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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傳經咒] 阿彌陀經要解講義 2之21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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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2-25 06:59:2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講)上二句言性離妄相。下三句言相不離性。

緣慮分別者。是心緣念慮第六意識能分別心也。

又此心能攀緣塵境。思慮分別也。此心有明了意識。

獨頭意識。二種差別。明了意識。同前五識。俱時而起。

緣五塵境界。又名五俱意識。獨頭意識。緣法塵獨影境。

即前五塵落卸影子。二種意識。俱有分別。又名妄相心。

上二句即起信論所云。從本以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

而緣慮分別下三句。一切諸相。不能離此心性。別有自性可得。

喻如水若無風。本無波相。因風波起。波相不能離水。別有波之自性也。

《解》要之。離一切相。即一切法。離故無相。即故無不相。不得已強名實相。

(講)此段結成圓融中道。實相妙理。以要言之。實相。

離一切諸法之相。實相。即一切諸法之相。離約真諦真空說。

離一切幻相。故為無相之實相。即約俗諦妙有說。即一切諸法。

故為無不相之實相。正說真空無相。不壞俗諦。即真不礙俗。

正說俗諦妙有。不壞真諦。即俗不礙真。真俗圓融無礙。

無名立名。不得已強名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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