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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不要以惡報惡! [複製連結]

天使長(十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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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17 01:02:1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不要以惡報惡!

當別人對我們做了一件惡事時,或是算計我們,虧負我們,欺壓我們時,該怎麼辦呢?通常我們有兩個選擇:

第一、有樣學樣,以惡報惡,看誰更厲害!

第二、效法基督,以善勝惡,讓基督得榮耀!

或許有人以為選一或二也沒什麼差別,但透過這段聖經的研讀你會發現,選擇以惡報惡或以善勝惡,是天堂與地獄的差別,其結果是天差地遠的!

經文:〈士師記〉19-21章

今天我們要思想的19-21章,是記載這整件事情的始末,先讓我們從19章故事的起頭開始說起:一位利未人與他的妾。

19章:

本來因為這個利未人他的妾行淫,已離開他回到她娘家去住,但這個丈夫還是想要把她帶回家,就去他娘家那裏說好話把她給勸回來。住了幾晚,在他們返家途中在基比亞投宿,住在一位老人家的家裡。不料,當晚卻遭到匪徒圍住房子,口口聲聲要與他交合(可見那時社會風氣的敗壞,連這種事也拿出來大聲嚷嚷不以為恥)。本來那家主為了保護利未人提出了替代方案,願意把自己女兒和利未人的妾交出來讓他們洩慾,但匪徒不答應。無可奈何之餘,那個利未人為了自保,就把他的妾拉出去滿足其獸慾,他的妾因此終夜受辱,無力仆倒在地。

一件驚悚的分屍案!
利未人把她帶回家後,竟拿刀支解她的屍體分成12塊,差人分送至以色列四境,希望大家能為他報仇雪恨,討個公道!故事至此,原先的輪姦案,已衍生另一件令人驚悚異常的分屍案!

引發內戰,雙方死傷甚多!
20章:到了第20章,記載以色列各支派收到這妾的屍塊後,群情激憤,說這事是他們出埃及以來從未有過的,於是聚集在米斯巴商議,同時調集了大軍40萬,向便雅憫人興師問罪,要他們交出這些匪徒!

可能是愛面子或想包庇,便雅憫人拒絕交出匪徒,雙方於是開戰!

20章詳細記載這前後三次開戰的經過,便雅憫支派2勝1敗,但最後這一敗卻敗的甚慘,幾乎要滅族!具體戰果為:便雅憫支派死了2萬5(46節),以色列11支派前後死了4萬(2萬2+1萬8),雙方一共死了6萬5之多!便雅憫支派最後只剩600人逃跑,其餘全遭殺害,幾乎滅族!(48節)

慫恿便雅憫人搶親,免遭滅族之禍。
21章:殺戮過後,可能是橫屍遍野,讓他們良心不安感到後悔,他們問上帝,為何有這樣的事發生(很好笑,明明是自己做的還問上帝為什麼會發生),在第21章,記載以色列人怎樣為這幾乎要滅族的便雅憫人,收拾殘局的始末。因為以色列曾在米斯巴大會發誓,要討伐便雅憫人,還立誓不將自己女兒嫁給便雅憫人為妻,但現在他們只剩這區區600人,面臨滅族危機,又無女子為妻立後,那怎麼辦呢,結果竟要他們這600位男子去搶親!

但問題是:怎麼搶親? 以色列想出來的搶親計畫是:
第一、先找個理由去殺基列亞比人,只留下處女當老婆用。因他們曾發誓沒出兵討伐便雅憫人都該死,結果查出基列亞比人都沒出兵,他們就把基列亞比的男人和已婚的婦女、連孩童全都殺了,只留下處女400個沒殺,婚配給600個便雅憫人(10-11節)

第二、還差200位沒有配對,便叫他們埋伏在葡萄園中,趁示羅舉行節期時,有女子出來跳舞,再搶200位回家當老婆。

第三、若示羅父老抗議,便請他們給個面子,拜託要幫幫忙,又寬慰他們罪不在他們,因為又不是他們願意的(22節)

最後,這些餘剩的便雅憫人都搶到妻子後,滅族危機終告解除,整件事情至此落幕:24節記載:「當時以色列人離開那裡,各歸本支派、本宗族、本地業去了。」也就是說,他們又回家過自己的日子,看似可以安居樂業了。

整件事情落幕後,最後〈士師記〉的作者才下了評論:「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25節)。」

檢討:以惡報惡,只會製造更多的問題,發生更多的惡事!

