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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常識] 政府該認真考慮一下益智補品了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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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7-10 11:21:3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政府該認真考慮一下益智補品了

家母年事已高,腦部功能包括思考力和記憶力都明顯退化。除了情緒、精神專注力、以及肢體協調度有些問題外,也曾差點引發火災。有到台北萬芳醫院就診並服用Piracetam這款可能有促進腦部的益智藥,但是仍覺得退化問題沒有明顯的改善。遍訪網路各種醫藥專文,發現風行國外的Alpha-GPC(α-GPC)該成分保健營養品在各大類的益智營養保健品和藥品中有著既安全無副作用,又能突破血腦屏障直達腦部對腦神經細胞有很高的吸收利用率及膽鹼促生能力等優點,故打算進口使用。此外,能促生膽鹼及抑制脂褐素的Centrophenoxine也在打算進口自用的名單中。

台灣海關對於個人進口自用保健食品除了顆數上限外並沒有其他限制,但進口自用藥品類則須事先申請許可,否則被海關攔下再向食藥署補辦申請既費時又麻煩。因此,我事先向食藥署電話詢問Alpha-GPC和Centrophenoxine這兩款打算進口自用的國外營養品是否被台灣視為是藥品需要事先申請才能進口。電話溝通後發現這兩個成分目前在食藥署公布的資料中並未明文規定是保健食品類或是藥品類,食藥署食品組建議我參考食藥署公布的「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特別是第(八)類營養添加劑,但也只能找到能夠促生膽鹼類的促智營養成分--重酒石酸膽鹼Choline Bitartrate和氯化膽鹼Choline Chloride被歸類為066和067類。最後只能依建議向署長信箱或陳情案件提出書面詢問。

提出申請後,感覺問題未能獲得釐清,只是繞了一圈。食藥署一方面說依照藥事法第6條規定需參酌各產品之處方、成分、含量、用法用量、用途/作用/效能說明,上市品之包裝(外盒、標籤、說明書)等詳細資料才能判定該成分是否為食品或藥品;但我從藥事法第6條並沒查到成分判定之相關規定。此外,市面上的Alpha-GPC通常除了硬脂酸鎂等賦形劑外也沒有什麼外加的副成分可以提供了,實在不確定食藥署缺少什麼成分或含量資料來做出判定。食藥署也重複我的問題並表示Alpha-GPC目前並非為核准的藥品、也尚未明列核准為食品原料或食品添加物,如欲增列所詢成分為食品添加物之營養添加劑,可再提出申請。但我並未打算進口來當成食品添加物之營養添加劑,而只是做為營養保健食品使用,並希望事先確認確認該成分在台灣不是藥品成分,如此而已。

台灣社會已步入高齡化,家庭中的長者需要更多的關心和協助。如果能方便自行購買所需的營養保健品來改善老年人的健康和生活品質,也可以相對減輕家庭和社會所需付出的後續成本。但碰到這樣的溝通不良問題,各位大大有什麼建議呢?

1. 食藥署案件參考:
https://faq.fda.gov.tw/Progress/Default.aspx?caseid=20180622-1167&casepass=BMRT
2. Alpha-GPC和各類膽鹼補充劑介紹
https://nootriment.com/zh-tw/cho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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