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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部擬修法 超速40公里算危險駕駛
聯合新聞網 2022/07/30 02:32
對此,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肯定交通部的表態,不過成大交管系主任鄭永祥提醒,台灣道路種類多元,路寬、速限也都不一樣,建議要先依據道路等級訂出標準,再評估如何開放。
不過,淡江運管系教授張勝雄認為,不是直接開放機車行駛內側車道就能解決所有問題,汽機車混流仍然有車禍擦撞風險。
根據交通部統計,逼車、擋車近三年舉發件數不斷攀升,去年逼車及擋車事件逾千件,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中有一成六是無照駕駛,超速失控一年就帶走五十多條人命。為此,交通部和內政部昨共同宣導第三季交安執法重點為「安全駕駛」,呼籲民眾遵守不超速、不逼車、不無照。
王國材表示,針對這季三大重點已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送到立法院,其中危險駕駛定義將從超速六十公里降至超速四十公里就算危險駕駛,無照駕駛罰則也從現行的一點二萬元加重至二點四萬元,惡意逼車罰擬從二點四萬元提高至三點六萬元。
王國材也提到,確實過去對於機車路權上採取很多禁行機車的措施,若以機車族的安全為考量,確實可以放寬些不必要的限制,由主管機關依交通環境評估因地制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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