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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怎樣處理遺失的駱駝、牛、馬、騾、驢 [列印本頁]

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2-6-18 00:52:00     標題: 怎樣處理遺失的駱駝、牛、馬、騾、驢

怎樣處理遺失的駱駝、牛、馬、騾、驢

衆學者公決:遺失的駱駝不能牽回家。哈力德之子宰德的傳述:有人向穆聖請教關於遺失的駱駝的問題,穆聖說:“你不要管遺失的駱駝,因爲它自帶儲水的水囊和禦敵的蹄子,它渴時,會到河邊去喝水,它饑時,會到樹下吃樹葉,終久駝主能找到。”此段聖訓說明,遺失的駱駝不需要拾者的管理和保護,它天生能忍渴,脖長有能力隨意吃到樹葉。所以,它不需要拾者看管,它在那裏遺失就呆在那裏,駝主會找到它,以免駝主到他人駝群中去尋找;這種律例一直沿用到奧斯曼執政時代,他主張:可以牽回或出售遺失的駱駝,如果駝主來認領時,付給駝價。伊本•什哈布說:漢塔布之子歐瑪執政時期,遺失的駱駝自由遊蕩,無人觸犯,到安法尼之子奧斯曼執政時期,他命人招領拾到的駝。無人認領,出售後駝主來認領時,給其駝價。奧斯曼去世後,到阿裏執政時期,命人專爲遺失的駱駝修圈,加以保護,喂料,使駱駝既不肥壯又不消瘦。然後誰舉出證據,說明駝是他的,就把駝給他。否則仍照樣看管,不出售。伊本•穆賽義布主張;阿裏的這種做法爲可佳。沙菲爾、艾哈默德主張:遺失的牛、馬、騾、驢按丟失的駱駝對待。頡勒熱之子蒙宰爾的傳述:有一天,天快黑時,我同父親在白娃宰哲的地方把牛群趕進了圈,他見多了一頭陌生的牛,便問:這頭母牛是那裏來的?我說:這頭母牛是跟著牛群而來的。父親命令把它趕走。於是我把它趕出了圈,它消失在夜幕中,而後他說:我聽穆聖說:“不得留宿遺失的駝、牛,它能保護自己,尋找水草,但可以留宿迷路的人。”艾布哈尼法主張:可以把遺失的牛、馬、駝、騾、驢趕回家。馬立克主張:惟恐禽獸侵襲,而牽回這些牲畜爲認可。否則,不許牽回。

來源:伊斯蘭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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