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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翔風鷲

[都市言情] [藤井樹]夏日之詩[全文完]  關閉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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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30 00:05:47 |顯示全部樓層
20

寫完第一集之後,有一種把腦袋裡的東西挖空的錯覺,身體的感覺比在CS裡面殺了幾百個人還要疲累。我用盡了所有力氣,嘗試把故事講得精彩,像拍電影一樣,把所有的過程重新用文字演過一遍。但我發現有些事情看起來很簡單,但真正去做時,就會知道有多麼困難。

我試著用更細膩更完整的文字,表達我跟紛飛一起在公園裡散步的情況,但我總是寫得不夠好。那種感覺很不踏實,就像我心裡有一百分的感受,但我盡全力寫出來的,卻只達到六十分,另外的四十分就卡在我的表達能力之外。我不停地在這四十與六十分之間感覺到遺憾,我不停地在我腦袋裡尋覓更適合的詞句,用以形容這遺失的四十分,但我總是失敗,甚至我曾經為了某段文字的不完美,而呆坐在電腦前面一整天,後來只留下一句話:「這感覺真是筆墨難以形容啊。」然後我就開始寫下一段了。

後來我花了一些時間把〈紛飛〉看了一遍,我不知道寫得好還是壞,但當我發現「這感覺真是筆墨難以形容啊」這句話時常出現,我就知道,其實我並不適合寫小說,尤其是愛情小說。

為什麼?因為筆墨最難以形容的,就是「愛」。

我試著在我跟紛飛的牽手之間描述出愛,但我用盡全力,也只寫出了「我感覺到她緊緊握著我的手,我感覺溫暖」。

我試著在幾個描寫散步的段落下描述出愛,但我用盡全力,也只寫出了「我喜歡她走在我身旁的感覺」。

我試著寫出第一次跟她去看電影時那自然相互依靠的愛,但我用盡全力,也只寫出了「我希望這時電影院停電一整天,那我就可以跟她靠在一起很久很久」。

我試著把我跟她第一次接吻時的感覺寫出來,但我用盡全力,也只寫出了「那感覺真是筆墨難以形容啊」。

既然我寫不出「愛」,那我還有完成這部作品的能力嗎?在那段日子裡,我曾經為了這樣的挫折,差點放棄寫完〈紛飛〉。

我一共花了兩個半月,也就是七十多天的時間寫完〈紛飛〉。在那兩個半月裡,我每天大概寫七千個字,但當我真的要把文章貼到網路上時,大概只會剩下兩千字。也就是說,我非常用力地寫了七千個字,但其實真正可以用的只有兩千。為什麼?因為我並不是專業的,我總是會多寫了一些莫名其妙的東西,或是其他的題外話,所以當我回頭檢視我的文章,我總是會刪掉那些奇怪的部分。

在這段時間裡,中誠成了我的忠實讀者,並且身兼顧問。他總是第一個看見我的新作品,然後給我一些評論,只是評論都是我跟他要的,不然他看完之後只會「嗯嗯嗯」地點頭,像一個脖子上有彈簧,臉上的笑臉很欠揍的晃頭公仔。

但其實就算他很認真地給我評論,下場依然不是很好。因為不管是好的評論還是壞的,我都會扁他。

「這集好看嗎?」我問。

「很好啊!」他說。

「幹!」我扁了他一拳,「給我有誠意一點喔!」

「啊就很好嘛!」

「媽的!」我又扁了他一拳,咬牙切齒地說,「你最好繼續敷衍我啊!」我感覺自己的面目猙獰。

「這集怎麼樣?」我問。

「嗯……」他似乎在腦海裡組織一些什麼,「我覺得結構不夠緊實。」他一副非常中肯的樣子。

「緊實你個鳥!」我扁了他一拳,「你知道什麼叫緊實嗎?」

「就是你寫得有點鬆散,我覺得故事結構不夠紮實啊。」

「紮實你個碗糕!」我又扁了他一拳,「你哪隻眼睛看見哪裡不夠紮實了?」

甚至他還問過「為什麼會有那麼多筆墨難以形容啊」,我看了他一眼,走到十公尺外,助跑之後給他一個飛踢。

有一天他突然拿了一本書給我看,「我昨天去書店買的,如果你想繼續在網路上寫小說,先看看他的書。」

我把書接過來,撕開包裝,那是一本黑色封面的書,藤井樹寫的,書名叫作《寂寞之歌》。

「你為什麼介紹他?」我問。

「因為他的書沒什麼深度。」中誠說。

「幹!」我敲了他的腦袋,「沒深度還拿給我?」

「那就表示是入門級嘛,」他摸摸被我打的地方,皺著眉頭,「而且網路上有個傳言,如果你想寫好小說,就要在動筆寫小說之前唸個咒語。」

「咒語?」我好奇著,「什麼咒語?」

「你要把右手舉起來,像發誓一樣,然後大喊一聲……」

「喊一聲什麼?」

「商周出版一級棒!」

「……」

〈紛飛〉一共寫了二十四集,大概六萬字。網路上的評價大都是「不錯看」、「很好唷」,也有一些回應說「這是真的嗎?」、「作者就是男主角嗎?」等等。但也有一些無聊的人會說「我想看紛飛的照片」、「如果紛飛是恐龍怎麼辦?」通常我會在螢幕前罵出三字經,然後把他的留言刪除。

中誠建議我把〈紛飛〉投稿到出版社去,說不定會有出書的機會。但我從來沒有這個打算,我不認為自己的爛文筆可以有出書的機會。

於是我把〈紛飛〉用印表機印了出來,一共用掉了一百多張A4紙,然後我買了一張雲彩紙,用我一樣很爛的畫圖造詣畫上一根粉紅色的羽毛,在羽毛後面寫了〈紛飛〉,然後在右下角畫一片帶梗的葉子,最後寫上我的名字,裝訂成封面。

我沒有把作品拿去投稿,比起出書,我寧願把它收藏在自己身邊。

完成作品的那幾天,十一月天,秋末的涼意已經深到可以嗅出冬天的味道了。我找了一個好天氣,帶著〈紛飛〉,一個人搭車上台北,到放著紛飛的地方去看看她。

我告訴她,我為她寫了一部小說,就以她的紛飛為名。我打開〈紛飛〉,一個字一個字唸給她聽,當我快要唸完時,我感覺有幾滴熱水滴在我的手背上,原來我不自覺地掉了幾滴眼淚。

「妳已經走了好幾個月了,紛飛。這段日子,我每天都要自己在別人面前過得輕鬆,但其實只有我自己知道,我過得很沉重。」在離開她的骨灰公寓之前,我站在她的相片面前,輕聲說著。

「就算妳已經不在了,我已經沒辦法觸摸妳,沒辦法抱緊妳,沒辦法親吻妳,妳對我來說已經沒有任何重量了,但是為什麼妳的曾經存在,卻讓我在人生的道路上停滯不前呢?