第一、原先只是一個利未人的妾死了,現在卻死了6萬5千個以色列人,再加上後來沒參戰的基列雅比人被屠殺,連牲畜都算上,死傷更多!

第二、原先只是一個利未人的妾被強姦,但後來卻造成600位無辜女子被強姦(400位基列雅比女子,200位示羅女子)。說是「強姦」,是因為她們都是在被強迫的情況下,與便雅憫人發生性關係,這與當初利未人的妾被強拉出去,被匪徒輪姦其實沒有兩樣。

那麼,一旦惡事臨頭,我們該怎麼辦才合理呢?聖經的教導是什麼?

第一、把事情帶到審判官那裡,請求公斷。

〈申命記〉19:17-18 這兩個爭訟的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和當時的祭司,並審判官面前,審判官要細細地查究,

聖經告訴我們,當任何人權益受侵害、或兩造發生糾紛時,是可以提出訴訟,請城裡的審判官代為伸冤,而且兩造當事人都要在場,不能偏聽偏信任何一方,雙方的供詞都要細細查究,這才是公平公正公開的審案。

對我們現在來說,國家有法院為人民定份止爭,這也是幫我們解決糾紛的管道。當權益受侵害時,我們可以提出證據去告,請求法院為我們做公平合理的審斷,來解決糾紛,這也不失為解決問題的一種方式。

利未人錯在以分屍的手法,想激起公憤來報仇,卻不把此事請審判官伸冤。

據此來看,利未人看到自己的妾被基比亞的匪徒輪姦,他可以去告,請基比亞城的審判官來伸冤,又何必回家拿刀把她分屍,挑動全以色列來發動內戰呢?

更何況當初匪徒原是上門要與他交合,是他為自保把妾拉出去充數,這個作丈夫的不能保護自己的女人,還犧牲她以求自保,這是沒有擔當在前。

至於事後再支解她的屍體成12塊,分送以色列四境,企圖引起公憤來報仇,順便也推掉自己的罪,這是殘忍、詭詐在後。因為基比亞的匪徒,當初只是要性侵他,他卻添油加醋說要殺害他;明明是他自己把妾拉出去的,但到了以色列眾長老面前卻一字不提,只說是匪徒把他的妾輪姦致死,企圖把所有最過都推到別人身上。\

以色列人錯在沒有聽兩造的供詞細細審究,就先要出兵討伐!

20章一開始就告訴我們,以色列他們收到屍塊後,並沒有先找兩造聆聽他們的供詞、加以細細查究,卻只單單問那利未人聽信他的一面之詞,便集合40萬大軍準備開戰,這便犯了偏聽偏信的錯誤(20:2)!我們相信若那些匪徒也在場,聽了利未人的供詞一定會有意見的,相互對質,也能幫助大家發現完整的真相。

以色列雖有求問神,但已遠離神的話!

或許有人注意到他們三次打仗前,都有禱告求問神,神也都應允他們(20:18、23、28),但前面兩次怎麼還會打輸了,而且還死了這麼多人呢?

這是個值得深究的問題。其實以色列人的禱告,只是要上帝幫他們背書罷了,他們早已決定要做什麼事,並非真心尋求神的帶領為何。這樣的禱告,是很自我中心的禱告,上帝也懶得跟他們多說,便要他們自己去碰釘子算了!

細譯他們的禱告不難發現,以色列不是在求問上帝:「神啊,祢在聖經的教導是什麼?我們應當怎樣行才合祢旨意?」他們是先調集軍隊,清點「拿刀的步兵共有40萬」,然後才問上帝:「我們中間誰當首先上去與便雅憫人爭戰呢?(20:18)」

如果真的尊重上帝才是這場戰爭的主,至少他們應該先問上帝:我們是否應該與便雅憫人爭戰?而不是問:我們中間誰當首先上去與便雅憫人爭戰呢?

對我們來說值得省思的是,我們不應該以為有禱告就很好了,還應該進一步想想:我們的禱告是尊主為大,願意放下自己求問神的喜悅為何?還是像以色列人那樣,是自己先決定要怎樣,只是求神賜福?我們的禱告有無按照真理的原則?還是離開神的話,只照自己的想法在運作?

