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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 ... headl_p01&chdtv
太子集團旗下「天旭國際科技」負責人王昱棠(前中)。
台北地檢署起訴太子集團在台洗錢案,移審太子集團旗下「天旭國際科技」負責人王昱棠等9名在押被告,法官訊問後裁定,9人各以30萬至500萬元交保,皆限制住居與限制出境出海,配戴電子腳環或手環科技監控,每週二、五赴派出所報到,並命不得接觸聯絡共犯與證據清單上的證人。
本案在押的被告有天旭公司人資長辜淑雯、負責人王昱棠,還有太子集團「二把手」李添特助李守禮、管理超跑者邱子恩、尼爾公司負責人林揚茂、尼爾財務主管鄭巧枚、天旭財務主管陳麗珊、玄古管理顧問公司負責人王俊國、洗錢水房要角陳韋志。
北院裁定交保金額,台灣太子不動產兼天旭國際公司負責人王昱棠500萬元,天旭人資長辜淑雯400萬元、陳志心腹李守禮150萬、特助邱子恩50萬、尼爾公司負責人林揚茂150萬、財務主管鄭巧枚150萬、天旭財務主管陳麗珊100萬、玄古管理顧問公司負責人王俊國30萬,以及水房要角的陳韋志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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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 詐騙集團的人都怕被抓到中國!
台灣就這樣對待詐團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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