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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葉派
什葉派(阿拉伯語:شيعى)是伊斯蘭教的第二大教派,原意為追隨者,專指擁護阿里的人,與遜尼派對立。全世界大約有10-15%的穆斯林屬於這個教派。
形成632年,伊斯蘭教的創始人先知穆罕默德逝世的時候,伊斯蘭教的傳播範圍包括大部分阿拉伯半島。當時穆斯林中有兩大勢力:一方是注重傳統的北方兩河流域阿拉伯部落長老和波斯商人,另一方是著重穆罕默德本人宗教遺產的南部信眾。其中後者認為穆罕默德的堂弟兼女婿阿里對伊斯蘭教貢獻重大,應繼承政教合一的領袖哈里發位。在穆斯林社團的早期政治鬥爭中,遷士集團贏得勝利,其代表人物阿布·伯克爾(又譯阿布巴克或巴克爾)出任第一任哈里發。其後奧馬爾(又譯歐麥爾)、奧斯曼先後成為第二、第三任哈里發。在第三任哈里發遇刺身亡之後,阿里被推舉為第四任哈里發。這導致伊斯蘭內部的分化加劇以至內戰。支持阿里擔任哈里發的穆斯林被稱為阿里黨人,反對阿里擔任哈里發並主張為奧斯曼報仇的穆斯林被稱為奧斯曼黨人。兩派之間的戰爭是伊斯蘭的第一次內戰,從656年一直持續到661年。661年阿里被政敵刺死。
阿里死後其子哈桑當選哈里發,但被迫讓位給政敵穆阿威葉。穆阿威葉創立倭馬亞王朝(又譯伍麥葉王朝,《唐書》中稱之為白衣大食)。680年穆阿威葉去世,他的兒子葉齊德繼任哈里發。阿里的另一個兒子海珊(又譯胡賽因)拒絕向葉齊德效忠,起兵反抗,在伊拉克的卡爾巴拉城被倭馬亞王朝的軍隊所殺,起義失敗後,漸由政治集團演變成宗教派別。
683年,分散在各地之信徒再次起事,以阿里第三子穆罕默德·本·哈乃菲亞的名義(被擁為伊瑪目),由穆赫塔爾領導起事,他們認為在庫法的什葉派教徒未盡全力出軍,致令海珊戰死,故擊漬庫法之什葉派教徒,未幾,穆赫塔爾亦戰死,起義失敗,其追隨者形成凱桑派。約700年,穆罕默德·本·哈乃菲亞逝世,派內關於馬赫迪再世及太平盛世的思想崛起。
傳繫上,主張伊瑪目位在海珊之後應由他的嫡傳後裔繼承並由前任伊瑪目指定方為合法,因此否認穆罕默德·本·哈乃菲亞的繼承權。第六任伊瑪目開始,伊瑪目已成為有阿里血統的什葉派領袖的專門頭銜。
認為只有穆罕默德的家屬後代阿里、哈桑、海珊等人有權任哈里發的信眾被稱為「阿里什葉」(「什葉」在阿拉伯語中是「追隨、黨派」的意思),即後來的什葉派。他們認為其他的哈里發都是篡權者。而認為所有哈里發都是合法的多數的「正統派」即成為「遜尼派」,以《古蘭經》和六大《聖訓集》為根據。
由於什葉派在人數上佔少數,阿里、海珊皆遇害而亡,而且在歷史上什葉派長期受到迫害,所以什葉派有強烈的受難心理和凝聚力。
遜尼派
遜尼派,伊斯蘭教中的最大派別,自稱「正統派」,與什葉派對立。
穆罕默德歸真後,「烏瑪」分裂,主張哈里發人選推舉制。以古蘭經為其立法的主要根據,以「六大聖訓集」為其立法的第二根據,並主張布哈里的「聖訓實錄」地位僅次於古蘭經。在教法學方面,最終確立阿布·哈里發、沙斐儀、馬立克、伊本·罕百勒所創立的四大教法學派的權威地位,並按其教法執法。在誦經方面,除接受七種誦經方法為合法及正統外,還有不同場合下舉行的教儀、禱詞及動作。
在教義學方面,在與哈瓦利吉派及什葉派的爭論中,出現支派。如反對宿命論的蓋德里葉派,堅持宿命論的賈卜里派,強調內心信仰並主張「對惡行延緩裁決」的穆爾吉亞派,倡導理性並強調「安拉統一和公正」的穆爾太齊賴派,為正統信仰辯護並貶低理性的艾什爾里派,主張「安拉擬人或具肉身」的屬性派等。
十一世紀中期,艾什爾里派的教義得到塞爾柱王朝的支持並成為官方信仰,隨後由安薩里將其與蘇非主義(神秘主義)合一,形成遜尼派的最終教義,對歷史上一度爭論的問題取得大體統一的意見,承認阿布·伯克爾、歐麥爾、奧斯曼、阿里等四任哈里發均為合法和正統,其德行與他們在位的順序相稱。
十八世紀末,遜尼派分化出阿拉伯半島興起之瓦哈比派,十九世紀末,出現泛伊斯蘭主義、伊斯蘭現代主義及伊斯蘭復興等思潮及運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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