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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教導眾生,第一個就是告訴大眾,行、住、坐、臥要有四威儀。在學校裡,老師也會規勸學生,言行舉止要有一定的軌範。這些都是一種教化,佛法與學校教育就此點來觀察,方向是相同的,都是為了教化大眾。
學校老師要教化學生,不僅要教導道理,身行更要作學生的表率,言教與身教一致,教育才能成功。佛法也是如此的,不僅口說,身體更要力行,才能在佛法中得到真實的體悟,才能教化大眾如何修行。如果佛陀、乃至一般法師,講是一回事、做又是一回事,表裡不一,如此必定無法度化眾生。老師上課會講,能說會道,可是平日的私生活並不如法,所教導的學生在品德學業上,可能也得不到好的成效。所以不但要說到,而且要做到。能夠做到就是身教。
釋迦牟尼佛說法四十九年,不僅行、住、坐、臥皆具足威儀,所說的法也都是自己的實証體悟。由於能以身作則,親身示範佛法的清淨妙用,因此能攝受眾生,使人改邪歸正,轉凡成聖,確實達到教育的最高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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