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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與故事] 奉獻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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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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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18 11:16:5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奉獻。這是聖經中相當大的一個題目。

壹 奉獻的動機

(一)『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五章十四至十五節。

每一個奉獻的信徒,都有一個同樣的動機,就是主的愛。為甚麼我們要奉獻呢?因為主的愛激勵我們。為甚麼我們不再為自己活,而為主活呢?因為受了主愛的激激。『激勵』在原文有『催迫』的意思。主的愛在我們心裏,會成為一種莫大的能力,催迫我們來愛主,為主活著。主的愛常像洪水沖來,使我們不能不奉獻給主,不能再保留自己和自己的一切。

使徒說,主的愛所以會激勵他們,是因為他們想到主替他們死。是的,我們若肯想一想主如何替我們死,我們就要受到主愛的激勵。所以我們該用一點工天,默想主如何為我們受苦,如何代我們擔罪,如何替我們嘗了死味,好讓主的愛來激勵我們。特別在我們擘餅記念主的時候,我們該想到主替我們受死的愛。我們越想到主這愛,我們的心就越被主摸著,越向主而去。主這愛是宇宙中最大的愛。這愛怎麼叫主為我們死,也照樣叫我們為主活。

(二)『…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馬十二章一節。

使徒以神的慈悲勸我們奉迖。『勸』,也可譯作『求』。聖靈常在我們裏面藉著神的慈悲、神的愛,求我們將自己奉獻給神。神的愛,常是聖靈用以來感動我們的一大能力。

(三)『你愛我(主耶穌)比這些更深麼?…你愛我麼?…你跟從我罷。』約翰二十一章十五至二十二節。

這是主當日問彼得的話。彼得曾蒙了主的呼召,來跟隨主。但他現在退後,又去打魚,作起老事業來。在這時,主再來尋找他。主並不責備他,並不向他表示如何怪他,只問他說,你愛我比這些更深麼?你愛我比這些船、網、海、魚、炭、餅,更深麼?好像主無聲的對他說,你在我受人審問的那個夜間,喜愛炭火而去烤火,以致在人跟前否認了我;你在我有形的同在向你隱藏起來的時候,就來打魚謀生,置我的吩咐於不顧。你自己去找火烤,卻蒙了羞辱;你自己來打魚喫,卻打個處空。現在我為你豫備了炭火、餅魚,不必你花力氣,不必你作甚麼;你要烤,有炭火;要喫,有餅魚。但我要問你,你愛我比這些─比這些炭火、餅魚,更深麼?你愛我麼?你跟隨我罷!就是主這個愛的問話摸著了彼得,得著了彼得。主的愛叫彼得終身跟隨主,直到為主殉身,以死榮耀了神。(據傳彼得曾為主被人捉去,臨刑時要求倒釘十字架而死。)

主現在也同樣以祂的愛問我們。祂常在我們裏面問我們說,你愛我比世界更深麼?你愛我比父母、妻子、(或丈丸、)兒女、兄弟、姐妹、朋友,更深麼?你愛我比學問、地位、名利、身家、錢財、生命,更深麼?你愛我麼?我們也有許多人實在被主這愛的問話征服了,而作了愛主的人,把自己和一切都倒在主身上,讓主得著。哦,有誰能在主這愛的問話跟前站住呢?有誰能抵擋主愛的激勵呢?當主的愛向我們顯示,在我們裏面作工的時候,我們真沒法逃避,只得將自己和一切都奉獻給主。我們一被主的愛摸著,我們就必奉獻。這個動力,不是在外面,乃是在裏頭的,常像烈火焚燒,是任何事由所不能息滅的。

貳 奉獻是甚麼

一 是遵行神的旨意

(一)『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獻給主。』林後八章五節

神的旨意,就是要叫主得著我們。神所以把我們召來、救來,就是要我們給主得著。所以我們把自己獻給主,乃是遵行神的旨意。我們如果不這樣奉獻,就是攔阻神為著主所定的旨意,破壞神對於主所有的目的。

