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1160|回覆: 1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拚命定罪他人 就能伸張正義了嗎? [複製連結]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小說之星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21-1-24 10:25:0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拚命定罪他人 就能伸張正義了嗎?

內湖裸屍案發生在民國89年,呂介閔被控是殺害女友的兇手,更曾被判刑13年定讞。直到104年12月30日,經過再審程序後,呂介閔才獲判無罪。

當年,因死者左側乳房咬痕與呂介閔相符,和被告的首次測謊鑑定呈現情緒激烈反應,呂介閔遭判有罪,但兩樣「科學證據」,如今看來都很薄弱。

1.咬痕鑑定並不完全可靠,證據力一直頗受爭議。

2.測謊機不能直接顯示受測者是否說謊,須經人為解讀,準確度有不確定性。

3.只因為第一次測謊時,被告有激烈的情緒反應,呂介閔就被認為是說謊;但第二次、第三次測謊,卻「未呈現」說謊結果。明明測謊結果不一致,卻成為定罪的依據之一。

呂介閔服刑4年後,陳宏達檢察官(時任高檢署檢察官,現任基隆地檢署檢察長)經過新的DNA檢測技術,發現呂介閔的DNA,竟和死者身上咬痕唾液的DNA不符,因而聲請再審,呂介閔才得以獲判無罪。

然而,本案在更審階段時,其實已經有比案發當時更進步的DNA檢測技術,當時的公訴檢察官卻未向法院聲請調查。本案不僅凸顯了科學證據的不確定性,也正如陳宏達檢察官在無罪宣判後所說:檢察官辦案時,若把定罪當目標,這樣對當事人就沒有公平正義可言。

文/法操司想傳媒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簽名被屏蔽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狀態︰ 離線
2
發表於 2021-1-26 16:53:33 |只看該作者
拚命定罪他人
是伸張正義或是爭功圖升官發財
大概只有當事一夥人心知肚明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4-4-25 02:37

© 2004-2024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