒吧。

    我只打算來這麼一次,因為這是曉君的空間。

    我想每個人都渴望為自己保留一個秘密空間可以埋藏情緒,任何如意、不如意的事,皆可在此找到安慰。

    我只是一時好奇,才前來打量,但並不願因此侵佔曉君的隱私。我當我在此是一名萍容。

    在吧台點了一杯威士忌加冰,想起曉君說這是一家有俊男美女出沒的酒吧,眼神不禁四處飄移起來。

    我慢慢啜飲著酒汁,肩膀突然被拍了下,作賊心虛,我差點從高腳椅上跳起來。回頭一看,果然是一名英俊男人。

    但這男人的面孔有些眼熟,我不禁叫出聲:“小美?!”

    他同我一樣震驚,但他這人向來泰山崩于前尚面不改色。“雙喜臨門,真是你。”戈洵美,我高中同學。

    “當然是我,真意外在此遇見你。”

    他在我身旁椅子坐下。“我同你一樣意外。”

    是該意外沒錯。高中畢業迄今,算一算,足足十年沒見過面,在這麼小的一個島上還能夠老死不相往來,簡直不可思議。

    我招呼酒保。“給這位先生一杯威士忌加冰。”

    他皺眉。“還沒吃晚餐就喝烈酒,不怕胃穿孔?”

    “不怕不怕,胃出血都不怕,人生得意須盡歡。”

    “瘋!”他探頭探腦,像在找什麼人。“你一個人?”

    “誠如你所見。”我笑說。

    他微怔。彷彿我不該這麼逍遙,早應被婚姻綁住。“單身至今?”

    “嘿。”我推他一把。“更不上道。”暗示我銷不出去?

    “少來,楊雙喜忌諱過什麼?我又不是不認識你。”

    也許是遇見老友,我格外開心。“小美,你好不好?”

    “別那麼叫我。”他擰起眉。

    我知道他一向討厭人這麼叫他。但是——“計較什麼?我又不是不認識你。”我嘻嘻地道。

    他舉高雙臂。“算了算了,男人不計女人過。”

    我猜他接下來要說: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男人通病!

    “你還沒說呢,這幾年你好不好?”

    “一半好。”

    有一半好已是萬幸。這世上很多人連想得一半好都沒有福分。

    我注意到他光溜溜無飾物的手指。“還是王老五?”

    他舉杯牛飲,看來心情有些鬱卒。

    他問:“你們女人是不是就只會關心男人結不結婚?”

    “一般人都是這樣……”等等……他說“你們女人”?看來這男人似乎正為某個小姐大傷腦筋。我嘿嘿笑問:“有美一人,清揚婉兮?”

    他乾笑。“美人沒有,母夜叉倒有一隻。”

    我突然明白了。小美已有了伴——吵架中。“你平常不到這種地方來的吧?”

    今天是來買醉消愁,正巧遇見了我。

    “家教甚嚴。”乾笑變苦笑。

    “妻管嚴?”

    他沒有否認,是默認了?

    “打算結婚嗎?”我問。

    “她想結婚。”他說。

    “你不想?”

    “不——”他責怪地看我一眼。“問那麼多做什麼?”

    “關心你呀。”

    他翻白眼,向酒保說:“給這位小姐一杯雪莉酒。”

    “等等,我不喝雪莉,有誠意的話,威士忌加冰。”想堵我的嘴?

    他掃我一眼。“威士忌太烈,女人別喝太多。”

    我真好奇,一直以為這位同學會一輩子當王老五,如今看來,他竟像是個為情所苦的男人。

    “你以前沒這麼細心啊,是因為有了對象的緣故?”若是,我真要好好認識那位小姐不可,能將戈洵美這號大木頭調教成這樣,實是可敬。

    “休想套我的話。”他瞪我。

    不說,那我自己猜。“她要跟你結婚,而你不肯?”

    他不出聲。

    “為什麼不?如果你愛她的話。”

    他不語。

    我推他。“喂,你也說說話,一個人唱獨腳戲多沒趣。”

    他抬眼。“那麼你告訴我,女人為什麼需要婚姻?”

