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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訂自主都市更新信用保證機制 通過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修正草案
內政部日前通過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修正草案,將與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簽約,由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未來提撥信用保證專款。後續將視民眾需求情形,滾動調整信用保證專款金額,擴大對自主都更的財務支持。
內政部指出,現行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4條僅訂有中央都市更新基金的用途,為協助民眾自行實施都市更新,草案使中央都市更新基金得用於辦理自行實施都市更新重建貸款信用保證相關支出,並將與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簽約,由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未來提撥新台幣十億元信用保證專款,預估可提供一百億元信用擔保總額度。
內政部指出,自主都更主要卡在資金龐大、建築融資不易的瓶頸。修正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4條的核心,在於由政府提供重建貸款信用保證,透過政府的金融支持,降低銀行的放款疑慮,解決民眾自主都更最擔心的融資不易問題,降低原本難以跨越的財務門檻,協助所有權人順利籌措都更資金,達到提升建築安全及改善居住環境的效益。
來源: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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