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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台灣法律真的好輕~~有些狀況我覺得可以以牙還牙阿,台灣法律~~真的看不出來是保護 [列印本頁]

作者: 劍君13恨    時間: 2016-5-8 21:57:58     標題: 台灣法律真的好輕~~有些狀況我覺得可以以牙還牙阿,台灣法律~~真的看不出來是保護

本帖最後由 劍君13恨 於 2016-5-8 21:59 編輯

例如說酒駕肇事者,只要罰錢或是跟家屬和解
就不用關了,應該要判決罰錢而且還是要關
(如果有撞死人,用平均壽命來看,撞死20歲的人就關60年,用80來扣)
然後酒駕死人~~20年起跳

例如說詐騙,詐騙幾億~~只要關幾年,這都好不合理

例如說性侵,受害人會痛苦多久或是記得多久~~就該關多久!!

例如說故意性的嚴重交通違規累犯,應該比照蓄意謀殺
(當然交通違規大家都會,初犯或是非故意可以記點就好)

例如說賣黑心產品地溝油等等,也是罰錢就算了~~

例如說八仙塵暴的呂先生,還可以讓他在外面告別人,不需要關
(賺錢他賺,出事大家幫他賠錢,他之前賺的應該先拿出來還)
(當然那些出去玩受傷的自己有一小部分責任)
(這些健保費用)呂先生該先拿出所有財產吧,包含已經轉移的

例如說殺小孩子還說殺幾個人不會死的

例如說殺了小女生歌喉說自己有幻聽,法官說牠可以教化的

例如說台北捷運事件,媽媽嘴事件(犯人都還活得很好過得很好)

例如說洪仲丘命案(別牽扯到政治跟他姊),單以這件事來說,

軍中互相包庇的黑幕也沒有查清楚明白



台灣法律~~真的看不出來是保護好人~~還是保護壞人




作者: SES123QQQ    時間: 2016-5-8 23:33:11

都成年人了明知道酒駕不對的道理.這種的不需要人同情.先鉅款賠償在槍斃.不喝酒開車就沒事了?  居然還敢酒後肇事是沒撞死人要重判.要是撞死人先巨額賠償在槍斃.
酒駕就跟蓄意殺人惡意殺人一樣.誰叫他要酒駕?  吸毒的也一樣.這種都是有意識在犯罪不需要同情.   
作者: hks0815    時間: 2016-5-9 10:41:33

台灣法律有八成是保障加害人 使其不受太大懲罰 版主還沒攪懂嘛
都已嗆明了 殺一個人不會死刑 關個十多年又是一條活龍
撞死幾個人 關個幾年就出來了 脫個產還不用賠
貪污關幾年 裝個病就會被放出來 污的錢還是進口袋
賣假貨 吃出問題是你家的事 頂多罰些錢 關個幾年 口袋還是賺飽飽
作者: 笑土狼    時間: 2016-5-9 10:50:59

台灣是個"講法律"的地方,
要判刑定讞還要過~~
無罪推定,可教化,廢死...種種關卡,
想好好過日子,多到廟裡拜拜吧!!
作者: 最愛放假    時間: 2016-5-9 11:47:36

不積極做為的政府 真令人感到失望無助
再如此墮落下去
台灣應該可以從福爾摩沙
改名罪惡之島了

作者: sky301954    時間: 2016-5-9 14:46:00

現在的法律都只是罰個意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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