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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女友的爸媽堅持要簽結婚協議書 [列印本頁]

作者: ntnaqdedo    時間: 2019-3-26 15:31:39     標題: 女友的爸媽堅持要簽結婚協議書

會有這個要求是因為女友家算是滿有錢的
所以他爸媽覺得我跟女友結婚肯定就是為了他們的錢
要求一定要先簽結婚協議書
我們才能夠結婚

協議書內容如下:
1、不論婚前婚後,兩人財產完全分開,男方不得干涉女方任何財務。
2、男方婚後不得至女方父母相關企業上班。
3、家用由男方全數負責,由女方負責管理,以女方為戶頭成立共同帳戶,男方將所有存款、每月薪水、其他得利存於該戶頭,由女方有權決定如何使用帳戶資金。
4、男方必須要婚後三年內購屋,房子必須買在女方家長住家附近,並登記在女方名下,購屋前住在女方家裡或在外另外租房,不住男方家裡。
5、男方未經女方同意所進行之借貸、投資等相關事項,如產生任何資金損失由男方自己承擔,與家庭共同財產無關,如因此導致離婚,此項經濟損失男方需賠償給女方。
6、如夫妻離婚,不論女方有無過失,男方均不可要求女方賠償。
7、雙方結婚後有關生育、教育、花費等生活問題,都以女方意見為主。
8、男方如果外遇,則小孩扶養權及監護權無條件給女方,並且男方需支付小孩贍養費、教育費、生活費並且不得探視。
9、只要有任何違反協議書中任何一項,雙方必須無條件同意離婚,並不得要求膽養費。

我是還沒簽字,畢竟有些內容真的不合理
但女方家長認為我如果沒有貪他們家的錢
沒有理由不簽…….覺得莫名其妙
(別問我女友在幹麻,他就是家中的乖乖小公主)
作者: sm770330    時間: 2019-3-26 20:27:08

你可以問你女朋友的意見!
假如他沒有意見!
建議你可以放生了!
別跟我說你很愛他什麼鬼的!
他一點都不替你說話這樣的婚姻!
你會幸福我才不相信!
這開的條件只有一個東西有辦法應付!
那叫做提款機!
作者: jonghyukzo    時間: 2019-3-27 12:28:19

我也覺得這要求太過分了 沒有一項有保障到男方 還沒結就這麼慘 婚後你怎麼辦
作者: james10118    時間: 2019-3-27 14:21:08

現在是演八點檔? 我猜對方是要你知難而退吧,這種戲碼,電視都演到不演了!

真正有心成為一家人,才不會搞這種東西,你自己好好想想! 一個人沒必要被糟蹋成這樣!

作者: sm770330    時間: 2019-3-30 02:09:34

oednveve 發表於 2019-3-29 20:45  
簽呀~
反正協議書又沒有任何法律效益
婚後再叫你老婆拿錢出來

你應該沒讀書吧!
建議你多看點書!
少說話!
免得說錯話!
作者: 風雷益    時間: 2019-3-30 16:49:26

即使沒準備這東西羞辱您,

還兼照三餐送錢兒給您花.

這婚姻生活也絕對快活不了.

還能不跑,這要不是真愛就是您真的很愛錢兒.

咱就願有情人終成眷屬吧.
作者: UMC    時間: 2019-4-5 21:15:26

多灌一下女友迷湯吧!!

這份協議擺明要你知難而退..
作者: hsieh2    時間: 2019-4-5 22:04:41

談戀愛是兩個人的事
但如果走入婚姻,就是兩家子的事
需要多溝通~~
作者: ntnaqdedo    時間: 2019-4-8 16:38:18

謝謝大家的回覆
目前也正在試著跟女友溝通
希望最後可以用好消息收場
感恩大家
作者: s19791128    時間: 2019-4-28 01:11:28

版主:建議汝連看都不用看啊
         直接放生比較快啊,
         那有這種狗屁規定啊,
         光是我看到就要"吐血"了,
         還跟他簽什麼簽啊,
         PS:講難聽點,叫他去旁
               邊死死才不會臭。
        2.版主啊,汝二個人還沒結婚
           就先簽離婚,這真的是觸楣頭啊,
           這樣你們二人還要結嗎?PS:還做是我
           的話,還結什麼結啊




        
作者: fish1409    時間: 2019-5-22 23:54:39

內容除了爛。可以形容
男生簽下去 就是你就忘了你還有爸媽
除非你爸媽已經走了
作者: superwiz    時間: 2019-5-28 23:57:03

本帖最後由 superwiz 於 2019-5-29 00:00 編輯

入贅的條件都沒這嚴苛.這些條件是要笑死人.如果是我我會叫他們去吃屎.有錢是可以欺負人嗎?當然如果你真是看上她家有錢那倒是能忍受一下.不過我在窮我也不會去簽這種沒出息的條件。
作者: swordfish    時間: 2019-6-2 14:11:18

逼退而成分很高,不過建議你簽下去,不要把這種放生出來害人XD
作者: ballyprada    時間: 2019-6-4 21:44:21

台灣女生:我要平權!!要男人尊重我們女生能力也是很強的
離婚後:我要跟男生贍養費!!
作者: 天涯浪劍    時間: 2019-6-14 23:49:21

漫天喊價就地還錢
如果覺得愛不能割捨
就必須迂迴轉進
不過把婚姻當買賣的確有點傷人\
夫妻財產的確可以婚前定下協議
內容則取決於兩人的相處與地位
不合理的條件當然不能接受

作者: sos3331    時間: 2019-7-11 21:07:48

簽結婚協議書

請問到底跟誰簽哩?
到底跟誰協調議定勒?
如果搞不清楚
算的吧?遠離是非之地?
當然
除非有你要的就繼續和?

