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煉苦的長久
煉靈受的苦不但極其厲害,而且時間也很。因為人在世上犯的罪有輕有重,有多有少;有做補贖的,有不肯做補贖的;有痛悔熱切的,也有不熱切的。天主至公至明,各按本人罪的輕重施罰,不能一樣。比方一個人在世上一輩子犯罪作惡,死時才回了頭,得救了靈魂,他在煉獄當做的補贖當然是重大長久的。所以聖人們說:“煉苦有十年八年的,還有百年千年的,甚至有到世界窮盡的。”所以,有的人雖然已死了幾十年,聖教會仍為他們做彌撒。哎呀!人的手指頭不能在燈頭上燒一分鐘的工夫,煉火遠遠超過世上的火,若在煉獄裡燒一天的時間怎有忍受呢?無怪乎死後一兩鐘點就覺得是幾十年,況且真有幾十年又當怎樣難熬呢?他們是多少希望活著的人相幫,可憐他們呢?有時熱心人死了,人們為他念經不多,以為他已升了天,不為他祈求了,這是不對的。魔鬼常用這種法子助長我們的懶惰。該知道,天主的判斷與我們的想法不一樣。書上記載:有一修士因活著時沒求長上許可,自用苦鞭數次,在煉獄裡受了刑罰以補他的過失。聖達彌盎的妹妹愛聽音樂,每聞作樂就喜歡非常。死後在煉獄十八天,以罰她過分的歡樂。哎呀!真該如同達味聖王那樣驚歎說:“誰能知道天主罰罪是那麼嚴厲?”
故事
加爾朋有一貴官,平日熱心守規多行善工,死後葬在聖奧斯定的聖堂內。三十年後,聖女阿米利亞進堂時,見門旁邊有一位老人身披舊衣、如行遠路,容貌憂愁地向聖女求助,聖女說不能。那老人說:“是你不願這樣做,不是不能。”這樣重複了好幾次。聖女就把這事告訴了神甫,神甫命聖女問他的姓名,才知是某人的靈魂。因在世時每逢進堂瞻禮,喜歡穿華麗的衣服,在人前顯示自己,所以天主罰他在煉獄已經三十年了。賢女跋羅敘述了這樣一件事說:“我父親去世後,我便立即為他祈禱善工。但時間長了,便想父親已經升了天,於是停止了祈禱及善工。有一天,耶酥與瑪加利大(麗達)領我來到煉獄,我見父親還在大火海內,心中悲傷至極,大聲呼號說:‘吾主!我恩主!救救我父親嗎!我願代替父親在世上做補贖,我不能忍心讓他受此慘苦。’我又求聖女瑪加利大為我轉求耶酥。因著聖女的轉求,天主才賞賜我父親升了天堂。”
來源:天主教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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