    看來他為“婚姻”所苦。

    這是個好問題——女人為什麼需要婚姻?

    我思索良久,回答說:“我可以給你很多答案,例如女人偷懶,需要男人負擔她的生活;又例如女人渴望安定,希望男人提供保護……”

    “聽來男人像是冤大頭。”

    我聳肩,“即便如此,女人亦付出了代價。女人的一生將奉獻於家庭、丈夫和孩子,乃至失去自我與自由。”頓了頓,又道︰“但是現在很多女人甘願保有自由,婚姻不再是最重要的人生大事。”

    他皺起眉頭,神情顯得萬分困惑。“但想結婚的女人還是很多,她們又是為了什麼?”

    看來我的泛泛之論滿足不了他,他只想弄清楚為何他的她想要婚姻。

    我笑說:“這問題你也許該親自去請教那位小姐。女人何等複雜,沒有一個女人能夠知道另一個女人心裏究竟在想些什麼?”

    他突然間大笑。“看來我問錯人了。這問題問任何人都可以,就是不該問你。”

    “為什麼?”我好奇地問。我不懂。

    他撐著肘看我。“你也打算不婚,不是?”

    “你在暗示我年紀老大?”

    “豈敢,我們同年。”

    同年,但不同樣年輕,女人向來老得快。

    我說:“一般二十八的男人在事業上已小有基礎,可以準備與愛侶共組家庭,養育兒女。你還算年輕。”

    他說:“一般二十八歲的女人事業上不必有什麼成就,如你所說,她可以把生活重擔轉移到男人身上,唯一一個人生目標就是替這男人生兩個孩子,並且養育他們長大。我們承受的壓力因性別而有不同。”

    “瞧,你(你)觀念多腐舊。”我們同聲。

    “彼此彼此。”我們同病相憐。

    “唉。”我們同歎。“乾杯。”

    杯碰杯,發出清脆響聲。

    “其實,現在的女人並不一定都想當家庭主婦。”我說。

    “她不是。”他說。

    “哦?”

    “她跟你一樣事業心很重,兩年內連升兩級。”

    我低呼!“看不出來你會喜歡這種女強人。”

    “剛認識她時,她小鳥依人,但我隱隱知道她有這份資質。”

    “你不能接受她的轉變?”

    他又瞪我。“我豈是那種心眼之人。”

    我呐呐。“十年沒見面了嘛,我怎麼知道你跟以前還一不一樣。”

    他哼聲。“休小看我。”

    我吐吐舌。“照你這麼說,她應該不是那種很缺乏安全感的女人才對。”這樣的女人會想結婚?

    “詠賢不是,她堅強。”

    “喔,詠賢,好名字。”終於得知女主角的芳名。

    他斜眼看我。“你到底要不要聽?”

    怪了,又不是我逼他說。若不是念及這男人嘴巴緊,難得這麼多話,必是心中有著無法解決的困擾,同學三載,感情又不錯,讓我想幫他個忙,否則才懶得理他。他深吸口氣,續道:“我們已同居三年。”

    “三年!”我怪裏怪氣地道:“戈洵美,你好本事!”照此推算,他不就年紀輕輕便抱得美人歸。

    “共同生活,熟知彼此習性,互相遷就配合……”

    “但是你倦了,而她想要一個結果?”我臆測。

    “不。”他搖頭。

    我好奇不已。“要不,是怎麼回事?”

    “我們感情沒變,長期以來,已習慣對方的存在,就像一對正常的夫妻……”

    這回,我識相的不打斷他,讓他繼續說下去。

    他耙耙頭。“詠賢想結婚,為這段感情下注腳,但我不願,我們為此吵得很凶,我怕盛怒中傷害她,只得閉嘴不說話,等她息怒……”他愈說頭愈低,臉埋進他手裏,聲音愈來愈細。

    “小美、小美……”我輕喚他。“你為何不願?”

    他抬起頭,苦笑道:“我想我是不願意改變。”

    “改變什麼?”