二 是答應神慈悲的要求

(一)『…神的慈悲求你們,將身體獻上。』羅馬十二章一節原文。

神藉著祂的靈,以祂的慈悲,在我們每一個蒙了祂慈悲的人裏面,都有一個愛的要求,就是要我們把自己獻給祂。所以我們把自己獻給神,乃是答應神的要求。

三 是讓主享受祂合法的權利

(一)『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六章十九至二十節。

我們不只是主所救的人,也是主所買的人。主是用重價,就是用祂的寶血,買了我們。所以我們不是自己的人,乃是主的人;我們對自己沒有主權,我們的主權乃是在主手中。按著我們被主買來的地位說,我們應當完全歸主所有。主既用祂的寶血買了我們,祂在我們身上就有一個合法的權利得著我們。我們把自己獻給主,讓主得著,就是讓主在我們身上享受祂這合法的權利;否則,我們不只就主的救恩說,是忘恩的,並且就主的權利說,是不法的。

(二)『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馬十四章七至八節。

我們既『是主的人』,就該『為主而活』。不只該為主而活,也該『為主而死』。我們或活或死,都該為主,不該為自己。這是我們該讓主得著的。這需要我們奉獻。沒有奉獻的信徒,活不能榮耀主,死也不能榮耀主。只有那些奉獻,為主不顧生死的人,或活或死都能叫主得榮耀。

四 是愛主的表示

(一)你愛我(主耶穌)麼?…你跟從我罷。』約翰二十一章十五至二十二節。

奉獻是出於愛主,所以奉獻是愛主的真確表示,並且是愛主的高度表示。主對彼得說,你若愛我,就得跟從我。跟從主,就是把自己歸給主。我們若真的愛主,就必定把自己奉獻給主。並且我們獻給主的程度,是根據我們愛主的深淺。

五 是神對我們的試驗

(一)『神要試驗亞伯拉罕,…說,你帶著你的兒子,…把他獻為燔祭。』創世記二十二章一至二節。

神要我們奉獻,是祂對我們的試驗,看我們對祂如何,是愛祂,或是不愛祂。亞伯拉罕愛神,所以神要他把獨生的兒子獻給祂,以此試驗他是否真的絕對的愛祂,是否愛祂勝過一切,勝過他獨生的兒子。

(二)『試驗你們愛心的實在。』林後八章一至八節。

無論我們對聖徒的愛心,或是我們對神的愛心,都是要經過試驗的。這個試驗就是奉獻─或是奉獻財物,或是奉獻自己。所有的奉獻都是試驗─也都是證實─我們對聖徒或對神的愛心如何,到何種程度。

六 是試驗證實主的方法

(一)『你們要將當納的…送入倉庫,…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瑪拉基三章十節。

奉獻是神對我們的試驗和證實,也是我們對神的試驗和證實。神在舊約的時候,對以色列人說,你們要將當納的送入倉庫─就是將當奉獻的奉獻上─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窗,傾福與你們。神的意思是說,你們可以用你們的奉獻試驗我,證實我要如何因著你們的奉獻賜福與你們。在舊約的時候是如此,在新約的時候更是如此。是的,歷代有好些愛主的人,就是藉著奉獻試驗並證實了神賜福的實在和豐富。許多人都能以他們的經歷,為神作這個見證。哦,弟兄姊妹,你能用你的奉獻,試試神的豐富。神要我們這樣試試祂,喜歡我們這樣證實祂。

七 是享受主豫備的方法

(一)『請來罷;樣樣都齊備了。』路加十四章十七節。

主的恩典為我們豫備了一切,樣樣齊備,需要我們來享受。我們來享受主豫備的方法,不只是相信,並且是奉獻。相信乃是入門有分,奉獻纔能實得實享。相信而未奉獻的人,只能在地位上有分於主恩典的豫備。乃是信而奉獻的人,纔得以在經歷中實際享受主所豫備的一切。主的恩典為我們所有的各種備辦,都需要我們藉著相信和奉獻,來得著並享受。

(二)『…去,在我…山上,把他獻為燔祭。…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豫備。』創世記二十二章一至十四節。

