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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重啟核電 16~18個月後才能啟動 6873泓德能源 6994富威電力 6869雲豹能源 森崴能源
2025.05.01
核三廠2號機將於5月17日除役,而在野黨推動核管法修法,預計就在5月17日三讀。經濟部長郭智輝1日於立院經委會表示,依據過去法令,核三廠2號機17日卸載後,若要延役,包括同步進行核安檢查和重新訂製燃料棒等作業,至少需16至18個月才能重啟。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日審查立委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經濟部列席接受詢答。
立委關心,核管法三讀通過的核電廠延役時程;郭智輝回應,核三廠2號機5月17日一定要先除役,燃料棒也沒有餘下的存量。
郭智輝進一步表示,如果要重啟核電機組,除了歷時一年多的檢驗確認之外,法案三讀通過後,可以趕快去訂製燃料棒,因為燃料棒需要訂製專用規格,整體來說到重啟需要16到18個月。
郭智輝也提到,去年開始核三廠1號機除役時,並沒有把相關工作人員解散,所有人員都留著,包括核二廠的專業人員也都留著,因為核能操作的經驗非常珍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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