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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所造,在諸天之上永遠的房屋
「 因為我們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幕房屋若拆毀了,必得著從神來的房舍,非人手所造,在諸天之上永遠的房屋。 」林後五1
信息選讀:地上的帳幕房屋,即我們物質的身體,就是我們的人位所住在其中的,不僅是為著存活,也是為著敬拜神。房舍,指有根基的建築,不像沒有根基的帳幕。這房舍乃是我們復活、改變形狀的身體,就是林前十五章所說屬靈的身體,與我們今天那漸死、物質、天然的身體相對。永遠的房屋,指我們屬靈的身體。
林後五章一節:『因為我們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幕房屋若拆毀了,必得著從神來的房舍,非人手所造,在諸天之上永遠的房屋。』這裏頂清楚的說,因為我們知道。這話好像是說,人不必說,我也不必花工夫費力氣,早就知道領會這件事了。原知道甚麼事呢?保羅說,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就是身體)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非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就是復活的身體。)保羅知道,我們在地上的身體若死了,必得復活永存的身體到天上去。換句話說,那就是得救了。這裏說得頂清楚,沒有一點不明白。保羅不是說,我知道我在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不,保羅是說我們,不只我,不只你,乃是所有信主的人,在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這裏給我們看見說,信的人可以知道自己有永遠的生命,是得救的。
底下六、八節又接著說,『所以我們時常坦然無懼,並且曉得我們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保羅沒有疑惑,他知道離開身體要到何處去;他知道他不是到永遠可怕的地方去;他乃是永遠和主同住。所以他能坦然無懼,對於死一點都不害怕。
新約裏最少有一百五十次一直的說,信的人有永遠的生命,有生命,不被定罪,乃是得救的。約翰三章十六節有三個大點,說出一件大事實,一個大條件,和一個大結局。大事實是神愛世人,愛到甚麼地步呢?愛到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世人,為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來救一切的罪人。這是大事實。世上沒有比這更大、更真實的事了。現在有個大條件、大要求,擺在每個人面前。甚麼條件呢?就是要每個人都信神所作的這個事實。每個人都必須信神所作成的。這是惟一的條件,是每一個人都當履行的。大事實是神作的,大條件是人行的。那麼大結局是甚麼呢?就是不至滅亡,反有永遠的生命。這就是得救了。所以信的人必定有永遠的生命,不至滅亡。神這樣說,就必這樣成就。
你可以這樣禱告:主耶穌,讚美你!神愛世人,愛到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世人,為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來救一切的罪人。今天我只要相信,就能得救,『信』是你對我惟一的要求。主阿,我相信你所為我作的,我也知道我有永遠的生命;我在地上的帳幕房屋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在諸天之上永遠的房屋,就是屬靈的身體,這是何等的安慰!
水深之處(水深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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