當初亞伯拉罕是藉著獻以撒的事,享受了神的豫備,經歷了『耶和華以勒』─意即『耶和華必豫備』─神這名字的實際。許多人都喜歡這名字。但我們要知道,這名字是在奉獻的山上纔顯出牠的實際。不去到奉獻的山上,就不能嘗到『耶和華以勒』的甘美;沒有奉獻,就不能享受神的豫備。乃是把我們寶愛的『以撒』,獨有的『兒子』,獻上給神,我們纔能遇見並享受神在祂自己寶貴的名裏─也就是在祂自己裏面─為我們所有的豫備。你還記得戴德生先生,初蒙召時的故事。一次他被請去看望一個窮人病重的妻子。那人向他求幫助。那時他袋裏只有一塊硬幣,那也是他在那時所有的錢,豫備為明天喫飯用。他想,要幫助那個窮人,就得把那塊錢給他。這樣明天喫飯就成問題。不幫助,那人又不放鬆。若是那塊錢能分成兩半,一半給那人,一半留著明天買飯喫就好了,但是不能。那人一直求他,同時聖靈也在他裏面說話,要他把那塊錢送給那人。結果,他作了。第二天早晨,他接到一封掛號信,裏面全是錢,比他昨天晚上送給那人的多兩倍。他藉此得以享受了神特別的豫備,以後就以『耶和華以勒』作內地會的銘言。

八 是得著主祝福和供應的方法

(一)『你既…不留下…你獨生的兒子,…我必賜大福給你,…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創世記二十二章十六至十八節。

因著亞伯拉罕獻上他獨生的兒子,神就賜他大福,叫他的子孫像天上的星,和海邊的沙那樣多。他所獻上的是一個兒子,神所賜的是許多子孫。這是他向神的奉獻,叫他從得到的。所以我們若要得到神更多的祝福,就得把我們現有的獻給神。奉獻能帶進神的祝福,是我們得著神祝福的路。

(二)『你們…納…送…我…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拉基三章十節。

在這裏,神對以色列人說,他們『納…送』─就是奉獻─神就為他們敞開天窗,傾福無量。所以奉獻能為我們開啟天上傾福的窗戶,帶下神的祝福。

(三)『你要以財物,和一切初熟的土產,尊榮耶和華;這樣,你的倉房,必充滿有餘,你的酒醡,有新酒盈溢。』箴言三章九至十節。

我們若以奉獻尊榮神,神就必賜給我們『充滿有餘』、『盈溢』的福分。貧窮缺乏的人,定規是不奉獻的人。奉獻不會叫我們貧乏,不會叫我們減少,反而會叫我們『有餘』、『盈溢』。所以我們要作有餘、盈溢的人,就得奉獻。

(四)『五個餅,兩條魚;…拿過來給我(主)。…他們都喫,並且喫飽了;…剩下的零碎…裝滿了十二個籃子。』馬太十四章十六至二十一節。

當日門徒們所有的,不過是五餅二魚,若留為他們自己用,連他們自己也不彀喫飽。但他們一獻給主,就帶進莫大的祝福,使他們和數千人都喫飽了,剩下的零碎比他們原來所獻的還多。我們把自己和所有的,一獻給主,擺在主手中,就變成祝福,叫多人蒙福。我們的奉獻能引來、能顯出主祝福的豐富。多少時候,主彰顯祂豐富的祝福,就是因著、藉著我們的奉獻。

(五)『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路加六章三十八節。

主在這裏說,我們要給人,就必有給我們的。這像自來水管一樣,若往外流水,就必有水往裏流;若不往外流,也就不能有得往裏流。所以我們要得,就必須給;要得進來,就必須給出去。我們的給,就是得。我們的奉獻,是我們得著供給的途徑。許多時候,我們得不著供給進來,就是因為我們沒有奉獻出去。我們的經濟學和世人不同,不是量入為出,乃是量出為入。我們必須出,纔能入。我們不該作一不流動的死海,應該作一長川不息的活水運河。

