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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用經上說」及亞桂拉譯本沒有次經
1.誤解者提出以下兩個否定次經為正典的原因:(1)被第二世紀的亞歷山大人接受的亞桂拉的希臘文聖經譯本,是沒有次經的;(2)新約引用次經時沒說「用經上說」的字句。容小弟回應一下。
2.耶穌說錯大司祭名字為厄貝雅塔爾時,也沒明言「用經上說」這幾個字,難道祂就不是從正典聖經引述出來嗎?
3.在猶太教「雅木尼亞/亞麥尼亞」會議之後,約於主後140年譯成的亞居拉譯本(天主教中譯應是亞桂拉譯本,Aquila)沒有次經,不足為奇,因為亞桂拉是阿基巴大經師的徒弟嘛,他受猶太教傳統的影響,當然不譯出次經了,但那本被初期教會廣泛採用的70賢士譯本卻包括次經在內。
4.那包含次經的70賢士譯本後來也被翻譯成其它文字,以適用於當地的基督徒,例如在主後180年已出現而最遲在主後258年全部譯完的拉丁古譯本和譯於主後1至2世紀的多個不同年代的培熹托譯本(ThePeshitto或ThePeshitta,是敘利亞文的譯本)。這是包含次經的70賢士譯本已為早期基督徒接納的另一例子。
5.本人在上述第2點「耶穌說錯大司祭名字」一事上沒注明那是引用穀/可2:26,亦沒明言「在某篇文章說」這件事,但順序看這「天主教和基督教聖經的異同」系列文章的讀者都知道它是甚麼,本人是「引用了」穀/可2:26及「異同(3):有關次經上的錯誤資料」第6點的內容。誤解者重視新約引用次經時有沒有說出「用經上說」這幾個字,但不少聖經學者都認為沒「用經上說」云云,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引用了」那些經卷,至於如何引用,是明引,還是暗引,有沒有注明「在某篇文章說」、「用經上說」云云,反屬次要。
6.新約引用舊約時沒明言「用經上說」的例子,小弟至少還記得兩個,一是雅5:17-18引用列上/王上17:1,18:1及18:42-45厄裡亞/以利亞停雨降雨的事蹟來說明義人祈禱的功效,二是瑪/太21:33-40(及穀/可12:1-8)耶穌所說的「惡園戶比喻」,它明顯地引用了依/賽5:1-7的「葡萄園寓言詩」。
7.誤解者的標準是:被引用的要被聖經講明「用經上說」才算正典,那麼,請問誤解者:聖經在那處講明引用正典時必須要有「用經上說」這幾個字才可算數呢?
來源:天主教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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