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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資訊] 交通部完成修法,「汽燃費」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開徵期間/繳費方式等不變[5P]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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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6-5-21 19:35:0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文最後由 石皮言午 於 2026-5-21 19:37 編輯

交通部於今 (5/21) 日宣佈,正式發佈修正「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名稱配合公路法修正為
「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徵收及分配辦法」,相關法規亦將配合修正汽燃費名稱為養管費。意即過去國
內車主繳納的燃料使用費 (俗稱汽燃費),將正式改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


交通部正式發佈修正「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名稱配合公路法修正為「公
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徵收及分配辦法」,相關法規亦將配合修正汽燃費名稱為養管費。

更名「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正式修正

交通部表示,配合總統 114 年 12 月 19 日公佈修正公路法第 27 條將「汽車燃料使用費」名稱修正為「公
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的相關內容,在於 115 年 5 月 21 日正式發佈修正 ; 公路局今年起 (2026 年) 就
會使用新版「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名稱通知寄發繳費通知,交通部也提醒民眾,請認明新版、正版的
繳費通知。



僅名稱調整,開徵期間/繳費方式/費額標準不變

交通部說明,本次「汽車燃料使用費」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公路養管費」、「養
管費」),主要是使名稱符合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之徵收目的,相關配套法規的修正都僅將「汽車
燃料使用費」名稱調整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其開徵期間、繳費方式及費額標準均維持不變。


交通部說明,本次「汽車燃料使用費」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公
路養管費」、「養管費」),主要是使名稱符合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之徵收目的。


「汽車燃料使用費」名稱調整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
理費」,其開徵期間、繳費方式及費額標準均維持不變。

汽燃費/燃料稅走入歷史,電動車免徵優惠將消失?

交通部強調,本次汽車燃料使用費只有更名其他不變,請車主認明「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就是原「汽
燃費」,並請民眾按時及正確繳納。隨「汽燃費/燃料稅」走入歷史,改為徵收「公路養管費」,是否代表目
前免徵的電動車款即將開始繳稅?現階段交通部尚未提出相關說明,關於車輛法規與稅制異動相關議題,後
續 U-CAR 也將持續為讀者追蹤報導。


隨「汽燃費/燃料稅」走入歷史,改為徵收「公路養管費」,是否代
表目前免徵的電動車款即將開始繳稅?現階段交通部尚未提出相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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