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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醫學科與感染科列入部定專科 衛福部修正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衛生福利部於日前修正「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正式將「重症醫學科」與「感染科」列入部定專科,將有助於專科訓練與考照制度標準化,並能精準掌握人力配置與需求,同時提升醫療專業水準並保障病人照護品質,未來在健保給付上也可望有所調整。
衛福部指出,過去感染科被視為內科的次專科,重症醫學則是跨科別的次專科,這些次專科的管理與認證多由各醫學會自行負責,無法強制要求登錄,也難以掌握確切的人力數據。近年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及其他傳染病威脅頻發,重症照護及感染症防治已成為維護公共衛生與民眾安全的重要因素。
衛福部進一步指出,為強化醫療體系,精進重症醫學及感染防治專業人才養成體系,提升醫療專業水準並保障病人照護品質,新修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第8條將醫師專科分科增列「重症醫學科」與「感染科」;至於現有重症醫學、感染的相關醫學會所為訓練並核發的證書,其效力依同辦法第14條規定辦理。此次修正也將耳鼻喉科的名稱,修正為「耳鼻喉頭頸外科」,以符合該專科實際診治範圍,並順應國際潮流。
此外,新修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第20條明確各該專科醫學會的設立宗旨,應增進專科醫師品德及強化專業素養與能力。衛福部最後強調,將「重症醫學科」與「感染科」列為部定專科,除了認定其為醫療體系中重要一部分,也有助清楚掌握人力,調整相關健保給付,也藉由訓練到考照的標準化,挹注人力培育,健保給付上也可能有所不同。
來源: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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