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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託耶和華
『你所做的,要交託耶和華,你所謀的,就必成立。』箴言 16:3
心中沒有神的人,一切都靠自己,對這句箴言可能嗤之以鼻。他們成功的時候認為自己有本事,失敗的時候甚麼都認了,就是不認輸給了神,結果很痛苦。
聖經指出,謀事在人,成事在神。我們所作的,我們自以為是,但神鑑察我們的謀算,凡事祂都保留了最終的主權。
將我們的事交託神,大有好處,首先因為我們自以為好的事,甚至為神大發熱心的事,未必一定是好的事,更未必一定是神的心意,但我們若著實將事交託神,也是說,順服祂主權,聽憑祂的意思,就不再執著於我們自己的愚昧,重擔可以卸下。
再者,人的力量微小,若只靠自己,往往力有不逮,但我們若著實將事交託神,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因著神的大能,就沒有不能克服的困難了。
來源:台灣聖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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