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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11:1)
基督徒的一切基礎都在於信心,沒有信心,就甚麼都空了,與神與天堂與永世都沒有關係。那也就用不著作基督徒了,那一切都是看不見的,都是將來的事。除非用信心,就沒有法子與那一切發生關係。沒有信心,就覺得神太遙遠了,將來的事太渺茫了。屬靈的事太不實際了,反而是眼見的,現在的事更實際,有用,何必追求那些虛緲,沒有把握的事呢?
但信心正與此相反,它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未見之事的確據,它看天上將來的事比地上的事更為真實。屬神屬靈的事比物質的更為確定有把握。因為眼前的事都是暫時的,一轉眼就要過去,所謂現實不過是目前很短的時間之內而已,但那屬天,屬靈,未來的事,卻是永遠的真實,想逃避改變都不可能。所望和未見之事所以確實可靠,因為那是神所應許的。創造萬有的神,天地的主絕不會欺騙說謊,所以信神和神的話必無錯誤。
我們不但相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些尋求祂的人(來11:6),所以因信順服神,走在祂所指示的路上,盼望得到祂的應許。這就是自古以來所有聖徒的特徵,過信心的生活,走信心的道路,不憑眼見,不憑人的理想,只憑信心,似乎是愚昧和冒險,卻是最智慧最有把握的,因為信心使自己與神合而為一了。
來源:每日天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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