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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電動車免徵使用牌照稅 再延5年
墨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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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新聞|記者張游舜/台北報導
彰化縣長王惠美縣府團隊多年來持續推動節能減碳相關政策。為落實節能減碳,實現2050淨零排放目標,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修正草案已通過,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將延長至119年12月31日,鼓勵大眾多加利用。
本縣為推動環境永續發展,自101年起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原免徵期限於114年12月31日屆滿,再延長至119年12月31日,藉此鼓勵民眾選用電動車輛,減少城市之移動污染源,以實際行動共同打造低碳宜居城市,讓我們的環境更美好。
地方稅務局表示,為服務民眾,車籍地址登記於本縣之電動車輛,將主動予以免稅,車主無須提出申請。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2-169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圖/彰化縣政府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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