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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者如與稅捐稽徵機關發生稅務爭議 可申請納保官協助
波新聞 2022/07/25 07:47
波新聞─陶泰山/台北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簡稱納保法),讓納稅者除了履行法定稅捐義務外,也可享受應有之租稅人權。
該局說明,納保法係針對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制定專法,屬特別法性質,凡涉及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者,得優先適用該法規定。納稅者如與稅捐稽徵機關發生稅務爭議,認為個人權益受有損害或欲依法提起行政救濟時,皆可申請納保官協助。申請方式有書面、言詞、網際網路、傳真及電話等。更多詳細訊息請連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查詢(服務園地/主題類/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 )。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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