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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與討論] 我們一直犯罪,主會饒恕嗎?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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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宗教達人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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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8-6 22:07:4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早上我路過經理辦公室的時候,無意中聽到伊凡又在經理面前說你的不是了,我看哪!她就是嫉妒你工作能力比她強,害怕這次提干的機會被你得到了……”王倩的話未說完,林楠早已滿腹怒氣,她覺得自己實在是忍無可忍,伊凡為了得到提干的機會,竟然多次在自己背後使壞。想到這兒,林楠把手中的筆猛地往辦公桌上一摔,起身憤憤不平地朝伊凡所在的辦公室走去。當著許多同事的面,林楠把伊凡對她做過的那些卑鄙的事全都揭穿了出來,一場“正義”保衛戰後,林楠凱旋歸來。回到辦公室的她靜靜地坐在了椅子上,回想和伊凡共事的這幾年時間裡,林楠已經記不清這是第幾次找伊凡理論了,因受不了對方的無中生有,兩人幾乎成了冤家對頭。雖然這次氣是出了,但林楠的心裡有種強烈的不安,她很快意識到這是主對她的責備,心中的懊悔油然而生。

      從公司回到家後,林楠跪在床前向主禱告:“主啊!我又犯罪了,我為了個人的名譽地位與同事爭吵,公開指責同事,甚至把對方當成了自己的仇敵,我沒有一點包容忍耐的心,愛人如己更是沒有做到。主啊,求你饒恕……”禱告後,林楠無力地坐在電腦桌前,她想到主耶穌教導人要愛人如己、包容忍耐,饒恕人七十個七次,可每次在涉及切身利益的時候,林楠始終都實行不出主的教導,為此她感到很是苦惱。林楠知道自己的活出不蒙主的悅納,但她身不由己地一次次犯罪,林楠不知道自己這樣一直活在罪中,究竟能不能得到主耶穌的赦免。於是,她打開了電腦,登錄了一個熟悉的福音論壇,把心中的疑慮發了出去。

      很快林楠就收到了回帖……

      高興就好:

經上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羅8:1)雖然我們一再犯同樣的罪,但在主耶穌基督裡已經不定罪了,主已經饒恕我們了。樓主,你就別為這事發愁了,咱們只要好好向主認罪悔改就行了。

      自由地飛:

      “高興就好”說得對,給贊一個!主耶穌已經饒恕了咱們一切的罪,有啥好擔心的。

      看到這些話,林楠心裡似乎暫時得到了一點安慰:如果真能被主饒恕那就太好了。沒想到,立刻就有人回帖發表了不同的觀點。

      渴慕光:

      我也有和樓主同樣的經歷,看來這個問題還真得好好探討一下。不過,我和樓上二位的觀點不太一樣。經上說:“我們若求在基督裡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斷乎不是!”(加2:17)“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 ……”(來10:26)根據經文來看,我們明知道主的教導卻不遵守,反而一再地犯罪,贖罪的祭就沒有了。咱們每天犯罪認罪,認罪犯罪,這也不是真正的認罪悔改啊!

      梧桐樹:

      我贊同“渴慕光”的觀點,我們光認罪不悔改,老犯同樣的罪,自己看自己都厭煩了,主怎麼會喜悅呢?又怎麼會饒恕我們呢?就像父母對待孩子一樣,孩子一次兩次犯錯,父母都能理解包容,能耐心地教育孩子,可孩子每次答應得好好的,過後就是不改,總是老病重犯,這樣的孩子父母還會喜歡嗎?

      做人得厚道:

      樓上二位說得是啊,咱們一再犯同樣的罪就是明知故犯,到主面前認罪也是在欺騙主,主怎麼會喜悅呢?難怪我活在罪裡的時候就感覺不到主的同在了,原來是這麼回事啊!

      看到這三個帖子,林楠雖然也認可他們說的都是實情,但心裡不免還是有些沉重,她心想:難道主真的不會饒恕自己了?到底該怎麼領受才合主的心意呢?林楠接著又發一張帖:“大家交通的都有些道理,不過,我對這個問題還不是太透亮,還請各位暢所欲言,交通一下這個問題該怎麼領受才合乎主的心意,謝了!”

      很快,回帖接踵而來,辯論也越來越激烈了……

 



      高興就好:

      這事不難明白,雖說我們一再犯罪也可以說是明知故犯,但羅馬書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羅3:23-24)世人都是罪人,因主耶穌基督的救贖,我們只要信主耶穌就能因信稱為義了,這是主賜給我們的恩典。如果主沒有饒恕我們的罪,我們怎能稱為義呢?所以啊,不管我們是一而再犯的罪,還是偶爾一次犯的罪,都已經被主饒恕了,這是毋庸置疑的。

      自由地飛:

      對,經上還記著說:“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3:25-26)經上說得很清楚,主耶穌用寶血赦免了我們的罪,寬容了我們,我們已經不屬罪了。

      山里人:

      樓上二位的話可說到我心裡去了,給你倆贊一個!我覺得我們擔心自己一再犯罪不能被主饒恕,主要還是我們對主的信心太小,主耶穌說過:“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 ”(約3:18)主是憐憫慈愛的,只要我們信主,主就不定我們的罪,那我們所犯的罪都會被饒恕的,我們應該相信主的話,對主要有信心啊!

      渴慕光:

      主耶穌釘十字架赦免了我們的罪,這是事實,但這不代表主會一直饒恕我們。主耶穌說:“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 ”(約8:34-35)我們一再犯罪,沒有真實悔改,仍然是罪的奴僕,就不能永遠住在神的家裡,說白了就是不能進天國!

