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845|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增訂依公式計算結果超出法定罰鍰額範圍的處理方式 環境部修正準則 [複製連結]

天使長(十級)

無恥近乎勇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美食達人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在線上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7 天前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增訂依公式計算結果超出法定罰鍰額範圍的處理方式 環境部修正準則

環境部前(10/28)日修正「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臚列各種違反行為裁罰因子權重大小,並增訂依公式計算結果超出法定罰鍰額上限及低於下限的處理方式。

環境部說明,為配合實務所需,並使罰鍰額度採計方式更臻明確,新修條文2條第1項增訂增附表臚列各種違反行為的裁罰因子權重大小,並將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有效運作納入違規行為。同條第2項明列罰鍰額度計算公式為移動污染源類型X指違規情節X(1+得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X罰鍰下限。

環境部指出,新修條文第3條增訂依公式計算結果超出法定罰鍰額範圍的處理方式。依公式計算結果若逾法定罰鍰額度上限的話,以該法定罰鍰額度上限裁處,若是低於該法定罰鍰額度下限的話,則以該法定罰鍰額度下限裁處。

來源:法源法律網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昨天的今天是昨天,明天的今天是明天,那今天的今天是那天?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4-11-23 01:21

© 2004-2024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