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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報導
【孫友廉╱新北報導】科技公司女作業員張亞帆去年間,跟莊秋環認養虎斑花紋公貓,不到2個月,貓就左眼出血、左大腿骨折,甚至被壓頭而吸入大量貓砂致死。板橋地院昨宣判,認定該貓是受虐死亡,張女已違反認養協議書,須依約賠償8萬元確定。
違反認養協議書
全案刑事部分,板橋地檢署去年11月間考量張女已坦承犯行,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緩起訴1年,須向國庫支付2萬元。總計,張女為此虐貓致死事件,共要付出10萬元代價。
去年3月初,20多歲的張亞帆跟莊秋環簽下「愛心認養協議書」,領養綽號「跳跳虎」的虎斑花紋公貓。協議書要求認養人要善待認養動物。一有虐待行為,須賠償3萬元,若失蹤或死亡,則要再賠5萬元。5月下旬,莊女發現跳跳虎被虐致死,提出刑、民事告訴。板橋簡易庭宣判民事求償,張女須賠償8萬元。但張女、莊女都上訴,莊女要求張女尚須賠償跳跳虎遺體檢查、解剖、火化、骨灰塔位等花費5萬元。張女則強調沒虐貓,僅願賠3萬元。
檢方偵查才認罪
二審板橋地院考量兩方未約定貓隻死亡的後事花費須由領養者負責,張女身為飼主,貓被虐應可立即發現並究責,卻始終無法指出是誰,檢方偵查才認罪,因此駁回兩方上訴,全案須依約賠償8萬元確定。
這是我看到的報導
有圖片但是我不知道能不能PO
所以就沒PO了(有那個女的照片)
虐待動物是犯法的,所以請不要擅意而為
勿以善小而不為
勿以惡小而為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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