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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噪音超標最高罰 3 萬 6 千元 累犯還可扣牌半年以遏止非法改裝
總統於二十六日公布「噪音管制法第2條、第26條、第28條條文」,車輛若違反噪音管制標準,罰鍰提高為三千六百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屆期不改且情節重大,將吊扣牌照直到改善完畢才能領回。一年內累犯者,更可吊扣牌照六個月,藉此遏止非法改裝或不當製造噪音的駕駛。
為了加重車輛噪音違規的處罰力道,新修噪音管制法第26條規定,機動車輛若發出超過噪音管制標準的聲音,處所有人或使用人三千六百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除按次處罰外,情節重大者,並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其牌照至改善完畢後發還。於一年內再度違反者,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其牌照六個月。透過「吊扣牌照」手段,來遏止非法改裝或不當駕駛,減少高噪音對民眾生活的干擾。
此外,人民得向主管機關檢舉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情形,被檢舉的車輛經通知者,應於指定期限內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不依規定檢驗,或經檢驗不符合管制標準者,新修噪音管制法第28條規定,處機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三千六百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環境部提醒車主與駕駛人,本次修法已提高車輛噪音違規罰鍰,並納入「吊扣牌照」的重罰手段,遏止少數非法改裝或不當駕駛導致高噪音的擾民行為,務必定期自主檢修車輛,並保持良好駕駛習慣,否則不只要繳高額罰鍰,還可能連車牌都被吊扣。
來源: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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