(六)『那賜種給撒種的,…必多多加給你們種地的種子。』林後九章十節。

照使徒在這裏的說法,奉獻乃是『撒種』。撒種的結果不是喪失,乃是得著─得著更多的。撒種一粒,結果得著三十粒、六十粒、甚或多至一百粒。所以要得著.就必須撒種;要收,就得種。只有我們的奉獻能使我們得著豐收。沒有一個不奉獻的人,能看見神的豐富。然而讚美神,也沒有一個真實奉獻的人,在他身上不彰顯神的豐富。雖然他不像一般世人手中那樣富有,但他一直作一運輸的管子,流出神的豐富,『叫許多人富足。』(林後六10。)這是我們所該有的情形。我們該把一切流出去,好讓神的豐富流進來。我們該將所有的撒出,好帶進神豐富的收穫。我們不該保存、關住、扣留。我們要流出、要撒種、要奉獻。奉獻總是一條帶進神祝福的路。我們奉獻的越多,帶進神的祝福就越多。神如何祝福,是看我們如何奉獻。我們省下自己和自己所有的,就塞住了神祝福的入口。我們為著主和福音,為著教會和罪人,所擺上的,所捨棄的,雖然叫我們手中留下的不─也許一無所有─但叫我們流進而流出的卻是一大堆!不只是屬物質的,更是屬靈的。哦,奉獻這條路,不只帶進神的祝福,更帶進神自己!但願我們走這條路!但願我們奉獻!

九 是神賜的恩典

(一)『我把神賜給馬其頓眾教會的恩告訴你們;就是…他們樂捐。』林後八章一至二節。

我們常想,奉獻乃是我們給神甚麼。但照使徒在這裏所說的,奉獻乃是神給了我們恩典。在馬其頓的眾教會那樣獻捐,乃是神賜給他們的恩典。是神在我們裏面賜給我們恩典,我們纔能在外面有奉獻。神的恩典在我們裏面運行供應,我們就在外面有舉動奉獻。所以奉獻的舉動,乃是我們從神所得的恩典。

參 奉獻甚麼

一 自己

(一)『先把自己獻給主。』林後八章五節。

主所要的是我們,不是我們的財物,(林後十二14,)所以我們第一應當奉獻給主的,乃是我們自己。這是在馬其頓的眾教會,照神的旨意所作的。他們『先把自己獻給主』,而後再獻上他們所有的。我們必須先獻上自己,否則我們的奉獻就沒有甚麼價值。一九四八年我們在上海的時候,有一個富有的人要從美國買一輛福音車,託人送給我們。但我們怕那人還沒有把自己獻給主,所以我們就沒敢接受。今天基督教在奉獻的事上,把神代表錯了,注重人的錢財過於人自己。這是一個大羞愧!不討主喜悅!主所要的是人,不是人的東西。你總得先把自己獻給主,讓主先得著你,然後你的東西纔能蒙主悅納。

(二)『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羅馬六章十三節。

我們所獻給主的,不是我們原來的舊人,乃是我們在基督裏復活的新人。我們的舊人已經和基督同釘十字架結束了,我們現今在基督裏是從死裏復活的人。我們就是在這復活的地位上,將自己獻給神,讓神在復活的新造裏得著我們。

二 身體

(一)『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馬十二章一節。

我們人是在身體裏,我們要把自己獻給主,就得將身體獻上;不然,我們的奉獻就是抽象的、渺茫的、不得具體、不能實際。我們必須具體的、實際的,將我們的身體獻上,給神使用,為神作事,我們纔能作一個奉獻的人,為神而活。

(二)『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羅馬六章十三節,十九節。

我們不只要籠統的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並且要詳細的將肢體獻給神,作義的器具。我們每一個肢體,都該藉著我們的奉獻,給神使用,不該作罪或世界的器具。比方我們若用一個肢體犯罪,或用一個肢體穿一件不正派的衣服,我們就是讓我們的肢體作了罪或世界的器具。我們要藉著奉獻將所有的肢體從罪和世界收回,歸給神用,或作義的事,或作事奉神的事,在我們的肢體上,也就是在我們的身體上,榮耀神。

