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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儀師知識家上回答問題,意外破獲女童毆打致死案
北縣蘆洲市發生一起疑似虐童致死案。一名4歲女童疑遭母親的表姊家人凌虐死亡,某日晚上,這名女童向母親表示頭很暈,便一睡不起,母親不知如何處理,就將她放在地板上,再以冰塊、風扇吹屍避免腐爛,母親上網發問小孩死了該怎麼善後?機警的殯葬業者技巧性回答並報警處理,直到三日後上午警方上門才發現這件不幸案件。
女童21歲的李姓母親是未婚生女,先是和女童生父住在台南,但因日前吵架失和,因此投靠到住在台北縣蘆洲市中原路的周姓表姊家,女兒卻疑被周家人凌虐,不僅挨棍,還遭推、撞牆。晚間女童一睡不醒,李女叫她起來洗澡,才發現她嘴唇已發黑、斷氣身亡,李女非常驚慌,與周女商議後,將女童屍體放在家裡。
蘆洲分局偵察副隊長張俊明表示,「女童頭暈、想睡覺,就跟媽媽講說想睡覺,到晚上8點多,媽媽要叫她起床洗澡時,發現女童已經身亡,因為擔心害怕,跟居住在一起的表姊商量之後,就以棉被先將死者先裹起來,然後前面放冰塊,再用電風扇吹,然後關在房間裡,減少異味。」而周家人想請葬儀社私下處理,但葬儀社不敢接。李女則以第三人稱上網詢問葬儀社處理方法:「如果家中有4歲小孩突然往生,該怎麼處理?」葬儀社一名機警的禮儀師認為有違常理,家屬先留了電話,他並未先問地址,等報警後才打去問出地址,警方今天上門,這起事件才曝光。目前李女與周家6人在警局接受偵訊。
法律評析
該案女童的母親帶著女童寄居母親表姊籬下,女童與母親表姊是屬於家庭暴力防治法所說的「家庭成員」,女童的表阿姨凌虐女童,推倒她,將女童推撞牆的行為,自屬家庭暴力,讓該案女童未身亡,其可以撥打113家庭暴力防治專線,請相關社福人員處理。
可惜的是,該案女童已經因為表阿姨的暴力行為而身亡。但仍須看表阿姨當初的暴力行為是基於殺害女童的故意,或者傷害女童的故意,而判斷其行為究竟該當刑法第271條第1項普通殺人罪,論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刑法第277條第2項前段傷害致死罪:「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若當初女童表阿姨有認為女童死了也沒差,則屬殺人罪間接故意,應論以殺人罪,而非傷害致死。
來源:天秤座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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