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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罪的解決
一 罪案由基督救贖
(一)『神的羔羊,背去世人的罪。』約一章二十九節原文。
我們的罪案是基督給我們救贖了。祂為著救贖我們的罪案,就是解決我們的罪,就作了神的羔羊,背去了我們的罪,到十字架上,替我們受了神公義的審判,凡神的公義向我們罪人所要求的,祂都替我們擔當了,所以就替我們解決了我們的罪案。
(二)『一次,把自己獻為,好除掉罪。』來九章二十六節。
基督那一次,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獻為祭,為要除掉我們的罪,就是為我們解決我們的罪案。
(三)『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來十章十二節。
基督那一次所獻的,乃是為我們的罪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為我們永遠解決了我們罪的問題。
(四)『一次永成的…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來九章十二節原文。
基督那一次為我們的罪所獻的,既是永遠的贖罪祭,就一次永成的為我們成全了永遠贖罪的事。所以祂那一次為我們解決罪,是一次永遠的,一勞永逸的解決了。
1 裏面罪的解決
(一)『神…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為著罪,在肉體中定罪了罪。』羅八章三節原文。
我們有裏外兩面的罪,所以主耶穌為我們解決罪,就需要為我們解決這兩面的罪,而有這兩面的講究。主為我們解決我們裏面的罪,乃是來成為肉身,成為罪身的形狀,穿著我們罪人的肉身,也就是穿著我們罪人,為著解決我們裏面的罪,而為我們釘在十字架上,在肉身裏定罪了我們肉身裏面的罪,就是解決了我們裏面那罪性的罪,也就是那住在我們裏面作王、作主,叫我們作牠奴僕的罪。我們裏面的罪,是在我們的肉身裏,主為解決這個罪,就來成為肉身,穿著我們這肉身,去釘在十字架上,這樣就把我們肉身裏的罪,定罪了、審判了、治死了、廢除了、解決了。
(二)『神使那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林後五章二十一節。
神叫主耶穌為我們成為肉身,就是叫祂替我們成為罪,因為我們的肉身,就是『罪身』。(羅八3。)祂是那不知罪的,神為著解決我們肉身裏面的罪,就叫祂成為我們『罪身的形狀』-在神看也就是成為罪-好去到十字架上,把這罪身-也就是把罪-治死解決了。當祂在這肉身裏,掛在十字架上的時候,在神看就是罪掛在那裏,被定罪、受審判、受處治、被解決。祂在這肉身裏,雖然外面有罪身的形狀,裏面卻沒有罪的實質。祂不過是在我們罪身的形狀裏,為解決我們罪身裏的罪,而在十字架上受了神的審判。這正如當初那些在曠野裏的以色列人,為毒蛇所咬,裏面都有了蛇毒,在神看他們就像蛇一樣,所以神就叫摩西把一條銅蛇為他們掛在杆子上,替他們受審判,解決了他們裏面所受的蛇毒一樣。那銅蛇,也是只在外面有蛇的形狀,而在裏面沒有蛇的實質。主也像那個銅蛇一樣,被掛在十字架上,為我們受了神的審判,而解決了我們裏面所受那『古蛇』魔鬼(啟十二 9 )的毒, 就是那在我們肉身裏,為害我們的罪。
所以主在十字架上,已經藉著祂在肉身裏的受死,解決了我們裏面的罪,使我們脫離這罪的轄制,不再作罪的奴僕。
2 外面罪的解決
(一)『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賽五十三章六節。
主不光替我們成為罪,解決了我們裏面的罪,並且還為我們擔當罪,解決了我們外面的罪。為著解決我們外面的罪,當主釘在十字架上受死的時候,神就把我們眾人所犯的一切罪,都歸到祂身上,要祂為我們擔當,而替我們受神公義的審判,以解決我們這一切外面罪行的罪。
