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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醫療法修正 三班護病比正式入法且每 3 年檢討一次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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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3 天前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醫療法修正 三班護病比正式入法且每 3 年檢討一次

日前公布「醫療法第12條及第102條之1條文」,正式將三班護病比入法,並明定每三年檢討一次,未來若醫院違反相關規定,將依不同層級處以五萬至兩百萬元罰鍰,未改善者最重更可停業一年,確保醫事人員勞動條件,進而提升整體醫療服務。

護病比是指一名護理師負責照顧幾位病人的比例;而三班護病比,是把一天拆成白班、小夜、大夜,依班次不同而有不同的護病比規定。為回應長期以來護理人力過勞、醫療品質受損及勞動權益保障不足的社會困境,新修醫療法第12條規定,醫院急性一般病床的三班護病比比例,將由中央主管機關斟酌病人安全維護及護理人員勞動權益保障後訂定,並每三年檢討一次,正式將三班護病比入法,透過法制化手段強化醫療機構的管理責任。

針對違反三班護病比標準的醫療機構,新修醫療法第102條之1依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明定不同額度的罰鍰處分,屆期未改善者,按次連續處罰。處罰達三次,屆滿一年未改善者,更可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考量山地、離島地區招募醫事人力的困境,因此排除山地、離島醫療機構,以維持基礎醫療機能。

來源: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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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喝點小酒,藉著酒後微醺,釋放心中的壘塊。有時太過了,就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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