三 一切

(一)『頭生的。』出埃及十三章二節。

頭生的,就是神所救贖的;神所救贖的,神有權利得著,所以我們應當獻給神。並且頭生的是剛強的;我們應當將剛強的獻給神。

(二)『獨生的』─『所愛的』。創世記二十二章二節。

獨生的,就是惟有的;所愛的,就是最親的。這些是我們應當奉獻的。我們的奉獻若不能摸著我們的心所痛的,就必是太膚淺。總得把你惟有的、最愛的獻上。

(三)『初熟的』。申命記二十六章十節。

初熟的,就是最先的,是我們應當奉獻的。我們不當相反的把末後作尾的獻給主。

(四)『至好的。』民數記十八章十二節。

至好的,乃是我們該獻給主的。主是摸我們至好的東西,總是和我們爭我們所看為好看為重的。但有一個母親生了三個兒子,大的頂聰明,叫他讀醫科;二的也算聰明,叫他學商科;三的頭腦頂差,就叫他入神學學傳道。這是不該的。應該最好的獻給主。慕勒先生有一次出門作工,住在一位弟兄家中,看見那位弟兄天天很早起來親近神,就問他何必起來那樣早。他說,在舊約的時候,神要人獻上祭牲的脂油,不要人獻上祭牲的糞。(全祭牲裏,脂油是最好的,糞是最不好的。)我必須把最好的時間獻給神。是的,最好的,是我們應該奉獻給主的。

(五)『財物。』箴言三章九節。

我們人既奉獻給主,我們的財物也就該隨著獻上。財物若不獻上,人的奉獻就有問題。

(六)『一切。』路加二十一章四節。

我們的一切都該獻上。歷代被主所用的人,都是獻上一切,為主和福音費財費力。人若真的愛主,必愛到一個地步,一切都為主擺上。我們若愛主,甚麼東西都不會留下。主若進來,一切東西就要出去。

肆 怎樣奉獻

一 甘心樂意

(一)『甘心樂意。』林後八章三節。

主是寶貴的,值得我們奉獻,所以我們奉獻必須甘心樂意。不甘心的奉獻,等於把主貶值了。

(二)『是出於樂意,不是出於勉強。…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林後九章五至七節。

神從來不勉強人奉獻,乃是聽憑人自願。獻得樂意的,纔是神所喜愛的。

二 行在暗中

(一)『不可在你前面吹號;…不要叫左手知道,…要…行在暗中。』馬太六章三至四節。

我們奉獻,要行在暗中,不要向人宣揚(『吹號』),叫人知道,免得受人的稱讚和榮耀,以致失去神的賞賜。為著神的榮耀,和別人的益處,我們奉獻也該盡力隱藏不顯露。

伍 奉獻的目的

一 為主而活

(一)『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五章十四至十五節。

奉獻的目的,就是為主而活。這不一定是作傳道,乃是照主的旨意和安排,無論在甚麼職業上,都是為著主作見證,叫主得榮耀。整個的生活,都是照著主的意思,討主的喜悅,連衣食、花錢、用時間、找親友,一切生活中的事,都不隨己意、為自己,乃隨主的心意,為主而作。這樣的人,雖然不是『作傳道』,卻是為主而活;雖然也許不會講道,但卻能活出主來,叫人在他們身上看見主,感覺主的同在。

二 作活祭

(一)『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羅馬十二章一節。

祭物乃是叫神喜悅,使神滿足的。我們將身體獻上,就是這樣作神的祭物。不過,在舊約時,神的百姓所獻給神的祭,都是死的,我們今天將身體獻給神當作祭,乃是活的,為要給神使用,為神作事。但這不是專指『獻身作傳道』,乃是說獻上身體,照著神的旨意為神使用,而事奉神。聖靈在我們裏面怎樣帶領,我們的身體就怎樣隨著活動。這樣,這身體就是為神而用的活祭。神沒有意思要祂的兒女都『獻身作傳道』,卻願意我們個個都這樣獻上身體,當作活祭,以事奉神。

