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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傳經咒] 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清淨平等覺經解(德遵普賢第二)27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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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4-6 05:52:1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從此以後,一切聖眾,咸所敬仰,亦知此人畢竟不退於無上菩提。

定紹如來法王之位。以上就行人初位而釋。至於後位,則如《秘藏記》

曰:「菩薩初地乃至等覺,究竟遷佛果時,諸佛以大悲水灌頂,即自行圓滿,得證佛果,是頂義也。」

又《秘藏記鈔七》曰:「灌者,大悲護念義。頂者,佛果最頂義。諸佛護念,令至佛頂住,皆名灌頂也。」

今經云:「升灌頂階」對與會大士而言,乃指後位。若指教導眾生,則受灌者是初位。



「授菩提記」(見《唐譯》)。「授」者,付與之義。

「記」者,記識之義,亦即懸記之記。佛對發大心之眾生,授與當來必定作佛之記,稱為授記。

憬興云:「聖說當果(指當來之果),令識因利(指因地之利),故云授記。」

蓋言佛為頂說當來成佛之果,令行人識其當下自因之利。

令知現在菩提之因,定得成佛之果,故云授記。

經中「授菩提記」表與會大士均蒙授記,定當作佛。復指是諸大士廣為眾生授記作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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