      梧桐樹:

      是這樣的,我想起經上還說了:“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犯罪的後果說得這麼清楚,可我們一再犯罪,還認為主會一直饒恕我們,這是不是有點異想天開呀?

      做人得厚道:

      是啊,我們一再地犯罪,主是怎麼看的呢?記得主耶穌曾對一個犯過淫亂的婦人說過:“ 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約8:11)從主耶穌對婦人的教導中看到,主雖是憐憫慈愛,能饒恕人一切的罪,但並不代表罪人就可以得到主的稱許。如果是這樣的話,主耶穌就不會告誡婦人說“ 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有些人只憑聖經中人的話就斷定主肯定會一直饒恕我們的罪,卻不尋求主的要求,這能合乎主的心意嗎?所以啊,咱們還是想辦法尋求該怎麼解決犯罪的問題,這才是現實的!

      大家討論得越來越激烈,兩種觀點也越來越鮮明。林楠雖然覺得“高興就好”他們的觀點更合人的意思,但後面三位的觀點好像才比較符合主的話,符合主的心意。一時間,林楠又開始有些迷茫,擔心一直犯罪得不到解決,等主再來時又怎麼能被提進天國呢?正在這時,一則新的帖子跳入她的眼簾。

      知心雨:

      嗨,大家好!剛好路過,看到你們爭論得挺激烈的,我也談點自己的看法吧。主是憐憫慈愛的,我們信他罪得赦免,這是確定無疑的,但神是公義聖潔的,他厭憎罪惡、污穢,如果我們一直犯罪,恐怕主不會把這樣的罪人帶進他的國中的。“因為經上記著說:' 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彼前1:16)“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太7:21)只有遵行神的話,按著神的話去實行,這樣的人才能進天國。我們不能遵行神的話,守住主的教導,仍舊知罪犯罪,到主再來時,又怎麼能有資格進神的國呢?如果按人的觀念想像認為,不管我們怎麼犯罪,主都會一直饒恕我們,那主的公義聖潔又在哪裡體現呢?難道主還能把犯罪的人帶進天國嗎?回想起初的亞當夏娃就是因著不聽神的話,聽從了撒但的話犯罪背叛神,才被趕出伊甸園的,如今我們還活在犯罪認罪的循環中,沒有被潔淨,這樣又怎麼能被提進天國呢?這不是太不現實了嗎?

      做人得厚道:

      “知心雨”說得沒錯,這讓我想到所多瑪城和尼尼微城的故事,同樣都是犯罪,只有真心悔改的尼尼微人才得到了神的赦免,而所多瑪城中的人不知悔改,知罪犯罪,邪惡墮落,並叫囂要殺害神的使者,公然與神對抗,觸怒了神的性情,他們被從天而降的硫磺火焚燒淨盡。從中看到,神的公義性情不容人觸犯,神的性情雖有憐憫慈愛,但也有威嚴烈怒,所以啊,這事我們還真不能愚昧,否則後果不堪設想啊!

      山里人:

      嗯……這說得也有道理啊!

      高興就好:

      各人有各人的看法,不過,我的觀點不變,不好意思,臨時有點事,先走一步!

      “知心雨”的話讓林楠陷入了沉思:是啊,主是聖潔的,一而再,再而三地犯罪,主怎麼會無休止地饒恕呢,這樣污穢的人又怎麼能進天國呢?她想到自己再這樣下去會被主撇棄,林楠顯得有些焦急,她“劈裡啪啦”地敲打著電腦繼續尋求:“樓上幾位交通得挺透亮的,通過大家的交通我明白了,如果我們一次又一次犯罪,是不能得到主一直饒恕的,等主再來時,我們也不可能有資格進入神的國。可現在我們該怎樣才能做到不再犯罪呢?還請有見地的弟兄姊妹再交通交通。”

      梧桐樹:

      樓主這問題提得好,我們要不解決犯罪的問題,就只能被主撇棄了。誒,哪個弟兄姊妹明白這個問題,趕緊交通一下吧!

      知心雨:

      針對這個問題,我這段時間也查找了一些經文,記得主耶穌說:“ 若有人聽見我的話不遵守,我不審判他。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 ”(約12:47-48)經上還說:“ 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 ”(彼前4:17)看到這些經文,我就思想著:主耶穌作的是救贖人類的工作,把我們從罪中贖了回來,但我們犯罪的本性還在裡面根深蒂固,主耶穌預言是不是末世主再來要作審判潔淨人的工作呢?這個事值得我們思考啊!

      渴慕光:

      聽“知心雨”這麼一說,讓我想到主耶穌說:“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或作:不能領會)。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原文作:進入)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 ”(約16:12-13)這裡說真理的聖靈要來引導我們明白一切的真理,是不是說主再來時還要發表話語,用話語作審判的工作使人脫離罪呢?

      梧桐樹:

      還有啟示錄中主耶穌預言他末世顯現時說:“ 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 ”(啟3:20)“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參閱啟2-3章)從中看到主再來時確實是要發聲說話啊!誰聽見了神的聲音而接受的,就是被提到神的寶座前,與主同赴筵席了!

      聽到弟兄姊妹的這些交通,林楠感覺像是一縷陽光照進了她的心房,豁然開朗。此時她認識到,只有得到末世聖靈向眾教會的說話,才有希望脫離罪的捆綁  束縛,得潔淨、蒙神拯救。林楠心中生髮出了一個迫切的願望:得趕緊尋找主末世的發聲說話,跟上羔羊的腳踪!於是,她又迫不及待地發出了帖子……

—— 方愚



文章來源:追逐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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