「中誠說,我該真的讓妳走了,那麼我才能自由。只是,妳真的真的走了,為什麼我還是不自由呢?

「或許有一天我真的會忘了妳吧,我相信那天會讓我感覺到重生。我相信妳也希望我好好地過下去,在往後沒有妳的日子裡。

「今年,妳二十七歲了。如果天堂是個可以結婚的地方,快找個好神仙吧,妳是個好女孩,我想很多神仙都會喜歡妳的。

「再見囉,紛飛。希望我下一次再來見妳的時候……

「妳、我,都自由了。」



﹡「妳、我,都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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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30 00:06:07 |顯示全部樓層

5、假裝擁有的愛情

在愛情裡面,我從來都不是個貪心的人,
我一向認為,當某個地方有了我的位置,
那理所當然就屬於我。

但你卻讓我發現自己的貪心,
當我擁抱你,當我親吻你,
當我恣意地讓你的手在我的身體上來回撫摸,
當我在某些思緒當中清楚地看見你的樣子,
當我時常在某些呼吸的縫隙,感覺到自己想要佔有你的欲望,
我便開始不喜歡自己。




21

我終於開始工作了。「終於……」我的爸媽像是中了樂透一樣,開心地說。幾個月的無業遊民當得非常稱職,他們一度以為我希望就這樣過完我的一生。

就如我之前說過,我賣過中古車,我也做過電話催收員,後來我在人力銀行上面登錄了自己的資料、畢業的科系,以及我想應徵的工作種類。然後我接到幾通電話,都是來自一些科技產業的公司,他們跟我約好時間,要我穿著整齊去面試。

我第一次面試的公司,是做監視系統的,他們公司在面試之前要求先筆試,題目不多,但大都很怪。我記得有問題涉及生肖、信仰、你吃東西的習慣,甚至後面還有一些問答題。

例如,如果你中了樂透,你會怎麼進行你的財務規畫?

我的回答是,如果中了兩百元,我會去吃麥當勞,這錢就不用存了;如果中了兩百萬,我會去買一部BMW,這也不用存了;如果中了兩千萬,我會去買一間大房子,這也不用存了;如果我中了兩億……因為中兩億的機率比被雷打到還低,所以等我被雷打到之後再回答你。

還有一題是,如果你某天回家,發現家裡遭了小偷,你迅速地報警之後,還會做些什麼?

我的回答是:我會先看看掉了多少東西,列成清單,然後坐在門口吃漢堡等警察來。

我的面試官是個大約四十歲的男子,他先是跟我聊一聊我的興趣跟背景,還有我曾經有過的工作經驗,然後他低頭看了看我的筆試內容,一臉好奇地問:「為什麼等警察來時要一邊吃漢堡?」

「呃……」我臉上出現幾條線,「那只是找點事做,你也可以遛狗或什麼的。」

他聽完後一臉無言。

然後他說因為應徵的人不少,所以隔天下午五點前才會以電話通知有沒有錄取。不過在走出那家公司的剎那,我就知道我完全沒有機會了。

第二間面試的公司是知名的NB大廠,叫作華○,○碩。之前就曾經聽學長說過,這間公司福利好,薪水高,而且還有固定的年終,如果公司賺錢,每年還有股票分紅。

為了美好的收入,面試時我非常謹慎,面試官跟我聊得也還算愉快。他說我的反應及談吐都還不錯,對新工作應該可以很快上手。然後我問了他一句,「請問網路上說『華○品質,以卵擊石』、『○碩電池,一個小時』是真的嗎?」

然後我就開始準備第三次面試了。

第三次面試的公司是一家光電廠,有了前兩次經驗,我知道這一次我不能再多話了。於是我當天穿著筆挺的西裝,還特地在頭髮上上了髮膠,一整個帥到不行。結果面試官看到我,劈頭第一句就問:「你剛從婚禮趕過來嗎?」

因為這次我真的沒有多話,也沒有亂來,於是兩天後我接到錄取的消息,電話是那個面試官打的。

「你那天應徵的是製程助理工程師,對吧?」他說。

「對。」

「但助理工程師已經滿額了,我想把你轉作程式測試工程師,你覺得可以嗎?」

「程式啊……」

「你可以考慮一下,不用急著現在回覆我,因為這個部門的女孩子很多,她們……」他還沒說完,我立刻就打斷他。

「好好好!」我立刻答應,「程式我在行,沒問題,沒問題。」

然後,我上了四個月的班,就在一個天氣非常晴朗的日子,一個微風輕拂的下午,這個該死的程式測試部門終於來了一個女新人,而且重點是,她沒有男朋友!

四個月前的那通電話裡,我的面試官想告訴我的是,「這個部門的女孩子很多,但她們都有男朋友了,所以你考慮一下沒關係。」

一開始我跟這個女孩子沒什麼交集,因為我的工作量不少,而她要學的東西還很多,所以交談的機會少之又少。我的一個男同事告訴我,她叫作佩華,以前在某個封測廠工作,巨蟹座O型,喜歡跳瑜伽、看電影,身高一百六十六公分,體重大概四十八公斤,目測胸圍是三十三C……

好吧,我承認剛剛說的「男同事」就是我。這些資料是某天中午在餐廳裡,我看見她一個人在吃飯,鼓起勇氣過去陪她聊天時問出來的,當然體重跟胸圍是猜的,她怎麼可能告訴我這些。

在那之後,我們常在工作時互丟MSN,中午也會相偕到員工餐廳吃飯,不然就是在下班之後,一起跟同事去酒吧喝點小酒聊聊天。我一直在找單獨約她出去的機會,但她總會在我快要提出邀請的時候說,「那我們找其他人一起去,比較好玩。」