(二)『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二章二十四節。
因為神將我們的罪都歸到主的身上,所以主被掛在木頭上,就是十字架上,就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而在神面前為我們解決了我們外面一切的罪。
所以主在十字架上,不只為我們解決了我們裏面的罪,也為我們解決了我們外面的罪。祂為我們解決裏面的罪,是替我們成為罪,在罪身裏定罪了罪,審判了罪。祂為我們解決外面的罪,是為我們擔當罪,替我們受了神公義的刑罰,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
二 罪的本身歸魔鬼背去
(一)『歸與阿撒瀉勒的羊,…在耶和華面前,用以贖罪,打發人送到曠野去,歸於阿撒瀉勒』-『兩手按在羊頭上,承認以色列人諸般的罪孽、過犯,…把這罪都歸在羊的頭上,…送到曠野去,…這羊要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帶到無人之地』。利十六章七至十節,二十至二十二節。
罪的解決,有罪案和罪的本身,兩種不同的解決。我們的罪案,是基督為我們解決了,而我們罪的本身,卻歸給魔鬼背去。基督雖解決了我們的罪案,卻沒有把我們罪的本身給我們背去,這是神要魔鬼負責的。因為我們罪的本身是來自魔鬼的,是魔鬼創出且傳遞給我們的,所以按理還應該歸給他背去。這在舊約贖罪日獻贖罪祭的事上,能看出來。
在贖罪日,神要以色列人用兩隻公山羊為他們贖罪。一隻宰了,獻上歸於神,一隻活著,送到曠野,歸於阿撒瀉勒。宰了獻上歸於神的一隻,當然是豫表基督為我們被殺、贖罪,而獻上歸於神。但那活著,送到曠野,歸於阿撒瀉勒的一隻,是豫表誰,就費解了。阿撒瀉勒,到底是指著甚麼,我們雖不敢言定,但無論如何,是與耶和華神相對的。在宇宙中與神相對的,就是魔鬼,所以歸給阿撒瀉勒的一隻,必是豫表歸給魔鬼的。因為是豫表歸給魔鬼的,所以就不必宰殺,且是送到荒涼無人的曠野,就是象徵魔鬼所在的地方。那隻宰了的羊,是在神面前擔當以色列人的罪,為他們解決了他們在神面前的罪案,所以要被殺流血,按著神公義的要求,為他們贖罪。這隻活著的羊,是背去以色列人的罪,所以他們的大祭司,要代表他們按手在這羊的頭上,把他們諸般的罪孽、過犯,都承認出來,好過到這羊的身上,歸給這羊,要這羊擔當背去,到無人的曠野,歸給阿撒瀉勒,就是與神相對的魔鬼。這是清楚的說明,一面我們的罪案,由基督在神面前,按著神公義的要求,為我們被殺流血,而解決了;一面我們罪的本身,就歸給他的出處魔鬼,要他擔當背去。所以一面因著神叫基督為我們贖罪,解決了我們的罪案,我們在神面前就不被定罪了,也不受罪的轄制了;一面因著神把我們罪的本身,歸給魔鬼,要他背去,我們也就不必背罪了,就是不必背負罪的本身了。所以神為我們解決罪,實在是解決得完全!我們應當敬拜感謝祂。因此,我們該接受基督為我們成功的救贖,使我們免去定罪,並從罪得著釋放,而叫魔鬼背去他所弄到我們身上的罪。基督既為我們成功了贖罪的事,我們就不該再作魔鬼背罪的同伴,該讓他自己全數背他所攪出、所玩弄的罪。我們若不肯接受基督的贖罪,我們就得幫助魔鬼背罪,永遠作他背罪的同伴。
玖 關於罪的六點簡說
我們看過以上這些關於罪的事,可以把這一切歸納為下列六點的簡說:
(一)創罪者-魔鬼。
(二)從罪者-亞當-人。
(三)定罪者-神。羅三章十九節。
(四)贖罪者-基督。
(五)赦罪者-神。路五章二十一節。
(六)背罪者-魔鬼
這六點簡說,包括一切關於這個問題的講究,盼望我們都能記牢。(全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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