    “不願意改變目前的狀況,因為結婚,往往是愛情之死。”

    我深深震撼住。

    愛情之死……多可怕……

    我想,我已有些能夠瞭解這位同學的心情。

    你愛一個人,希望對方快樂,偏偏對方所要求的是你最不願付諸實現的東西,而你又不是不愛她……

    愛情乃成人間煉獄一場。

    我拍拍他頹喪的肩,他勉強振作起來。

    “再一杯威士忌?”我問。

    “酒鬼。”雖如此說,他也沒拒絕。

    何必太嚴肅?喝點酒解解悶也好。我招來酒保。

    喝酒時,他問:“雙喜臨門,你還記得陸承信嗎?”

    “陸承信?他是誰?我該記得他嗎?”我笑問。一連三個問號在腦中盤旋,就是想不起一個對應的臉孔。

    “你不記得了?”小戈一臉詫異。

    “誰?”

    他瞟我一眼。“算了,既然忘了就算了。”

    “喂,別吊人胃口,”真不道德。

    正想臭駡他一頓,誰知他竟然說:“這個人,你忘了就不必再問,反正我就算告訴了你,你恐怕也記不起來。”

    結果,他還是吊人胃口。

    但是他也沒說錯,沒過幾天,我是又把他說的那名字忘了。

    我的腦子裏記了太多東西,一個不特別重要的人名,要我記住,實在不是件容易的事。

    這實在不能夠怪我。

    若果為這種事怪我,那我這輩子欠的債,真真三生三世也還不清。

    我不記得小美提到的那個人。

    但我想我永遠不會將眼前這男人忘記。

    小美家中有人等門,先離開了,我多賴了一會兒,離開酒吧時,天色已晚,也沒再塞車。

    我望著酒吧招牌“下班塞車時”,不禁會心一笑。

    誰願意當一尾下班的魚,被困在車水馬龍的死潭水中發臭發悶?想必這老闆亦是性情中人。

    與其困坐車陣中,不如下車到酒吧裏點一杯酒。

    正當舉頭望招牌的同時,一個極性感的聲音出現在耳後。

    “沒想到你會來這裏?”

    我全身寒毛似貓兒般豎起。這聲音、這說話的調調,我印象之深像是前世已認識。

    我不願轉過頭,但要花上好大的勁才能克制自己回頭看。

    彷彿知我心事,男人在身後嘲諷:“怕我醜,破壞幻想?”

    我囁嚅道:“白居易?”

    像說行話一樣,那人道:“相逢何必曾相識。”

    我驚喜萬分我原不知道我會這樣歡欣見到他的出現——現在我知道了!

    我回過頭,對上那張過分狂野的俊臉。

    他有一雙像是隨時隨地都要調侃人的壞眼睛,迷死人。

    “我說過我們會再見面。”

    我從他眼中讀出:“但沒料到會是此時此地吧?”

    他笑彎了眼。“不再有人比你更知道我。”

    我沒那麼好騙。“我不知道你,你是誰?你是什麼人?”

    他開口答我:“康洋,愛你、與你愛的男人。”



    愛情是天生註定好的。什麼人會對什麼人動心,完全是不可抗拒的事,不是在定好的人,約會一百次也還是要分手。

    康洋……是的,我相信我會愛上他。不是昨天就會是今天,不是今天也會是明天。

    而也許,在露臺那一夜,我已經心動。

    康洋是“下班塞車時”的老闆。

    我約會的時間全給了他。

    我們有時在酒吧裏一起調酒給來客,有時在打烊後一起酌酒。

    不沾酒時,我們開飛車逐落日,有時也被警察追;有康洋在,犯罪好似也成了一件有趣的事。(這真是不應該,小小懺悔一下。)