然後我就會在心裡罵髒話,表面上卻故作開心地笑說:「好啊好啊!這樣比較好玩!」

有一天,我記得那天的感覺像是夏天就要在明天降臨一樣。下班之後,我在停車場遇見她,她跪在地上找東西。

「掉了什麼嗎?」我走過去問。

「鑰匙。」她說。

「掉在哪裡?」

她指著腳邊的排水溝蓋。

「很大串嗎?」我問。

「這麼大。」她一邊比一邊說。比出來的大小跟一團狗大便差不多。

「幹!」我罵了出來,指著水溝蓋上面的洞,「這洞這麼小,這麼大串也掉得進去喔?」

「所以你知道有多倒楣了吧?」她無奈地說。

然後我開始在路邊尋找可以用的用具,還爬到樹上,折了一根比較粗的樹枝,天慢慢地黑了,我愈來愈看不到那串鑰匙。

後來我跑回辦公室,拿了我的長尺,然後用膠帶在長尺的末端綁上一根拉直的迴紋針,當我跑回停車場時,太陽已經不見了。

我大概用長尺在水溝裡搆了十多分鐘,才終於把她的鑰匙撈上來。

「謝謝!」她開心地笑著,「太感謝了,昱杰。」

「不客氣。」我喘了幾口氣。

「明天我請你喝飲料當回報!」

「不用了,」我說,「如果妳想回報的話,有更好的方法。」

「什麼方法?」

「哪天放假,某個晴朗的下午,陪我散個步。」我說。



﹡是的,我很喜歡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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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30 00:06:19 |顯示全部樓層
22

忘了又過多久,我們約了一個星期六,選了一個不是很適合散步的地方散步,那是一條防波堤,河裡的水已經乾得快要看見底了。我想應該有很多人帶狗來這裡遛,因為我們時常聞到狗大便的味道。

在電話裡,要約她出來之前,她還試圖說出「找同事們一起去吧,這樣比較好玩」這句話,還好我事前有準備,不然肯定又要在心裡罵幹。

「妳看看窗戶外面。」在電話裡,我說。

「外面?」她把尾音上揚,「你該不會在我家外面吧?」

「我不知道妳家在哪裡,怎麼會在妳家外面?」

「那你要我看外面幹麼?」

「看看天氣。」

「唔……不錯啊,太陽不小。」

「雲呢?」

「唔……不多呀,應該不會下雨。」

「那散步去吧。」我說。

「今天?」

「對。」

「現在?」

「是啊。」

「喔……就我們兩個嗎?」

「不,」電話這頭的我早就想好對策,「還有一隻狗。」

這隻狗是我跟鄰居借的,我的鄰居其實就是我大學時的學長,我和他住過同一樓層的宿舍,只是不同間。我答應要替他遛狗,順便幫他買晚餐回家,這種好康的事,他當然立刻答應,不過他在把狗交給我之前,警告我說:「我跟你說,牠非常非常不喜歡別人看著牠大小便,所以當牠有『便姿』出現,你一定要轉過頭去,因為牠會先確認你有沒有盯著牠,如果你一直盯著牠,牠就會耍脾氣不大小便。」

「便姿?」

「就是要大小便的姿勢。」他說。

「不給人看?」

「對,」他非常肯定地點點頭,「牠就是不給看。」

「幹!」我下意識地罵了出來,還說:「怎麼跟主人一樣機車?」

學長養的是一隻哈士奇,身上有白和灰兩種顏色的毛,站起來的高度大概到我的大腿,如果牠把前腳舉起,只用後腳站立的話,幾乎就要搆到我的肩膀。

牠的名字叫作「噗啾」,我第一次聽到牠的名字時,差點笑死在學長家門口。

「噗啾!別亂跑!」我學長大聲叫著。當時我正經過他家門口,聽到牠的名字,我立刻停了下來。

「啥?這狗叫啥?」

「哈士奇啊。」他說。

「我是說牠的名字。」

「噗啾。」

「再說一次?」

「噗啾。」

然後我就哇哈哈哈地在原地笑到彎腰,「有這麼好笑嗎?」學長瞇著眼睛問。我則是連回話的力氣都沒有。

一隻這麼大的狗取名叫「噗啾」,感覺像是在養小鳥。

佩華在電話那頭聽到我會帶一隻漂亮的小鳥……啊!不,是帶一隻漂亮的狗去,整個語氣都變得不一樣,「狗?漂亮的狗?」她興奮地問,然後就很快地跟我約好時間地點。

我有一種狗比我還有魅力的感覺。

那天我們在防波堤上走了好幾趟,前三十分鐘,她幾乎都在跟噗啾說話,「噗啾,跳!」、「噗啾,跑!」、「噗啾,坐下!」或是拿起一根小樹枝朝遠方丟去,「噗啾,快去追!」

在那三十分鐘裡,我就像是個隱形人,她連理都沒有理我。

唯一欣慰的是,她的反應跟我一樣,當她聽見牠的名字時,笑出了幾滴眼淚。

「哈哈哈哈哈哈哈!」她無法自拔地笑著。

「有這麼好笑嗎?」我開始有點了解,學長看見我笑成那樣時的感覺。

「……誰取的名字?」她笑到捧著肚子。

「一個白癡。」我回答。

後來我們走得腿痠了,就坐在堤上聊天。噗啾好像被佩華整得很累,趴在地上就開始睡。

我非常驚訝,佩華是一個喜歡散步的女孩子。她說,念大學的時候,學校佔地不小,所以很多人都會買腳踏車代步,她也因此買了一輛。但那輛腳踏車並沒有真的發揮功用,因為除非她在趕時間,否則那輛腳踏車永遠都會被鎖在她的宿舍或是系館前面。

「宿舍跟上課教室之間的距離不太遠,所以我經常用走的。」她說。

「散步的那種走?」

「嗯,散步的那種。」

「不走直線?不趕時間?」我下意識地詢問。

「嗯?會用走的就是不趕時間呀。」

「哎呀,抱歉。」對於突然想起紛飛和某些事情,我感到有些不好意思,心裡有些悵然。

「不用抱歉啊!」她笑著,「你說得沒錯,散步本來就該懶散地走,不走直線,不趕時間。」

「而且還可以想事情,是嗎?」我說。

「嘿嘿,是啊!」她半歪著頭說。

「妳為什麼不交男朋友呢?」

「我?」她停頓下來,思考了幾秒,「其實……」

「其實?」

「其實我很想交男朋友。」

「喔?」我有些驚訝,「真的?」

「嗯……我的空窗期已經持續滿長一段時間了,距離上一個男朋友都已經快三年了呢。在某些比較敏感的時候,我會有很深的寂寞感,甚至有時候我會想,如果就在我感覺很脆弱的當下,哪個男生剛好抓到那一秒,跟我說『我們在一起吧』,我可能真的會點頭答應,不管那個男生是高矮胖瘦,甚至根本不認識。」

