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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寒冰神話 於 2017-2-2 00:20 編輯
個人有個不同的看法,供大家聞香思想:(此方式亦可適用於對岸大陸地區的軍事人才之培育)
一個國家理應要有國防力量來護衛該國的一切利益。
一個國家之國防理應全國參與,不應只有少數人之決定來操作和不應由傭兵制來應付。
一個國家之軍隊,理應有健全的科學化制度、適度的人性化制度之管理。(要時時刻刻的剔除其心理與身體不適任之軍人,並輔導其轉任合適之工作)
一個國家之國防,理應全國皆兵制(一年半至兩年(看國情需要決定)),但是保留部份的募兵制(由徵兵制下之優秀表現的人才來轉任,不分官階、兵階,任期一律十年、薪水待遇升遷當然是使之滿意)。
一個國家之國防學校,其基礎初階之體能、軍事課程,理應分散由國、高中職、大專院校去教導(包括重復教導),好使之突然面臨要臨時接任軍、士官時,能夠勉強堪任。
一個國家之國防學校,理應教導更高階、更專業性的高階將領、高階軍官、基層軍官、士官長、士官的人才養成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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