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1464|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社會] 地下王水煉金廠偷排廢水寸草不生 檢逮12嫌羈押4人 [複製連結]

Rank: 9Rank: 9Rank: 9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24-9-5 18:32:0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媒體來源:台灣大紀元
原文網址:https://www.epochtimes.com.tw/n450395/
更新:2024年09月05日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

新北市林口區一處地下煉金廠,使用俗稱「王水」的硝基鹽酸提煉黃金,涉嫌將未經處理的有害重金屬廢水直接排入廠外土地上,使周邊土壤寸草不生。檢警今年6月間逮捕主謀陳男等5嫌;經溯源追查,於3日發動第二波搜索,將幕後沈姓金主查緝到案,向法院聲押獲准。

新北地檢署調查,陳男、沈男等人自2022年間至今年6月間,在新北市林口區及新竹縣新埔鎮山區設立地下煉金工廠,將舊金或含金廢棄物回收後,以俗稱「王水」的硝基鹽酸(硝酸和鹽酸依1:3比例製成的化合物)溶解,過濾後再添加亞硫酸銨還原,藉此提提煉黃金,卻將過程中產生的有害重金屬廢水逕自排放於廠區外的土壤,以節省成本。

專案小組今年6月4日發動首波搜索,前往新北市新店區、林口區、新竹縣新埔鎮等7處,查扣相關機具、設備等物,並帶回陳男等5人;檢察官複訊後,認定陳、郭、鄭等3人涉違反《廢棄物理清理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罪嫌,且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經溯源追查,檢警再於9月3日展開第二波行動,至新北市板橋區、臺北市中山區等2處執行搜索,並帶回沈男等7人到案說明。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定沈男涉犯《廢棄物理清理法》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水污染防治法》無排放許可證之事業排放於土壤之廢水所含之有害健康物質超過法定管制標準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餘6人分別諭知以2萬元至5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
感想:「王水」的腐蝕性很強,如果隨意放流,對環境的危害很大。台灣的地下工廠很多,其中有許多對環境造成重大汙染,檢警應強力查緝這些不法行徑。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5-2-7 21:01

© 2004-2025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