「幹麼搞得這麼刺激?」

「刺激?」

「對啊!」我轉過頭看著她,「如果一個不認識的人,在那一秒鐘,剛好跟妳講了『在一起』三個字,妳就真的答應和他在一起,那不是很刺激嗎?」

「是啊,是很刺激。」她低下頭,「有時候,在那種特別的氣氛和狀況下,你才會有勇氣去做那些事情,或是做出那個決定。」

「這麼說也對。」

「這是很久很久以前,我在散步的時候想出來的。」

「散步真好用啊!」我看著她,微笑著。

這時噗啾突然站起身來,小跑步地奔向旁邊的一棵樹,「噗啾,你要去哪裡?」佩華也站起身來,對著噗啾大喊。

我在噗啾做出便姿時,一手拉住她的手臂,另一隻手把佩華的眼睛矇起來,「千萬別看!牠不喜歡別人看牠大小便,我們要假裝沒看見。」

但其實我跟佩華都偷偷用眼角餘光觀察牠的反應,牠真的會一直看著你,確定你沒有在看牠之後,才會放心地大小便。

我們把狗還給學長之前,還去買了肯德基當學長的晚餐,然後我跟佩華相約兩個小時後,在市區的Fridays餐廳一起吃晚餐。她終於沒有再說「找同事一起去」這句話了,我為此慶幸著。

那天晚上,我們在某間Pub裡喝酒,DJ放著慢歌之際,我們輕擁著對方,隨著節奏慢慢搖動,我不是個會跳舞的人,但她是個會瑜伽的女孩子,於是她主動帶領著我,很神奇地,我僵硬的舞姿竟然開始跟著她的柔軟而律動。

這天夜裡,在我家,在我的床上,我們熱吻,我們無可自拔地脫光對方的衣服,因為無法抵擋的生理反應以及情緒反應,我們很自然地做愛了。

要睡著之前,她躺在我的胸膛上問我,「我們……要在一起嗎?」

我摸摸她的頭髮,在她的額頭上吻了一下,「找一天,我們再去散步吧。」



﹡或許只有在散步的時候,我才能感覺到……妳,或是愛……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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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30 00:06:31 |顯示全部樓層
23

但是我跟佩華並沒有在一起太久。幾個月之後,我們回到同事之間的正常關係。在這之前,我們會牽著手去散步,牽著手去逛街,牽著手去看電影,當然也會牽著手把來到我家,或是去到她家,激情地在床上享受假裝擁有的愛情。

對,假裝擁有的愛情。

我們都認為,在某些情境與氣氛之下,沒有人能進入我們的世界,在沒有百分之百地確定彼此的關係之前,我們不去觸碰這個可能會破壞默契的問題。

什麼默契?簡單且直接一點地說,就是不要把徐昱杰當男朋友的默契。

在這點默契之下,她就是我的,我就是她的,我不會擁有其他人,她也不會去揣想我會擁有其他人,這種不確定但互有所屬的絕對,讓我跟她沉醉在這樣的關係裡。

佩華很聰明,她是個知道該怎麼不讓自己受傷,也不讓別人傷害她的女孩子。

「你不愛我,對吧?」曾經,她這麼問過我。

「為什麼問這個?」

「我覺得,我跟你之間好像有什麼在阻擋著。」她說。

「什麼在阻擋著?」

「嗯……」她點點頭,「我相信你對我是喜歡的,跟我在一起的時間是開心的,而且這些喜歡和開心都是真的。但是,我有一種你沒辦法真的跟我在一起的感覺。」

「為什麼有這種感覺?」

「這該問你,你為什麼給我這樣的感覺?」

聽到這裡,我沉默了。

「我想,只有兩種可能。如果不是你有心跟我玩這種愛情遊戲,就是你心裡有一塊連自己也沒辦法搬動的大石頭吧。」

聽到這裡,我有些吃驚。

「我相信你不是個會玩愛情遊戲的人,所以我想,那塊大石頭,就是我們之間的阻擋了。」

「我……」我欲言又止的,但其實我不知道該說什麼。

「我很喜歡你,我很享受你跟我在一起的時候。」她輕輕地抱著我,繼續說著,「如果你的石頭需要時間搬開,我不會逼你非得很快地移動它。」

我依然不知道該說什麼。

這段對話發生在我跟她剛做愛結束的某個晚上,而我們會擁有前面所提及的默契,就是因為她這聰明的特性,讓我們之間繼續著「互有」又「不互有」的關係。

「幹你娘的王八蛋。」知道我擁有一個女孩子,但卻不跟她在一起的時候,中誠這麼罵過我。

「罵得好。」我點點頭。

「這樣很王八蛋。」

「我知道。」

「你只是要開心,你只是要爽,講明白一點,你把她當成某種犧牲品,而你不想改變這種不公平的情況。」

「我在盡力了。」

「不過,其實你盡不盡力都不是重點,就算你一直這樣,愛你的人還是會繼續付出。」

就這樣,我跟佩華的關係在假裝擁有愛情的情況之下,持續了好幾個月。有時候我們一起出去玩,她會故意拿著相機,請路人幫我們拍照,她會說「麻煩你幫我跟我男朋友拍一張」,甚至她說過「麻煩你幫我跟我老公拍一張」。

聽到這些話的當下,我是有些歉疚的。但我只能配合她的劇本,在這場戲中盡力演出。

有時候她會靠在我的身上,撒嬌地要求,「說你愛我好不好?」當她看見我面有難色,便會再補上一句「假裝一下嘛」。

我帶她去過高雄吃海之冰,那是一間很有名的冰店,會賣跟垃圾桶一樣大碗的各式冰品,那間店的牆上密密麻麻地,全都是簽名。許多情侶、同事、同學、夫妻……管你是什麼身分、什麼關係,只要你來吃冰,你就可以在他店裡的牆上簽名。

當佩華看見牆上一大堆「某某某到此一遊」、「某學校某系學會到此一吃」、「某人愛某人」、「某白癡是個王八蛋」……的留言,她很開心地搖著我的手說:「我要簽我要簽!」

然後她向店家要了一枝筆,找了一根柱子,在上面寫了「徐昱杰帶○○李佩華到此一吃」,然後標上日期。

「妳為什麼要多畫兩個圈圈」我好奇地問。

「嘿嘿,這是有陰謀的。」

「什麼陰謀?」

「如果你把心裡面的大石頭搬開了,我還要你帶我來這裡,然後你要親手在那兩個圈圈裡,寫上女友或是老婆。」她說。

離開海之冰之前,她還不忘提醒我,要記得是哪一根柱子,不然下次來會找不到。

幾個月之後,她放棄了。我想是愛情給了她太沉重的壓力,使得她不停地在我的愛裡尋找她的存在,當她愈是認真找尋,我的愛就愈縮愈小。

有一天晚上,她到我住的地方敲門。在我開門的那一剎那,她用力地擁抱我,並且開始親吻我,她撕開我的襯衫,一整排的鈕釦四處亂飛,她拉開我的皮帶,我抓住她的手,問她怎麼了,她笑笑地回我:「明天,我們就是同事了。」