    飛車累了,就窩在車裏看海潮,肩靠著肩,分享那種只合宜存在於情人間的親匿。

    我好似從來都沒有這麼年輕過,與他在一起,上山下海,無有不敢去的地方。康洋帶我上翡翠灣玩飛行傘,起初我不敢,但看他飛得那麼好,幾次下來,忍不住也想上場試試。

    康洋是中華飛行運動協會的會員,我在他的指導下,很快就上了手。一開始飛向藍天——完了完了,從此我愛上飛行的滋味,再也不願放棄。上司看我工作心不在焉,頻頻關照。

    我不答不怒不忿不在乎,笑得像花癡,他以為我發病,放我十天長假,勒令收假歸來之時,務必將病情控制住。他還需要我為他賣命。

    我樂得收拾行李,與康洋出海去。

    他太懂得享受。

    我們乘私人遊艇,從基隆港出海,到花東太平洋去貫鯨。

    看見遊艇時,我本以為是租來的,想想不對,他駕駛技術極熟練,對待這船像對待自己的財產似的自在。

    我問:“酒吧生意這麼好,買得起私人遊艇?”這種船,在臺灣似乎尚不流行。太招搖。

    他逕是笑,不否認也不承認。

    疑心在看見成群的鯨豚時被我拋得一乾二淨。我抱著他又跳又叫,活像劉姥姥入大觀園,一副老土。

    “喔,雙喜,你真可愛。”他圈摟住我,不住地吻我、吻,直到我忘記了鯨魚、忘記了海洋,眼中只剩下他。

    “康洋,我們永遠留在這裏永遠不要回去。”

    這裏是人間的失樂園,在這個地方,可以不計較誰愛得多,誰愛得少?可以不管未來如何,甚至可以不問彼此的名。我真願意相信愛情在這裏能夠直到永遠。他笑而不答,一雙眼盛著足以將我溺斃的滿滿愛意。

    我閉著眼,趴在他身上,享受著海風與陽光。

    舒服地歎了口氣,我呢喃:“康洋,我已很滿足,我永遠不會忘記你。”

    很多人一輩子連愛是什麼也不知道。曾經深愛過,已經足夠。



    收假回來,我迅速進入平時備戰狀態,一切運作恢復正常,上司直呼“萬幸”。

    “楊小姐,請看這個。”曉君拿著一本雜誌出現,翻開其中一頁。

    我瞥了一眼上頭的俊男美女,笑問:“曉君,你想告訴我什麼?”

    “康洋不只是酒吧的老闆,他是冠亞集團的少東,前不久已和環球金融的千金訂婚,婚期就在下禮拜。”曉君怕傷了我,含蓄地道:“楊小姐,衷心希望你們只是朋友之交。”她近在我身側,我一切活動都瞞不了她。

    “如果我說不是呢?”我與康洋,不單單只是朋友。

    “早日忘了他。”曉君勸我。

    我搖頭。“不可能,回憶太美好,忘記多可惜。”

    曉君急了。“但是他騙你……”

    我道:“他沒騙我。”

    她悲憤有加。“我替你不值啊。”

    我仍是搖頭。“我覺得很值得。”

    “值得?”曉君怪聲道。

    我笑道:“是的,很值得。”我們有過的一切十分美好,在最美麗時結束,是愛情最好的結局。

    我談了一場美麗的戀情,感覺非常滿足。像是找到過一雙合適的鞋,穿它去看電影。雖然這雙鞋壞了、舊了,但美好的回憶依然不褪色。

    曉君呆住。

    她不懂,我知道。

    但無所謂,這原不關她的事,她有自己的人生要走。

    那麼,後來呢?

    這麼美的一場戀情卻不能有所結果,看在許多人眼中,都深感抱憾。

    我不知道故事是怎麼流傳出去的,每回有人聽到這裏,便來追問我——“後來怎麼樣了?”

    或者更有多事者,不甘心“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硬要替它添上一個結尾,內容大要無非是——

    康公子拋下億萬家產及未婚妻,為追求真愛,與本人私奔結婚,生下一堆娃娃,最後終於得到康家諒解,重回豪門,一家人重此過著幸福怏樂的日子。

    多無趣!我回以冷笑。

    後來怎麼樣了,幹卿何事?

    警告諸位別企圖用番茄丟我,否則可有人會找你拼命喔。

    不信?

    好,有膽咱們試試。

    我拔嗓高喊:“陸承信快來人,有人要欺負你親愛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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