願神的兒女都能懂得敬畏神,因為這是一切智慧的開端。

第二、不逾越比例原則

不少人以為聖經所說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出21:24) 」是鼓勵我們可以報仇,要還以顏色讓他知道厲害!但其實真正的精神並不是鼓勵恣意報仇,而是要注意「比例原則」!畢竟,「眼與眼」,「牙與牙」,「手與手」,「腳與腳」都是等比例的,是要審判官在量刑時,注意對罪惡的懲罰是有範圍的,有約束的,絕不是意氣用事流於民粹,或無法無天殺戮到抄家滅族才肯罷手。

用現在法律專業的用語來說,就是「罪刑相當原則」,意即:一個人所受的刑罰,應該與他所犯的罪是相當的,這也是為了要彰顯法律的公平正義。

據此來看,以色列人錯在哪裡,也就非常清楚了!起先他們是為了一個利未人的妾之死,去討公道,但最後卻發動內戰,屠殺對方2萬5,還放火燒城,幾乎是滅族!這是輕重失衡,嚴重的違反比例原則,罪刑也不相當。

再者,以色列領袖當初說別人強姦是「醜事」(20:10),但最後為了便雅憫人不至滅族,卻鼓勵更多人去強姦,造成600位無辜女子受害(21:20-21)。這是責人不責己的標準寫照,是人們罪性本能的流露。

第三、不要包庇作惡的人。

若惡事發生,我們不是當事人,卻是其中的知情者,那該怎麼辦呢?

上帝在律法書上教導我們,凡作惡的必治死他,看似嚴厲,就是要我們不要包庇罪惡。舊約〈申命記〉提到凡拜偶像的,要用石頭打死他,還有咒罵父母的,作假見證害人的,通姦的,行邪術的,不守安息日的都要治死他。很多人以為神太嚴厲了,一點都不慈愛。

但這是要我們與罪切割乾淨,不能有任何妥協。因為包庇罪,姑息罪,其實就是認同罪,與罪同等!因為不除掉不切割的話,結果會讓罪惡像麵糰一樣在信仰團體中不斷發酵,甚至更多人有樣學樣的犯罪也不以為恥。

據此看來,便雅憫人明知作惡的匪徒是誰,卻不肯交出來,還憑藉武力開戰,最後幾乎遭到滅族之禍,這也是神的管教,要懲罰他們包庇罪惡的罪!

結論:不要以惡報惡,要以善勝惡!

親愛的弟兄姐妹!神告誡我們不要以惡報惡!

〈箴言〉20:22  你不要說,我要以惡報惡;要等候耶和華,他必拯救你。

當惡事臨到我們,我們可能氣憤難忍,很想趕快以惡報惡還以顏色,但這時候神卻要我們等候!

神要我們等候什麼呢?

從這件事情我們不難明白,要等我們的心平靜下來再說,不要在怒氣中行事,像以色列一冒火就發動內戰那麼衝動,還要等候神向我們說話,等神告訴我們該怎麼辦,不要像以色列那樣,已經決定要打仗了才來問上帝,只想找上帝背書。

等候不是懦弱,也不是無奈,基督徒願意等候,是因為相信這位至高神在掌權,一切都在祂的掌握中,而且祂愛我們,一定會施恩拯救我們的!

神在〈羅馬書〉12:21告訴我們:「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在這罪惡淫亂的世代,惡事臨頭是難免的,縱使讓人痛苦難當,氣憤不已,但神不要我們有樣學樣,以惡報惡,因為這會製造更多的惡,反使自己成為罪惡的幫兇!

「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正是當時士師記的寫照。以惡報惡,其實就是不敬畏神,以自己為王,自己愛怎麼辦便怎麼辦。

先是利未人想脫罪,便用刀支解他的妾,企圖把所有罪過推到匪徒身上;以色列倚賴人多勢眾,也不細聽兩造的供詞,便調集大軍向便雅憫人興師問罪,結果血流成河枉送人命;便雅憫人想包庇基比亞匪徒不肯交出來,結果讓自己幾乎滅族。當大家都以自己為王,不敬畏神,不按照上帝的話去行事,帶來的結果就是更加的混亂與罪惡。

這世代的罪惡難道還不夠多嗎?當我們以惡報惡,便如以色列那時一樣,讓這世代更加黑暗與混亂,增添更多的凶暴、殘殺與淫亂!

神要我們以善勝惡,不要以惡報惡!只有以善勝惡,才能讓所有的罪惡到此為止,才能為這世界點燃一支蠟燭,為我們帶來光明與希望,顯出基督的榮耀!

來源:基督教今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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