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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騎士過彎亂切被叭 竟比中指挑釁駕駛
某天下午1名網友開車行經台北市大直北安路時,遇到1名機車騎士從他車頭前方切出來,差一點就發生擦撞,他按喇叭示警,男騎士竟單手騎車,另一手伸到背後比中指挑釁,全程被網友的行車紀錄器拍下來PO在爆料公社上。
原PO寫道「今天你不注意後車從奇怪的角度切出來,是我有注意到又嫌肇責麻煩才讓你,還這樣挑釁,今天要是我是個活不久的癌末、我吸毒、我EQ低我大可大油一催看是誰變半殘。」其他網友看了以後說「還比中指」、「去告他,這種人真爛」、「屁孩」、「吉下去,讓它花錢買個經驗」、「三寶加沒品」、「檢舉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紅了」、「很有笑點」、「這是從自強隧道出來那邊吧,彎道超什麼車,低能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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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中指具有人身攻擊的罵人意涵,眾所皆知足以貶損汽車駕駛的人格及名譽,據了解,刑法第309條規定,觸犯「妨害名譽」可處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
來源:免費法律諮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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