祭物一獻給神,牠的活動和命運,就都由神作主,不能由得自己。我們既是獻給神作活祭,就我們雖然該為神有活動,卻不能由自己主張,必須受神的約束,順從神的意思。

三 事奉神

(一)『將身體獻上.…如此事事,乃是理所當然的。』羅馬十二章一節。

我們獻給神作活祭,就是為著事奉神。這照羅馬十二章一節的下文看,乃是指著在基督的身體─教會─裏面配搭事奉。這該是我們奉獻的目的。

四 遵行神的旨意

(一)『將身體獻上,…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馬十二章一至二節。

我們對神真實正確的事奉,必定是遵照神旨意的。所以我們的奉獻,既是為著事奉神,目的也就是要遵行神的旨意。

五 讓神作工

(一)『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豫備叫我們行的。』以弗所二章十節。

我們把自己奉獻給神,目的不僅是為神作工,更是讓神作工。因為我們不僅是神的工人,更是神的工作。我們是神的工人,該為神作工;我們是神的工作,該讓神作工。我們讓神作工,纔能為神作工。神要把祂自己和祂的一切都作到我們裏面來,所以祂在我們身上有許多工作要作。這需要我們同意。如果神要在木頭石頭上作工,那不需要牠們同意,因為牠們是無生之物。但我們是有理智、情感及意志的生物,神要在我們身上作工,就必須我們同意;否則,祂在我們身上就不能作甚麼。我們這個同意,就是奉獻。我們向神獻上自己,就是向祂表示同意,讓祂在我們身上作工。在我們得救以後,祂一直等我們奉獻,等我們把自己交在祂的手中,同意祂來作工。我們若不這樣奉獻,祂就毫無辦法在我們身上作祂所要作到我們身上的工作。所以,我們必須徹底的將自己交給神,讓祂在我們身上隨意作工。我們讓祂作工有多少,纔能為祂作工有多少。我們若讓祂作工,祂就要藉著聖靈把祂的豐富作到我們裏面來,我們也就能靠著聖靈把祂的豐富作到別人身上去。你讓不讓呢?這要看你的奉獻。

六 榮耀神

(一)『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六章二十節。

我們奉獻的最終目的,乃是榮耀神。榮耀神,就是彰顯神,顯出神來。電光從燈泡裏發揮出來,就是榮耀了。我們所以奉獻,就是要放下自己的所有,讓神作我們的一切,在我們裏面得著完全的地位,從我們身上顯出祂的自己,而得著榮耀。

陸 奉獻的結果

一 能明白神的旨意

(一)『將身體獻上,…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旨意。』羅馬十二章一至二節。

奉獻的第一個結果,就是叫我們能明白神的旨意。當然,只有把自己奉獻給神,要為神活著的人,纔能明白神的旨意。

二 能得著主的光照

(一)『他們的心幾時轉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林後三章十六節。

主就是光,我們的心不向著主,而向著別的,我們就有帕子使我們受遮蔽,得不著主的光照。我們的心若轉向主,帕子就除去了,我們就得以在主的面光中受到光照。轉向主,就是將自己歸給主,也就是真實的奉獻。所以奉獻能叫我們看見主的光。你若從心裏把自己獻給主,只向著主,不向著別的,只要主,不要別的,你就必要得蒙主的光照。有的弟兄姊妹所以沒有光,就是因為他們的心還沒有完全獻給主,還在主之外有所傾向。和受恩教士說,一個小小的樹葉就能遮蔽了夜間的星光。要蒙光照,就得完全奉獻,以除去遮蔽。

三 能有信心

(一)『當將你的事交託耶和事,並倚靠祂。』詩篇三十七篇五節。

把事交託神,纔能倚靠神。交託是奉獻,倚靠是相信。所以只有奉獻的人,纔能有信心。我們對自己,或是對別的事,若不撒手,將牠放在主手中,我們就不能相信主來負我們的責任。

四 能有屬靈的經歷

(一)『不要容罪…作王,…將自己獻給神;…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羅馬六章十二至十四節。

憑這裏的話看,要有從罪得釋放的經歷,必須將自己獻給神。

(二)『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成聖。』羅馬六章十九節。

這裏告訴我們,將肢體獻上,纔能經歷成聖。所以這裏和前面的話,都是證明奉獻能叫我們有屬靈的經歷。無論禱告、相信、喜樂、平安、得勝、成聖,或是被聖靈充滿、得著能力,都是我們藉著奉獻,纔能經歷的。這是已往許多聖徒的經歷和著作所證實的。要有任何屬靈的經歷,都必須奉獻。奉獻乃是一個大關,無論要進入何種屬靈經歷的實際,都必須經過這關。所以,非奉獻,就莫想能有屬靈的經歷。

五 得享主一切榮耀的豐富

(一)『…為神所收納所喜悅的祭物。…神必照祂榮耀的豐富,在基督耶穌裏,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腓立比四章十八至十九節。(參看貳奉獻是甚麼,七與八兩段的經文。)

主一切榮耀的豐富,也是我們藉著奉獻得以享受的。我們若將神所喜悅的獻給神,神必使我們得享祂榮耀的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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