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16-4-18
 - 最後登錄
 - 2025-11-3
 - 主題
 - 查看
 - 積分
 - 19461
 - 閱讀權限
 - 130
 - 文章
 - 47114
 - 相冊
 - 1
 - 日誌
 - 0
  
 
 
 
     
 
 
 
 
 
狀態︰
 離線  
 
 | 
撇下一切跟從救主 
  
在路加十八章十八至三十節,我們看見若要進神的國,就需要撇下一切跟從救主,特別是物質的產業。 
  
十八節說:「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作甚麼,才可以承受永遠的生命?」這裡「承受」永遠的生命與「得」永遠的生命不同。根據約翰福音,得永遠的生命就是信主以後,得到神那非受造的生命,並且憑這生命活著。但承受永遠的生命,是特指承受來世千年國度的獎賞。  
  
於是主耶穌對這富有的青年官說:「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那官立即回答說,這一切他從小都遵守了。 
  
但主耶穌又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諸天之上,你還要來跟從我。」主特別強調撇下物質的東西。在這裏我們看見,跟從主要求我們愛主勝於一切,這是進神國最高的要求。  
  
結果那個官怎麼樣呢?二十三節說:「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極其富足。」 
  
很可惜,愛物質的產業過於愛主,一定會叫人憂鬱;但那些愛基督勝於一切的人,家業喪失仍然可以喜樂! 
  
願我們把這三件事放在心上,降卑自己,不守舊,不愛自己的產業過於愛主,作一個蒙主稱許、進入國度的得勝者! 
 
出自《水深之處福音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