隔天,我用公司的電腦登入MSN,馬上就收到她寄過來的Word檔,裡面寫著:



在愛情裡面,我從來都不是個貪心的人,我一向認為,當某個地方有了我的位置,那理所當然就屬於我。

但你卻讓我發現自己的貪心。

當我擁抱你,當我親吻你,當我恣意地讓你的手在我的身體上來回撫摸,當我在某些思緒中,清楚地看見你的樣子,當我時常在某些呼吸的縫隙,感覺到自己想要佔有你的欲望時,我便開始不喜歡自己。

我不知道你心裡的大石頭是什麼,我也從不曾過問。

我相信你也是愛我的,因為我從你每一次吻我、跟我做愛的心跳當中,感覺到你對我是真的。

只是,我在和一個不知名的大石頭拔河。

它佔據了你心裡絕大部分的空位,我只能在夾縫中找尋生存的一點縫隙。

和不知名的東西戰鬥是累人的,幾個月下來,我在愛情裡累積的寂寞也已經足夠我難過很久了。

昱杰,我們就做回同事吧。

當我發現我們距離真正的情人只有一步之遙,卻一直無法跨越那條線的時候,我就知道,這場拔河,我已經輸了。



﹡我在愛情裡累積的寂寞也已經足夠我難過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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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30 00:06:42 |顯示全部樓層
24

很久前的某一天,在跟中誠聊天的時候,他跟我說,他作了一個夢,夢見有個神來找他,要給他一種魔力。

「什麼鬼啊?」我說。

「不是鬼啦!我說的是神!」

「喔……」我覺得有點無趣,「什麼神?」

「就是那個啊!嗯……」他搔著頭,想不出來。

「什麼啊?」

「就是一個神。」

「喔……然後呢?」

「這個神要給我一種魔力,讓我可以幫助別人。」

「什麼魔力?」

「類似實現願望的魔力,但一個人只能有一機會,而且重點是……」

「啥?」我好奇地問。

「重點是,這個願望只能讓你選擇『你希望什麼是不變的』,而不是讓你選擇娶到侯佩岑或是賺到兩百億之類的。」

「希望什麼是不變的?」我不太了解。

「就是你現在已經擁有的東西,而你希望它永遠不會變。」中誠說。

「可以舉個例子嗎?」

「例如你的健康,或是你家人的健康,或是你的快樂,或是你的事業。」

「喔。」我終於懂了這個神要幹什麼了。

「那你希望什麼是不變的?」中誠問我。

「說了你能幫我實現嗎?」

「不能,」他搖搖頭,「那個神在我醒了之後就不見了。」

「那你問個屁!」

「講一下嘛。」

我大概花了十分鐘思考這個問題,然後我歪著頭,看著中誠,「我不知道。」

然後我問中誠同樣的問題,他說希望不變的是朋友之間的感情,他希望永遠都有很好的朋友,而且不會交惡,不會背叛,不會有任何不愉快。

我也拿同樣的問題去問同事,還有我的朋友甲乙丙丁,他們都有不同的選擇。

朋友甲希望他存在銀行裡的存款金額不變,那他將永遠都有花不完的錢。說完他雙手叉腰,以為自己說了一個無敵聰明的願望,在路邊哈哈大笑起來,不過他剛說完,他老婆就打電話給他,要他領錢回去繳車貸跟房貸。

朋友乙說我的問題非常假設性而且無聊到極點,他這輩子最討厭這種奇怪的問題,那感覺像是跟你說,這裡一張空白支票,只要填上數字,這張支票就可以兌現,你馬上就可以擁有一筆從天上掉下來的財富。

「這感覺非常非常不踏實,我們做人要實際一點啊!不是嗎?」乙皺著眉頭,正經八百地說。

「那你就別回答嘛,囉嗦這麼多幹麼?」

「我只是在想,我要填多少數字才夠花………」說完完,他馬上被甲跟丙圍毆。

朋友丙打完乙之後,說這其實是個探究人性的問題,多數人就像甲乙一樣,只希望金錢能恆久,卻不在意比財富更重要的東西。

「什麼東西?」甲乙異口同聲地問他。

「女人。」丙認真地說。

這個答案一出,馬上獲得在場五個大男人的掌聲,大家都覺得他說得真好。這時丁一邊拍手,一邊還不忘餵他的小兒子喝牛奶。當我們看見他一副萬年奶爸的樣子,就決定這個問題不需要問他了。

佩華也曾經聽我問過這個問題,當時我們已經恢復同事關係。剛開始,我們都很盡力地拿出自己最成熟的那一面,去面對這段尷尬的時期,所以我們還是一起吃午飯,一起討論工作,一起到員工消費社去買東西,有時假日還會跟同事一起出遊。

只是我們不再一起散步了。

佩華說,她希望不變的是愛情,她希望人一輩子就只愛上一個異性,兩個人相識相知相守相惜,不需要經歷失戀,不需要經過好多次好多次的愛情戰爭,在那砲火轟隆的攻擊之下,就算能全身而退,也已經傷痕累累。

說完,她看了我一眼,我則是刻意迴避她的視線。之後沒多久,我就遞出辭呈,準備到另一間公司去工作了。

我跟佩華最後一次單獨約會是在某個週末,我約她去吃西餐。我發現一家鐵板燒餐廳,有著非常美味的海陸大餐,我希望她能賞光,跟我一起享受美食。當然,這是一個朋友之間的約會,那天,我們沒有牽手走過任何一條馬路。

