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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2-5-22 13: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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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加害人違反保護令怎麼辦?
不管是持有《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緊急保護令》哪一種,
只要保護令裁定上有【以下五點規範】,但是相對人(加害人)違反了這些事項的話,就有可能構成《違反保護令罪》。
《違反保護令罪》是刑事責任,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禁止實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
三、遷出住居所。
四、遠離住居所、工作場所、學校或其他特定場所。
五、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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