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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傳經咒] 佛說無量壽經義疏4之15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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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0-20 06:46:0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有人雖復造作逆罪。能修十六正觀善根。深觀佛德。除滅重罪。則得往生。觀經據此。

若人造逆。不能修習觀佛三昧。雖作餘善。不能滅罪。故不往生。此經據此。

佛告阿難。十方世界諸天人民。其有至心願生彼國。凡有三輩。

〔疏〕第三正辨生業。教修往生。於中初言十方世界諸天人民願生彼國凡有三輩。

總以標舉。如觀經中。粗分為三。細分為九。粗分三者。謂上中下。大乘人中。

習種已上。名為上品。小乘人中。外凡持戒。乃至那含。以為中品。大乘人中。

外凡善趣。名為下品。細分九者。前上品中。細分為三。所謂上上。上中。上下。

四地已上。名為上上。生彼即得無生忍故。初二三地。名為上中。生彼國已。

過一小劫得無生忍。彼國日長。故一小劫得無生忍。若於此界。經無量劫方得無生忍。

種性解行。名為上下。生彼國已。過三小劫得百法明門。住於初地。故知地前。

亦以彼國時日長遠。故經三小劫得到初地。若於此界。經無量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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