本來我以為她可能又會說「找同事一起去吧,這樣比較好玩」,但她在聽完我的邀請之後,瞇著眼睛微笑,說:「我還以為再也沒有機會跟你單獨吃飯了。」

那頓鐵板燒,我們吃得很愉快。

席間,我們聊到的話題,不只是曾經有過的那段關係,她還說到,未來幾年,她可能會在存了一筆錢之後,出國念碩士,或是真的就找一個男人嫁了,從此相夫教子,不再過問塵事。

我笑她,用「過問塵事」四個字會不會太不食人間煙火了一點,她卻回答我,「把自己當神仙一樣過活,會比較愉快吧。」我只能點頭稱是。

「下個月我就要離職,去另一家公司了。」我說。

「啊!」對此,她感到非常驚訝,「你要走了?」

「嗯,那間公司的經理是我朋友的老長官,他希望我過去幫忙。」

「你已經遞辭呈了?」

「嗯,」我點點頭,「很久前就遞了,一直到兩個禮拜前,老闆才准了。」

「他沒有留你?」

「他留了我兩個多月,我一直沒答應他。」

「你……是在我寫那封信給你之後遞辭呈的嗎?」

「嗯?」

「我的意思是,是因為我寫的那封信,你才決定離職的嗎?」

「喔不!」我趕緊解釋著,「不是這樣的,因為對方開出來的條件比較優渥,既然工作的內容差不多,我當然選擇薪水比較高的。」

「喔。」她點點頭。

主菜之後上的甜點跟飲料,我連動都沒有動。我不是個喜歡吃甜點的人,而飲料則是上錯了,我要冰紅茶,他送來熱的,我心想反正不渴,就不用請他換。

這天的晚餐約會,在我們走出餐廳之後就結束了。本來我以為會陪著她走到捷運站,但她說我跟她的方向相反,所以堅持不讓我送。

「在你離開之前,我想問你一個問題。」她說。

「嗯,妳講。」

「到底,你心裡的大石頭是什麼?」

「嗯……」我低下頭思索著。在路燈的照耀下,我跟她的影子疊在一起,「那不是一塊大石頭,只是一根羽毛而已。」

離開公司那一天,佩華並沒有來參加同事為我辦的小小送別會,她只是在我的位置上留下一張紙條,上面寫著:「其實,我希望能夠永遠不變的,是時間。你跪在地上幫我撈起鑰匙的那一天,我感覺到,愛情,在你我之間的空氣中蔓延。」

其實,我早就忘了中誠夢見的這個問題了,直到某個晚上,我喝掉半瓶威士忌,卻發現腦袋並沒有因為烈酒而昏昏沉沉,覺得自己的酒量有明顯的進步時,這個問題突然又從腦袋裡的某個角落竄出來。

於是我連到網路上,把自己的MSN暱稱改成:「神給了我許一個願望的機會,我該對祂說什麼呢?」

這個暱稱我用了很久很久,一直到前一陣子,我才真的發現我要許什麼願望,我才真的發現我希望什麼是不變的。



﹡那不是一塊大石頭,只是一根羽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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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到了新的公司之後,我的工作其實並不如我原本設想的,「就差不多一樣的內容」,上司希望我能從客服工程師開始做起,並在徹底了解公司的機器之後,轉當業務。

上面的人交代,下面的人就是執行,對於命令,你沒有討價還價的空間,也沒有時間噓寒問暖打哈哈,當你在制度優先的公司工作時,這就是絕對的首要領悟。

幾個月之後,我摸熟了公司的系統,被命令立刻轉戰業務。大概是天生長得比較誠懇,而且說話不會油腔滑調,還有我幾乎兩天就會刮一次鬍子的關係,我的工作進展得還算順利,收入與獎金也是以前工作的三到四倍(中誠說,這跟刮鬍子沒關係)。

也就是在那時候,我見識到所謂的「歡場就是生意場」的文化,歡場指的就是酒店,有小姐陪酒的那種。那天,經理特別交代,在他們回到飯店之前,我絕對不可以回家,在我還沒搞清楚狀況,心裡想著「他們?他們是誰啊?」的時候,經理車子的後門就開了,幾個日本來的客戶魚貫上車。

七人座的休旅車裡,吵得跟菜市場沒兩樣,日本人說話嗓門真的很大,尤其是當他們一起放聲大笑的時候,那分貝更是驚人。

經理向日本客戶介紹我的時候,他們拍著我的肩膀,用口音很重的英文說:「今天你要多喝一點喔!」

那天晚上在餐廳吃飯,我一直在找機會把訂單談妥,但不知道為什麼,我完全找不到一個好的插話縫隙。一直到晚餐結束,十點不到,公司的日文翻譯湊到經理的耳朵旁說:「他們要去玩。」經理就知道什麼意思了。

那是我第一次去酒店。濃妝豔抹的陪酒小姐;裝潢氣派的包廂;把客人當神明看待,隨時保持九十度鞠躬的服務生少爺;還有幾個專門站在酒店外頭,看起來非常凶悍的酒店圍事,是我對酒店的第一印象。

「不是每個客戶都會這樣,但一定有客戶是不上酒店不簽訂單的。」經理這麼告訴我,在我第一次上酒店,喝到吐得亂七八糟的隔天早上,當時我的頭痛欲裂,我的每個毛細孔似乎都還散著酒味。

在我當業務的那一年,我去酒店不下二十次。經理拿給我的酒店幹部的名片,我每一張都充分利用過,我每一個幹部都認識了,甚至我幾乎見過了所有的陪酒小姐,只要我去那間店超過兩次以上。

我跟許多酒店小姐上過床,甚至跟其中一些人有過感情。那一年,是我生命中極度混亂的一年,混亂的狀況,就像是一座非常大的草原,其中某一部分被龍捲風吹過,當你從高空俯瞰,就會看見那被摧毀的部分是多麼地亂七八糟。

「多亂七八糟?」剛在一起的時候,雅芬這麼問過我。

「就像碎片一樣。」

「生命的碎片?」

「不,」我微微一笑,搖搖頭,「是靈魂的碎片。」

那一年,我感覺不到愛情。我只知道,情緒一來,我就會對「這個女孩」產生莫名的好感,但幾天或幾個禮拜之後,好感消失了,我就會離開「這個女孩」,直到「下個女孩」再出現,莫名其妙的好感又不知道從哪蹦出來……

這樣的循環,使得我的靈魂變得很狼狽,我不只一次地回頭追尋,那很年輕很年輕的我,跟那些真正的情人,到底是怎麼面對愛情的呢?當年那股青澀、認真到底的心情都去哪裡了?我感覺我那掌管感情部分的靈魂出了一場很嚴重的車禍,散了一地的碎片,亂七八糟地,就是亂七八糟地,根本沒辦法拼得回來。

直到我不再做業務,拋棄了年收入一百五十萬以上的高薪,我才在每天早上八點十分,鬧鐘響起的瞬間睜開眼睛,發現我的視線不再因為宿醉而模糊,我的腦袋不再因為酒精而頭痛欲裂,還有摸一摸身旁的枕頭,不再躺著一個我只知道花名,卻不知道她的真名的女人時,我才重新感覺到我好像還活著,我的靈魂並沒有變成碎片。

