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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人往生後,最好從過世的那一刻起,佛號不斷的為之「助念」,通常人在 死後,除非有重大的惡業直接下墮三塗;或有眾多的善業,便可立即生天。否則,就在四十九天內,等待因緣成熟,隨習 ( 慣 ) 、隨業、或隨念轉生。 因此, 最好能夠在七七四十九天之中,每天都能像作七一樣做佛事 , 否則死後的頭七天或三天,乃至僅僅一天,或者每逢七期那一天做佛事, 都是好的,可視各人的狀況決定。
根據【地藏經】,若要超度先亡眷屬,應該恭敬、供養諸佛菩薩, 讀誦、受持諸種佛經;而依照【盂蘭盆經】,應該布施、供養出家僧眾。 綜合而言,若亡者親屬能為往生親人修福布施、茹素、供養三寶、救濟貧窮、利益社會,乃至等施一切眾生,都是促成亡者超生離苦,往生佛國淨土。 如果已往生淨土,亦能使他蓮品高昇,上品蓮邦 。
【重要提示】
( 一 ) 依喪家的時間,因緣做七而有。
1. 只做頭七、滿七。
2. 有的做頭七、三七、五七、滿七。
3. 有的七個七全做。
( 二 ) 做七-通常皆恭請法師蒞喪宅或家屬至寺院作佛事,其餘六日, 家屬可自行為亡者念佛或誦經,因中陰身雖名七日歷一死生, 實則任何時刻皆有可能投胎, 故應每日為其念佛回向 。 ( 家屬可每日定時一起誦經、念佛,時間不需過長, 大約 30 分鐘左右,以不影響正常作息為原則。 )
( 三 ) 做七時間-比照寺院的作息,應儘量在白天做七。
註:有晚上做七(作子時,即晚上十一點過後為子時)。 這是坊間的作法,說是靈魂晚上才會回來。已不可考;不需執著。
( 四 ) 可至寺院延請法師立蓮位超薦或隨堂作七,上品功德。
( 五 ) 居喪期間、遺族宜茹素勿放逸、嬉戲,有違喪禮。
( 六 ) 誦經佛事宜莊嚴不繁瑣,最好以半小時、一小時即可,不一定要半天、一天。
( 七 ) 較常用經、懺-心經、彌陀經、普門品、金剛經、地藏經、三昧水懺、大悲懺、藥師懺、 ……. 等。
( 八 ) 做七不一定要放燄口、拜懺,只是上香、拜佛也可以,應視能力、 時間而為,不要勉強。
( 九 ) 亦可以亡者名義成立獎學金或設立教育基金,慈善等公益事業, 布施濟貧,或供佛齋僧、護持三寶,以此為亡者植福薦拔,更有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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