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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高雄路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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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與討論] 老奸這文是為妳發的 (能為眾生說經解法的資格 法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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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ard32W
除了法師外,還有居士呀!那一條規定?我們不能討論,講經說法?但你如果要說,就要小心自己的言論影響力,叫因果自負.也就是要對自己的言論負責,哪裡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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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ard32W
如果利用因果騙錢,那是手段,不干因果律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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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ard32W
因果是定律.任何人無法規避或逃離,我說過是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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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ard32W
任何人都不能收,不管透過何種方式,主導者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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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4-26 1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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