於是我換了公司,遇到了雅芬,這個有時感覺很像紛飛的女人。

前兩年的某一天,一個許多人在遊行抗議的那段日子裡,我在捷運中正紀念堂站,遇見了一個十多年不見的舊情人,她是我高中時的女朋友,我因為緊張而在她面前夾飛滷蛋的那個。

我非常驚訝,沒想到她還能認出我來,畢竟十年的歲月實在不短,而一個人的變化卻是很大的。看看那個兩千年時,意氣風發、雄心壯志地當選總統,二○○六年就被百萬人民包圍的人,你就知道人的變化真的很大。

我指著一身紅衣的她,驚訝地問:「天啊!妳不是移民了嗎?怎麼會回來呢?妳在這裡幹麼?」

她指了指身上的紅衣服,「你覺得我還能在這幹麼?當然是來給陳水扁好看的啊!」

「所以妳特地回來,就為了這個?」

她搖搖頭,「命運很愛捉弄人。十多年前,我跟著爸媽出國,當了加拿大人;十多年後卻嫁回台灣了。」

「妳嫁人啦?」我很驚訝。

「我們都已經二十八了,你忘了年紀嗎?」她笑著說。

「嗯,對,二十八歲的女孩確實是該嫁了。」我點點頭。

「你這十多年過得好嗎?在哪裡工作呢?」

想起前一年的荒唐,我有些心虛,「一切都很好,我現在生活得還不錯。」

「結婚了嗎?」

「還沒。」

「有女朋友吧?」

「嗯,有。」

「那就該結婚啦!」她拍了拍我的肩膀。

「或許吧。時間還沒到。」

「認真一看,你真的……變了很多。」她仔細地看一看我。

「是嗎?」我也低頭瞧了瞧自己,「我沒什麼感覺呀。」

「十多年前,你還沒這麼高,身材也沒有這麼結實,重點是,你現在真的很帥,跟以前相比,真的差很多。」

「是喔?」我不好意思地笑了。

「是啊……哎呀!十多年囉,大家都變了,連當總統的也變了,哈哈哈哈。」她爽朗地笑了出來。

她那天的笑聲至今還迴盪在我腦海裡,而中誠的那個夢,很巧合地,和她那天的最後一句話相呼應。所以到底什麼是不變的呢?其實這世上沒有什麼是不變的,不然神就不需要給我們這個願望了。

大概是五個多月前吧,二○○七年就快要結束了的年底,又是一個加班加到沒捷運的鐵克西之夜。其實我是可以叫雅芬載我回家的,因為她是我的女朋友。但這天她身體不太舒服,我不希望她陪我在公司加班,所以叫她早點回家。

這天,跟我一樣還留在公司裡奮鬥的人,就是那個剛來幾個月的明凱,他拿了一杯咖啡,走到我身邊,「先喝了吧,提提神。」

「啊!謝謝你!」我端過咖啡,喝了一口。

「天啊,都快十二點半了,事情卻好像做不完。」

「哈哈哈,」我笑了出來,「事情怎麼可能做得完呢?」

「你常常這樣加班,雅芬不會抱怨嗎?」

「她要抱怨什麼?」我喝了一口咖啡,「我們在同一間公司上班,她很清楚我的工作狀況,如果這樣還要抱怨,那可能很難相處得下去。」

「嗯,說得也是啦。」他點點頭。

「你呢?你交女朋友了嗎?」我問。

他微笑著搖搖頭,「沒有,所以我很羨慕你,你回家的時候,總是有人會為你開一盞燈,靜靜地等著你。」

「你趕快交個女朋友,就會有人開著一盞燈等你了。」我調侃著。

「你跟雅芬的感情很好,對吧?我常聽到她提起你。」

「嗯?」我挑了挑眉,「說我好還是說我不好?」

「都是好的呢!她說你是個好的結婚對象。」

「是喔?」我笑了幾聲,「好幾年前,有個女孩子也說過同樣的話,她還說她一定要在二十七歲結婚,偏偏她二十七歲的時候我才二十五。」

「我也認識一個女孩子,她也說她一定要在二十七歲結婚。」

「為什麼女孩子都喜歡為自己的婚期訂一個期限呢?」我好奇地說。

「我哪知道?」明凱放下手上的咖啡,「說來有趣,她當時的男朋友是在網路上認識的,兩個人還交往了好幾年呢!」

「我也是在網路上認識那個女孩子的,我跟她在一起好幾年……」

說到這裡,我和明凱突然都安靜了下來,我開始覺得心跳的速度有點不太穩定,他則是一臉想起了什麼似的看著我……

「當十九歲的夏日遇上二十一歲的紛飛……」他一個字一個字地慢慢說著。

我已經不知道該怎麼反應了。

「你是……夏日?」



﹡是的,我是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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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夏日之詩

點一根菸,正在燃燒著的不只是菸草,
還有情緒。
寫一首詩,正在著墨著的不只是字句,
還有生命。

回想生命中,曾經為誰寫過詩,
又曾經收過誰為你寫的詩呢?

如果這漫長的生命之路不曾留下任何紀錄,
或許一首詩,
就是最好的附註了。




26

經過三個多星期的爭執,爸爸跟媽媽終於決定了兩個月之後的婚宴地點。本來媽媽說她希望在國賓飯店宴客,但是爸爸說漢來飯店的感覺比較新穎。兩個老人家為了我的婚事,三不五時就鬥嘴,到最後我乾脆直接跟他們說:「不管是國賓還是漢來,我都沒興趣,我決定要在金典酒店請客,你們就不需要再吵了。」

並不是我喜歡自作主張,不讓父母親拿主意,而是那種壓迫感有時真的會讓人喘不過氣來。「結婚前的忙碌真的是一種雙重壓迫」,這句話甲乙丙丁四個人都說過。當然,在我還沒決定結婚之前,我是不知道什麼叫雙重壓迫的。