作者: melin31200    時間: 2019-7-11 21:31:52

這個東西你可以想辦法改成婚前協議,
只要是違背善良風俗的條文一律不具法律約束力
例如離婚後財產歸誰,這種以離婚為前提的條文都是沒屁用的
作者: matrix4    時間: 2019-7-17 02:27:10

本文最後由 matrix4 於 2019-7-17 02:29 編輯

1.開這種條件我就不信女方家多有錢
2.這個協議書先拿給你父母看一下
3.要是以後我兒子拿這種婚前協議書給我看,我先打斷他的腿,還敢拿給我看
作者: cmy004    時間: 2019-7-17 13:59:03

本文最後由 cmy004 於 2019-7-17 14:05 編輯

在歐美有錢人通常都會簽結婚協議書 而且大都是由雙方律師去談判協議 雙方當事人不會直接當面談判 以免傷感情

因此如果對方想簽這種東西 也不必特別去逃避 而是可以請律師或者我方代表去談判 甚至提出我方的版本 本人不要直接介入

如果能夠這樣做 搞不好還會讓對方的家長刮目相看 畢竟對方家長是有錢人 知道生意囝是正歹生的




作者: mix2424    時間: 2019-7-31 00:55:42

這比入贅還慘.... 至少還多加一條女養男
作者: enger    時間: 2019-9-11 16:49:43

很扯的協議內容..一直打死結
1.說兩人財產完全分開
3.男方將所有存款、每月薪水、其他得利存於該戶頭,由女方有權決定如何使用(這哪有分開)
4.購屋前住在女方家裡或在外另外租房,不住男方家裡.(就是老婆不用孝敬男方長輩)
7.雙方結婚後有關生育、教育、花費等生活問題,都以女方意見為主。(真心覺得是入贅)
6.如夫妻離婚,不論女方有無過失,男方均不可要求女方賠償。(認同女方外遇)
8.男方如果外遇,則小孩扶養權及監護權無條件給女方.(男方外遇就該死)

正常男人有尊嚴的男人.看到時應該轉頭走人了
還拿出來問~你不知道這是賣身契嗎
除非你就是真的打定娶個富家女輕鬆過日
結果阿之..被將一軍

薑還是老的辣-也許對方只是在試探你
但是你的反應 真讓人失望...
作者: ballyprada    時間: 2019-9-24 03:21:41

第一點我真得很羨慕你有這麼好的對象明裡的岳父岳母
後面開始看我真的看不下去了
這根本就是不平等條約麻
作者: johnyennn    時間: 2019-10-5 08:45:20

1.2.5.6.7.8.9可以接受, 3,4財產要共同持有,而不是全在你老婆名下,
合約內容都是保障女方, 那男方呢?? 萬一女方家反臉不認人,這下不就
要看人臉色過日子了嗎?現在男女平等的時代,結婚是二個人的事, 若什
麼事都只想著自己,而沒有替對方想,這婚怎麼結的下去....
作者: 家的感覺    時間: 2019-10-9 15:10:05

這樣的條件
我早走人了
感情是你跟她昇華
所以結婚
而結婚時
卻要一堆條件
那不如叫你女友脫離父女關係再嫁你
那些
作者: dark7869    時間: 2020-1-24 16:40:42

這種協議書也要讓人簽= =

大大別猶豫了

簽下去吧,不要放生出來害人
作者: mouse-x    時間: 2020-2-7 12:39:59

james10118 發表於 2019-3-27 14:21  
現在是演八點檔? 我猜對方是要你知難而退吧,這種戲碼,電視都演到不演了!

真正有心成為一家人,才不會搞 ...

辦得到就簽名
辦不到就放生
所謂的知難而退
根本就是可有可無的心態

作者: sos3331    時間: 2021-4-24 06:22:58

維持婚姻不一定好
離婚也不一定好
婚姻這種事情
就跟天要下雨
一模一樣的道理
除非你是當事人
否則婚姻的酸甜苦辣
根本不是第三者能夠體會的
在這種高離婚率的台灣社會
離婚真的沒有什麼
很多的台灣人
是今天離婚紀念日
明年又是再婚紀念日的
比比皆是
作者: 953333    時間: 2021-5-10 02:22:59

看了真是瞠目結舌.百思不得其解.早早放生卡實在
作者: sos3331    時間: 2021-5-15 09:43:07

sm770330 發表於 2019-3-26 20:27  
你可以問你女朋友的意見!
假如他沒有意見!
建議你可以放生了!

違反善良風俗的任何協議
都有可能
無效
作者: sos3331    時間: 2021-5-21 12:30:34

ballyprada 發表於 2019-9-24 03:21  
第一點我真得很羨慕你有這麼好的對象明裡的岳父岳母
後面開始看我真的看不下去了
這根本就是不平等條約麻|4 ...

是有得多大的利益
自己必須去衡量

作者: fdj1547    時間: 2021-5-22 09:48:53

這看下來
你完全沒有好康
這樣的規則還真是有點看不下去
但如果女方真的家產很多
而你也愛他
其實簽了對你也完全無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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