「那就是一種……嗯……兩邊都在壓迫你的感覺。」丁說。

「也就是兩邊都會對你施壓的感覺。」丙說。

「你會很明顯地感受到他們的壓迫。」乙說。

「而那種壓迫是來自兩邊的。」甲說。

「所以到底什麼是雙重壓迫?」我問。

「就是雙重壓迫。」他們回答。

這段廢話發生在他們收到我的喜帖的時候,他們很緊張地打電話來問我:「你真的要結婚了嗎?」

「是啊。」

「這真的是一個不太明智的決定。」他們異口同聲地說著同樣的話。

「不明智?但你們不也都結婚了?」

「結婚之後,你才會發現這個決定有多麼不明智。」

然後四個大男人在酒吧裡哭成一團,還不時接到老婆要他們回家幫忙帶小孩的電話。

不過他們說的雙重壓迫是真的存在,那來自雙方的家庭。男方與女方的家庭都會有各自堅持的地方,但主辦的人是結婚的主角,當男方的家庭提出了要求,女方的家庭也提出了建議,那就會是衝突的開始。不過這樣的衝突不會真正地在雙方的家庭裡爆發,因為計畫結婚的兩人會吸收這樣的衝突。

籌辦婚事的期間,準新人必須承擔的壓力不小,因為你不會想讓自己的家人失望,也不會想讓對方的家人失望。相對地,你的另一半也一樣。於是所有的壓力都落在準新郎跟準新娘身上,一直到婚禮過後一段日子,這龐大的壓力才能慢慢地化解。

「我們的未來,我們自己決定。」飽受雙重壓迫之苦,某一天晚上,雅芬躺在我的懷裡,這麼跟我說。

於是,雅芬回絕了所有親戚及長輩們看過、等待我們決定購買與否的許多房子,她說很感謝他們的幫忙,但她希望能夠自己決定將來。因此,我們買了一間位在淡水的房子,在這裡,我們可以面對夕陽,向這一天說再見,而且捷運站就在離我家騎機車不到五分鐘的地方,附近的生活機能,還有環境的寧靜度都很不錯。

那個嘴巴很甜的房屋仲介阿姨果然賺到我的錢了,當她接到雅芬的電話,那開心到拉開嗓門大喊的聲音,連正在開車的我都聽得見。

前些日子的某個星期日,我起了個大早,開著雅芬的車子,在一片霧茫茫的蜿蜒山路中前進,目的是去看一看紛飛。我起床的時候,天才剛亮,雅芬還賴在我的胸膛上不肯下來,我慢慢地把她移到她的枕頭上,她微微張開眼睛。

「幾點了,親愛的?」她說。

「早上六點。」

「這麼早?你要去哪裡?」

「我……要去看一個老朋友。」

管理靈骨塔的師父為我這個一大早就前來打擾的不速之客開了門,他說從來沒有人這麼早來,如果不是有什麼急事要告訴已經去世的人,就是有喜事要讓去世的人知道。

「是的,是喜事。」我點點頭,「師父,您真是妙算。」

「不是我妙算,而是你一臉紅光,其運走日正當中之勢,必有喜事啊。」

我把我的喜事告訴紛飛,並且希望她能給我祝福。清晨的麻雀充滿活力,牠們在窗外鳴叫、互相追逐著,我感覺到一陣陣春風吹拂過我的臉。

不管是什麼時候的她,紛飛都是美麗的。我想,認識她的人絕對不會忘記她永遠二十七歲的樣子。

明凱是紛飛的鄰居,也就是把聊天室的大標題改成「當十九歲的夏日遇上二十一歲的紛飛」的人。當年他與紛飛一起上聊天室,並且在那裡遇到了夏日。

也就是我。

他說紛飛遇見我之後,就時常跟他聊起我的事情。不管我帶紛飛去哪裡,她總會把過程一五一十地告訴他。「那時候的她,每天都很幸福。」

五個月前,明凱把一張已經有點泛黃的紙交給我,他說這張紙已經放在他家十年了,如果不是因為紛飛,他早就把這張紙給丟了。

我伸出手,緩緩地接過那張紙,那當下我並沒有打開它。明凱說,回家再看吧。也確實,那張紙條適合在一個安靜的夜晚去閱讀。

幾天之後,我剛加完班回到家。工作的壓力,驅使我倒來一杯威士忌,用以舒緩我燥悶的心情。我往沙發上躺去,用很糜爛的姿勢坐著,安靜沉默的氣氛無情地向我襲來,我喝了一大口威士忌,那濃烈的酒精燒燙著我的喉嚨,也嗆醒了我的腦袋。

我從口袋裡拿出那張紙條,並且打開它,紛飛娟秀的字映入我的眼簾。



一條路的長度,決定了我的迷戀。
路那一邊的人行道上,有你的繾綣。
你在數萬顆雨滴破碎在地上的同時,聽見很清晰的我的腳步,
雨並沒有淋濕我的裙襬,我不曾慢了速度。

夏日,紛飛,是老天爺刻意安排的局,
夏日是你,紛飛是我,而雨只是我們之間美麗的點綴。
平行的人行道,依然有交界。
終點就在你身邊,我早已經看見。

其實你無須問天,在大雨紛飛的這夜,
就算雨永遠不停,我仍然願意住進你心裡面。



我在看完的那瞬間崩潰,眼淚像翻倒的水滴,不停地從眼眶裡湧出來,我感覺自己身在無盡的悲傷裡,而那悲傷在很深很深的谷底。

那天之後,我開始每天找一些時間散步。有時候自己一個人,有時候是跟雅芬。這個習慣養成了之後,如果我在下班後沒有直接上雅芬的車,那麼她就會知道,我要去散步了。

就這樣過了兩個月,我在全台灣最高的餐廳裡向雅芬求婚。我聽從中誠的建議,請了兩個小提琴手,他們在雅芬就快吃完晚飯時,走到她身邊,開始演奏浪漫的音樂。

我拿出已經準備好的戒指,還有我的身分證,告訴她,如果她喜歡這樣的氣氛,這樣的提琴聲,還有這個戒指,就要有把她的名字印在配偶欄上的心理準備。

她的眼眶裡含著淚水,用刻意壓抑感動的聲音對我說,「就算沒有這樣的氣氛,這樣的提琴聲,以及這個戒指,我還是會願意嫁給你。」

兩個月之後,我就要結婚了。甲乙丙丁說,這是個不明智的決定。

其實明不明智,我根本就沒想過。

雅芬問我,為什麼突然想跟她結婚?

「因為我很愛妳。」我說。

「我知道你很愛我,我是說,你怎麼會突然向我求婚呢?」

我輕輕撫摸著她的頭髮,笑了一笑,「因為散步。」

「散步?」

「嗯,是啊。」我點點頭,「因為走著走著,就會想通一些事情了……」



﹡因為走著走著,就會想通一些事情了……﹡

註:結果從頭到尾,我都忘了給甲乙丙丁這四個人取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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